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月監控、突然綁架,是這三次綁架迫害的共同特徵。
據悉,山西省太原市在二零一九年八月份舉行全國第二屆青年運動會,由此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份以來,太原市公安局著手搞「安保維穩攻堅戰」。同時太原市大搞作秀面子工程,僅在汾河兩岸樹上掛燈就花了兩個億,老百姓怨聲載道。
從二零一九年四月份,太原市各公安派出所、街道及社區居委會以太原市要開「二青會」安保為名到法輪功學員家敲門、騷擾。
第一起綁架案: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入獄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警察非法闖入民宅,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王素平(67歲)、羅保軍(男,62歲)、孫志芬(60歲)、張清香(69歲)、張潤英(71歲)、郭潤鮮(68歲)、田玉琴(60歲)、胡蘭英(65歲),隨後在十月十八日又入室綁架72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蘭梅,這其中多數是60多歲的老太太。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非法對法輪功學員王素平、羅保軍、孫志芬、張清香、張潤英、郭潤鮮、田玉琴、胡蘭英八人非法庭審。八名六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出庭時全部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王素平自我辯護時提到,法輪大法開傳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傳統回歸、福益社會,如今法輪功弘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受到歡迎,唯獨在中國卻遭到打壓。公訴人任欣貴與法官郭曉琴多次打斷她的發言,不讓多提法輪功。
一位家屬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當庭指出公安警察偽造證人,在沒開具搜查令、逮捕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及綁架,所有「證據」都是後補的,整個過程都是非法的,整個案件都是在構陷。
最後案件總結階段,公訴人任欣貴還惡語謾罵法輪大法,法輪功學員孫志芬出言進行制止,反被法官令法警按住,孫志芬當庭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八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被非法判刑、勒索罰款、劫持入獄。
孫志芬(60歲),被非法判刑十年,罰金三萬元。
王素平(67歲),被非法判刑十年,罰金三萬元。
張清香(69歲),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二萬元。
田玉琴(60歲),被非法判刑六年,罰金二萬元。
羅保軍(62歲),被非法判刑五年,罰金二萬元。
張潤英(71歲),被非法判刑兩年,罰金一萬元。
郭潤鮮(68歲),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六千元。
胡蘭英(65歲),被非法判刑一年,罰金五千元。
第二起綁架案:六位老年人被綁架、抄家搶劫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九日晚,太原市迎澤區公安分局、迎澤派出所、長風東派出所聯合,派警察數十人,一律便衣,以修水管、檢查水管漏水等說辭敲門,對六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這六人是陳玉花(60多歲)、賀愛花(60多歲)、張鳳英(70多歲)、姚玉玲(60多歲),任慶華夫婦(任慶華78歲,丈夫老陳85歲)。
賀愛花血壓高壓245,陳玉華心臟異常,二人仍被強行送往太原市古交市看守所。
張鳳英、姚玉玲、任慶華夫婦因身體原因被監視居住。
張鳳英,二十多年前患有重度類風濕,關節嚴重變形,修法輪大法後恢復了生活自理能力;姚玉玲和任慶華,修煉前患有癌症,修煉法輪大法後,奇蹟般的延續生命二十多年。
第三起綁架案:六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日早上八點多,杏花嶺區敦化坊派出所綁架六名法輪功學員,敦化坊有張愛英等四人,還有兩位尖草坪的李蓮英和韓姓男學員。實施綁架的有太原市公安局警察、杏花嶺分局警察、敦化坊派出所警察。張愛英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他人下落不詳。
據悉,她們已被跟蹤大約兩個月了,執法記錄儀裏有她們發數據和路人講真相及給自行車筐放資料的錄像。是太原市公安局安排統一綁架抓捕行動。
相關責任人:
(1)劉新雲,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1962年9月生,山東省淄博市人。
二零一九年四月一日,山西省公安廳召開安保工作動員部署會,劉新雲在會上強調,「二青會」是迄今為止在我省舉辦的規模最大的全國性賽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採取強有力措施,堅決打好「二青會」安保這場硬仗。
劉新雲曾在2001年4月~2003年12月期間,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政委、黨委副書記兼巡警支隊政委、市610辦公室副頭目。
(2)馬潤生,1963年3月生,山西岢嵐人。2016年12月任太原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
(3)魏民,1965年4月生,山西沁縣人,2018年1月任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4)韓迷中,太原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主管維穩辦,協助局長分管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等,手機:13903435368。
韓迷中在1999年7月20日~2008年3月期間曾任太原市公安局國保處處長、2010年─2013年曾任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局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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