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傳久,男,四十九歲,家住彭州市葛仙山鎮群柏村九組。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在上班時,被葛仙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在他的家裏非法抄家,鄧傳久的妻子阻止警察亂翻時,警察暴打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拉開窗戶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又把他妻子一拳打倒在地,用繩子把她的手綁上,按在地上又打,整個暴打過程歷時半小時左右。
鄧傳久被非法關押一年九個月後的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彭州市法院對他非法庭審,因為法院要庭審好人,公、檢、法人員十分緊張,如臨大敵,安排布置了大量的警察、打手在法院四周巡查,連法院背後的體育公園 ,甚至政府二辦裏邊也安排了他們的人。
法院門口停了一輛載滿特警的警車(約三、四十人),還有一群一堆的警察,便衣、各鄉鎮的協助人員以及「610」人員。
法院左邊,警察正逐一盤問停留的人。坐在椅子上的兩個老人首先被盤問和拍照。接著問旁邊扶著電瓶車的一個人:「你在這幹啥?」「我在這等人,你是幹啥的?你問我?」「我是警察。」「警察又咋的嘛,我在這站一下都不行嗎?」說著,就不得不推著車走了。
這時,兩個警察正攔著一輛汽車盤查。與此同時,在法院門口,四個警察正把一人的電瓶三輪車弄走,那人說:「是我的車!」「你叫甚麼名字?」說著,硬把那人也抓走了。
體育公園內,特警、便衣四處走動,眼睛打量著人們的表情。整個氣氛,以法院為核心的相當範圍內,空氣令人窒息。
法庭內,幾十個座位滿滿的,可只有鄧傳久的妻子和兒子坐在了裏邊,連其妹妹和媳婦都不准進去。可見,其餘坐的全都是些邪黨自己的人。
庭審中,鄧傳久在自辯說:「究竟國家的哪部法律是我破壞的?哪部法律又因我沒有實施下去?迄今為止,也沒有哪部法律規定不准煉法輪功……」他又講了修煉法輪功給人帶來的身體健康,道德回升等
律師辯護中,闡明了法輪功給整個社會帶來的福澤,和他的合法性,指出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反天理反人類的。
可是法官還是誣判鄧傳久四年。
誣判結束,當律師走出法院,被當地惡人攔住,用下流至極污言穢語亂罵,並要動手打律師。接律師的車來了,律師才安全的離開。
企圖打律師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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