楊麗華,家住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大經路,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早晨七點五十左右,楊麗華與一女伴準備下樓吃早飯,剛一開門,門外一個男子,中等個,比較瘦,著黑色便服,兇狠地說:「不許動,警察!」他推門進屋,四男一女一共五個穿便服的人進到了屋裏。
其中一個稍胖的小個子男子拿一張A4紙大小的紙,在楊麗華女伴眼前很快晃了一下,說是搜查證,但根本不給人機會看到上面有甚麼。還是這個男子,拿一個小本本在楊麗華丈夫韓宇祥面前晃了一下,說是警官證。韓宇祥兩次要求看一看這個小本本,這個男子拒絕。楊麗華也要求看他的小本本,警察也拒絕。韓宇祥還兩次問他們工作單位,沒人告訴他。
進來的這五個人,有三個人分別控制楊麗華等,另外兩人站在門口看門。警察不讓楊麗華他們喝水,不讓打電話,不讓在自家走動。後來,又來了約五個穿便服的男子,到韓宇祥家裏亂翻。
警察劫走楊麗華家兩部台式電腦、一個筆記本電腦、三部打印機,還有訂書器等大小工具,以及紙張和幾百元錢。他們還把法輪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搜走。法輪大法在中國完全合法,二零一一年三月當局也取消了對法輪大法書籍的出版限制,印製法輪大法書籍也完全合法。
警察折騰到十一點多,把楊麗華的許多私家財產掠走了,同時把楊麗華也帶走了,韓宇祥身體有殘疾,生活要靠麗華照顧,他問這夥人,你們把人帶走,我怎麼辦?警察不顧這些,硬是把楊麗華綁架走了。
楊麗華的丈夫患腦血栓後遺症,生活不能自理,子女又不在身邊,每天全靠楊麗華照料。
二零一八年五月,楊麗華被構陷案從長春國保移交到南關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楊麗華被冤判五年,勒索罰款一萬元。
相關責任人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公訴科電話:043185377011-9310 辦案人: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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