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寧夏永寧縣的一名中學美術教師。一九九五年秋,我有幸讀到了《轉法輪》,被李洪志師父講述的「真、善、忍」高德大法深深吸引。從此走上了正法修煉之路。修煉法輪功一段時間後。我身體上以前存在的一些不良症狀:頭痛,風濕膝關節痛,鼻炎,胃痛這些毛病很快消失,感覺到身輕體健,精神倍增,皮膚白裏透紅。
就在法輪大法以神奇超常的功效和教人向善的良好社會效應在中華大地廣傳之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邪黨集團開始瘋狂地對法輪大法進行誣蔑和血腥的迫害。
為大法鳴冤 遭誣判三年半
永寧縣公安的警察郭勇、王泉、夏偉、龔耀榮經常上門或到單位對我進行騷擾、抄家。一九九九年九月,我被國保大隊馬學文非法拘留一星期,當時我兒子還沒滿月。
這時一批又一批法輪功學員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走上北京天安門廣場。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和妻子抱著一歲的兒子和其他同修一起走上天安門廣場。被當地警察帶回後,警察騙我父親將我年幼的兒子抱回家。然後將我們非法關押進看守所。
在永寧縣看守所期間,我絕食絕水一個星期,堅持煉功,在師父的加持下,依然紅光滿面,讓周圍的人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不少人對大法有了新的認識。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參與迫害的看守所所長孫保山和另一個警察張某,發生車禍,兩人當場死亡,孫保山的兒子重傷。
二零零一年春天,中共法院對我誣判三年半,我妻子朱海燕被非法勞教兩年,其他幾位同修也被判刑、勞教。
我被關進了銀川監獄的河東磚廠。獄警李永欣、岳懷寧為了「轉化」我,強迫我每天在五、六十度高溫的磚窯內,將十幾噸重的磚用架子車拉出窯外再碼好。每天還要超時勞動,我手上打起了血泡,血泡磨爛了,鑽心的疼痛,腳和腿常被磚塊砸傷,每天都感到極度的勞累。有時中午、晚上還強迫我將頭頂在牆上進行體罰。
二零零二年八月,我要求煉功,被關禁閉十五天,獄警給我打背銬,戴腳鐐無法睡覺,每天兩小杯水,兩個小饅頭,到後來腳腕、手腕被腳鐐、手銬磨爛化膿,蒼蠅落在上面不走。
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我剛出獄回家,就又被永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龔耀榮劫持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永寧縣公安局警察周孝忠(後得重病、被查處)、龔耀榮(後得重病)、麻文輝(後被調查)、鄧萬軍、岳軍、李天貴闖入我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把我妻子朱海燕綁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七月,我被寧夏大武口市公安局警察再次綁架。警察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七天七夜熬鷹,不讓睡覺,戴上腳鐐,雙手反銬在椅子上。我絕食抵制迫害。這次被迫害後,我血壓變得不正常,經常頭昏。
後來,我又被關進了永寧縣看守所。在這期間我公開煉功,幾次絕食抵制迫害。一次所長沈斌闖進監舍將我和其他在押人員購買的食品扔到外面。又一次,因我發正念,獄警蔣某給我戴了四個月的死囚鐐──手和腳連在一起,腳鐐上有兩個大鐵砣。我指出看守所剋扣伙食,沈斌不但不改正,還慫恿打飯的少給我打飯,故意餓我兩個月(二零零六年八月,沈斌和蔣某在高速公路翻車,二人被撞成重傷;另一明真相的警察安然無恙)。
二零零六年五月,我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參與非法公訴的永寧縣監察院紀偉不久後重病纏身)。於二零零六年八月被關進了石嘴山監獄六監區。為抵制迫害,我幾次絕食,並公開煉功、拒絕參加勞動。
二零零七年六月,我絕食、煉功二十四天後,教育科長賁某和六名犯人對我進行四十五天的強制「轉化」迫害。每天早晨六點到晚上九點坐小板凳,中午不讓休息,上廁所受限制,吃飯只給一半。不許煉功,逼迫參加勞動。我後遭到毒打。最嚴重的一次我被打倒在地。幾個犯人用腳在我的身上亂踢亂踩,導致我一根肋骨骨折,疼痛了一個多月。不久後參與迫害的一個警察騎電動車發生車禍,膝蓋以下摔得黑紫,他對我承認:人不能幹壞事,會有報應。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零八年六月,獄警張向東、劉鐵軍再次將我關入嚴管隊,進行了長達六個月的非人折磨,每天強迫坐小板凳十幾個小時,吃飯喝水受限制,沒有活動自由,全身關節痛,屁股坐爛了,疼痛鑽心,後來又結了一層老繭。夏天室內悶熱不透氣,冬天寒冷。犯人們說:用這種方法將你的身體搞廢,還威脅說不寫「轉化書」關你幾年直到回家。半年後,我從嚴管隊出來,面色慘白,四肢無力,走路都打飄。
二零零九年二月,我因視力下降,要求調換工種,獄警黨西林不但不准,還將我關進寒冷的禁閉室十五天,每天只給兩個小饅頭,兩小杯白開水。
二零零九年四月,監獄再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轉化」迫害,參與者有:監獄長徐惠石(後患癌症晚期)、張立弓,獄警張寧平、王剛、雷斌、張煥敏和幾名犯人。剛開始每天只准我睡一個小時,強迫我走鴨子步,做俯臥撐,看污衊誹謗大法的書籍、罰站。周少東、吐爾遜對我進行毆打,致使我胸部疼痛一個多月。
後來半年時間,每天晚上十二點睡覺,早晨五點起床。白天強迫參加勞動。在這期間為了讓獄警們能夠了解真相,我寫真相信給他們,打動了一些參與迫害的獄警。有人告訴我,二零零八年汶川大地震後,當局對災區做過一項秘密調查,死亡和受傷者中沒有一個是煉法輪功的。巨災巨難中的奇蹟證明,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
又遭誣判兩年 上訴被加刑一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因遭人惡告,我被闖上家門的銀川市國保大隊長駱健、永寧縣公安局鄭振傑、魯孝、曹建利、駱浩峰、保錦寧、張立寧等十幾人綁架。當時家裏還有未成年兒子,警察強行闖入我家,搶走了電腦、打印機等物品。永寧縣公檢法捏造證據,構陷罪名,對我非法判兩年。
在我上訴的同時,家屬向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等相關部門控告永寧縣的公檢法人員對我的枉法誣判。永寧縣檢察院溫淵繼續助紂為虐,進行所謂抗訴,銀川市中院又給我非法加刑一年。
他們這些公檢法人員,在明知罪名不成立,法律文書中漏洞百出、捏造證據的情況下,依然知法犯法公開踐踏法律,踐踏人權。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了中共邪黨統治下的法律就是一紙空文,根本沒有公平、公正、公開可言。中共這些年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和暴力的基礎上的。
二零一七年,我被劫持到寧夏監獄入監教育中心,又遭到剝奪睡眠、罰站、超強體力訓練等迫害。一次,警察司凡故意挑毛病,毆打我的頭部,此後我頭昏了幾個星期,後來他又在我腦後打了一巴掌。
二零一七年一月,我被關入寧夏石嘴山監獄十六監區(嚴管監區)的禁閉室。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冬天獄警指使犯人強行扒掉我的棉衣、棉褲及棉鞋,光腳穿拖鞋,打開窗戶讓刺骨的寒風吹進室內,關掉地暖,室內溫度降到零下,每天早六點叫醒到晚十點才休息,地鋪是一個薄褥子,一個薄被子。每頓飯只有一個小饅頭、一小杯水,有時一天只給一個小饅頭、一小杯水。又凍又餓,一個月後,我成了皮包骨頭,全身關節疼痛,雙手指關節紅腫。獄警還在小號中,將音響開到最大,從早到晚長時間播放邪惡的洗腦宣傳,有時二十四小時都不停,讓人無法休息。對我進行了三個月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監獄成立「轉化攻堅小組」,由監獄長張國文、副監獄長李學勇、教育科薛磊、楊賀、組長是十六監區的監區長徐剛負責;骨幹成員有:副組長是楊某、王某、雍某、郝某、劉曉東、張某,尹某。還又調集十二名犯人(李健,趙雲,馬斌,楊剛,馬曉兵,王濤,王宏偉等)對我及法輪功學員謝毅強、王德生進行殘酷的「轉化」迫害。強迫我每天早上六點到晚上十一點坐二十幾釐米高的小凳,雙腳並攏,身體不允許動,持續一個月時間。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
在我身體被迫害得傷殘虛弱,四肢僵硬,頭昏腦脹,體力沒有恢復,走路都感到吃力的情況下,獄警強迫到二監區進行奴工勞動踩縫紉機。經常有犯人對我辱罵、威脅,變相體罰,甚至強迫中午加班,休息日加班,犯人張丁經常違規違紀,吃拿卡要欺負他人,有兩次偷著在我頭上打了兩下,導致我頭痛、脖子紅腫,有血印。多個獄警看到了,不但不處罰他,還暗中鼓動和慫恿,一些獄警不管不問。開會時還說甚麼「二監區的犯人團結」「有些事我也沒辦法等等」。欺負我的犯人得到獄警的賞識及獎勵。
二零一九年四月,我和法輪功學員謝毅強,王德生被關入十六監區管控迫害,每天中午不許睡覺,限制活動自由,強迫背洗腦宣傳和監規。這種迫害直到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四日我走出黑窩。
在這長達二十年的邪惡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堅持講真相,使大量的世人從謊言中清醒過來,明白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和監獄警察,有一些也在了解真相,明白了真相。
在這裏,奉勸那些以工作為藉口,在邪黨操縱下,在利益誘惑下,還在助紂為虐、出賣良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趕緊懸崖勒馬,抵制迫害,將功贖罪。善惡有報是天理。人間的報應逐漸都會到來,時間不會為哪一個人而延長。當今世界,國內外形勢大變,正氣回升,三億多人退出中共邪黨的組織,拋棄邪惡,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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