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一九九七年畢業前夕開始修煉法輪功,覺得這個大法太好、太神奇了,結果還沒學動作,就得到了師父給予身體的淨化,孱弱的病體完全康復。我與親朋好友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與師父的偉大。
一、瘋狂的綁架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四點左右,我與另外幾名法輪功學員張小美(女,三十八歲)、聞喜(男,三十六歲)、元達(男,三十四歲)、秀姐(四十六歲)、宏哥(四十五歲)、奇哥(約五十六歲,以上均是當時年齡,名字為化名)還有一位不熟悉的法輪功學員共八人,同時被長春市公安局警察綁架。
經過是:當時我與張小美一起走,我們面對面向世人發放神韻光盤,因為晚會演出弘揚的是純善純美的中華神傳文化,八年來已深入大陸同胞的心靈,很多世人搶著要,沒看過的人一看那精美的包裝與神奇的舞姿,都如獲至寶的驚喜,因此,我們很快就發完了。在回家的路上,接到聞喜同修電話說,回家時注意點,遇到「狗」了。我沒在意繼續往家走。到了樓門口,看到有兩個著便裝的年輕人站在門口,看見我倆就問,這是不是教師南樓,我毫無防備,就說是,並問他們幹甚麼。他們說來找人。在此警醒大家,一定要警惕,時刻有安全意識啊!如果我當時很謹慎,就會說我也不知道,我是從這路過,然後走開。那麼這場迫害的陰謀就會破產。恰在此時遇同修來送光盤,我們三個就在樓門口逗留了一會。當我感覺不對勁時已來不及了,陸續趕來的警察一下將我們三人圍住……他們強行從我身上搜搶到鑰匙,徑直到我家打開門,然後開始洗劫大法資料。為首的警察叫吳湘曦(三十九歲),還有一個小警察,叫王宏偉,另一名不到三十歲的警察不知道叫甚麼,自始至終用雙臂鉗著我肩膀,生怕鬆開一點我就會跑掉,我怎麼說難受,他都不鬆開,甚至我說男女授受不親,他也無動於衷。
這四、五個警察我全都不認識,他們管我叫王青之,我說我不叫王青之,那個吳湘曦說應該叫法輪功學員王青之,對吧。我確信他們確實不知道我叫啥,就沒吱聲。後來他們非法抄查我的大法書,搜出了我的身份證,這才知道了我的名字與基本情況。他們將我全部大法寶書三十多本,筆記本電腦一台、平板電腦手機一部、真相電話一部、佳能打印機一台,還有近六百元真相紙幣,八十多個真相護身符全部洗劫一空。搶劫我的寶物,還讓我簽字,我不簽。約晚六點他們綁架我離開我家,下樓時恰好我丈夫上樓碰個正著,其中有一個警察認識他,把他也綁架了(他當時沒有直接說自己是法輪功學員,當晚他被放)。
我和那幾位同修被直接綁架到長春市公安局。警察說,已經跟蹤了你們兩個多月了。這是他們組織好幾個派出所臨時組成的迫害集團。市公安局的警察輪番審問我,我就和他們講大法給我帶來的健康和高尚,讓他們不要迫害善良的好人。他們態度比較和善。
當晚我被劫持到長春第三看守所(奢嶺),到時已經深夜一點多了,一個姓欒的女警讓我照相、摁黑手印,我拒絕。她勸我做,我發自肺腑地告訴她:法輪功學員是好人,士可殺不可辱!她嚇得連忙說:還沒到那種程度。於是我被關到二樓監舍裏。這一關就是三年!
這三年冤獄,給我的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八歲的兒子失去媽媽,有苦無法表達的壓力造成孩子壓抑,家人和社會又誤以為是自閉症,無意中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公公、婆婆搬到我家幫助我丈夫一起照顧孩子,累的滿身疲憊,滿臉的憔悴。
二、吉林省女子監獄黑窩的殘酷折磨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我被邪黨的長春市二道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和我一起的法輪功學員顧宏偉被冤判一年半。審判長是趙俊峰。八月五日,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趙桂榮老人從第四看守所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黑窩。在入門的大樓讓換囚服、不許穿自己的外衣。我忽然意識到,我是法輪功學員,怎能穿囚服?下午到八監區,監區長倪笑紅逼我穿囚服,並讓包夾徐長平和姚籃強行給我穿。我堅持不穿,他們就穿不上。僵持著近一個小時,忽然來了一大幫人,把我強行抬到嚴管屋,我一直抗拒並大喊:「法輪大法好!不許迫害法輪功學員!」她們就捂我的嘴。
我被躺著銬到床上一隻手和一隻腳,三、四天時間,第一天夜裏我要解大便,包夾翁立說獄警睡覺了,不到一樓來。其實值夜班的獄警應該是半小時巡視一次,必須應該給我解開手銬上廁所的,自私的獄警玩忽職守置他人痛苦於不顧。我就大喊:「法輪功學員要上廁所!」「不許迫害好人,上廁所是人的基本生存權利!」翁麗怕我喊就急忙去叫獄警,結果叫了幾次也沒來。身心的痛苦使我無法安靜,加之坐不起來,那種痛真無法形容。導致我便秘,好多天沒排下來。白天我要上廁所,「包夾」韓桂蘭也不給叫警察,致使我憋尿了褲子。後來翁麗心煩就取笑我被銬到床上的姿態,並出言不遜羞辱我,還往下拽我說:你下來呀,你師父不是管你嗎?我忍著疼痛不和她一般見識,慈悲勸她不要心煩,並給她唱大法歌曲。
很多犯人也有善良的一面,翁麗也有溫和與我交談、跟獄警說我好話的時候,但是邪黨的監獄就是讓好人變壞、壞人變更壞的地方,因為她們是受專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如迫害不力就會給她們扣分。所以翁麗有煩心就拿我發洩。有一次她罵我,我勸善她不要罵人,她就過來打我,打過我很多次。有一次我跟姓陳的隊長講翁麗打我,她卻邪惡的說:打你怎麼了?!導致次日翁麗在衛生間對我暴打、撞瓷磚牆,並指使安海燕(北朝鮮的殺人犯)用廁所刷刷我的嘴。下午翁又抓我頭髮打我,從我身後抓頭髮猛地往下拽我頭將我摁倒在床上(是在我被銬著迫害中),頭髮被抓掉了一大片,我大喊:「不要打人!不許迫害法輪功學員!」喪心病狂的翁麗用枕巾捂住我嘴,打的我嘴和牙齒出血沾到枕巾上。這時隔壁的維權人士王偉終於忍不住跑了過來,對她們氣憤地大喊怒斥,「獄警」屠強此時進屋將我解下來,王偉氣憤不已的跟屠強交涉兩個小時,我情緒很激動,邊哭邊揭露翁麗怎麼迫害我,之後屠強才做決定換另一個「包夾」。後在王偉的幫助下,我寫了投訴給獄偵科,翁麗、韓桂蘭、安海燕都被嚴厲的處分,倒扣了分。
八月十六日,我被轉到111房間,犯人劉平平(以前是律師)對我極為苛刻,有一天她把我騙到角落裏沒有監控的地方(其實在獄警辦公室都有全方位監控,只是走廊沒有),無緣無故抬手就給我一大巴掌。還有一天,她幾次連續把我推倒在地上,把我的胳膊、手都戧破了。還有一次她打我,隔壁的法輪功學員荊鳳偉過來制止說犯人不允許打人,她才罷手。獄警屠強是個年輕女孩子,實在看不下眼了才找我問怎麼回事,我揭露劉平平,才把她調走了。
監獄的邪惡在於,這些迫害行為獄警都能從監控中看見,可是只要你不揭露,她就視而不見假裝不知道,犯人之所以有恃無恐,是因為迫害的政策是獄警定的。
九月十七日,我被關到二樓嚴管迫害,二樓比一樓還要嚴酷的多,監舍長鞏翠傑脾氣很暴,其實她有仗義的一面,在生活中也經常幫我,但在那種特殊培訓下,她真是經常淪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我只要煉功,她就像瘋了一樣,不但銬上我,還揚言要殺了我,二十四小時畫地為牢的禁足!我每天都趁她們不注意去走廊呆一會,每天都會被劈頭蓋臉罵一頓,不給法輪功學員喘息的空間。這種極為邪惡的精神迫害導致我產生了強烈的逃避現實、想回家的渴望,甚至寫了假的「五書」騙他們以便快點回家。這才是對我最邪惡迫害!
我因為煉功經常被獄警高陽銬起來,每次都好幾天,我就不吃不喝,她才會給我放下來。她知道自己沒有理,每次不敢聽我講真相匆匆就逃走。我堅持要煉功,經濟犯梁小梅和劉莉上來扳我的胳膊,把我胳膊使勁往後扭,使我疼痛難忍。
表現極為邪惡的「包夾」是原一汽某部門的黨委書記梁曉梅,她多次在廁所打我、踢我,不讓我在屋裏走,還揚言只要我告訴獄警她就把我全家都整進來,她把我迫害的瘦成一把骨頭,我一再要求調換,高陽這才把她調走。
這些可悲可憐的打手、獄警本身也都是被邪黨利用和殘害的對像,她們是一級利用一級,只是程度不同罷了。當然也有善良的獄警,不忍心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幾次值班的警察看到我被那麼多手銬銬著,特別不忍心,默默地給我解了下來。
最後一次在八監區,那一次我的內臟疼的要命,我知道只要盤上腿就會好。當時我的右腳脖裏側被腳銬勒了一個大坑,七、八天以後,獄警高陽才給我送到監獄醫院。
我想再次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和打手們說:其實這也是邪黨在迫害你們呀!因為迫害佛法將使你們失去未來,且禍及家人。你們應該在特殊崗位上幫助法輪功學員,不要淪為邪黨的殉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