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昌邑市法院執行局局長謝嘯林遭惡報死亡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早晨上班後,山東省濰坊市昌邑市法院中共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謝嘯林自感身體不適,十點左右病情加重,到醫院治療,治療中突發呼吸困難,心臟驟停,經搶救無效,於六月十四日下午三時許死亡。

中國有句老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一切都報。濰坊市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死亡的人數至少107人。謝嘯林是昌邑市法院製造冤假錯案,誣判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他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

謝嘯林,男,一九六六年十月生,中共惡黨黨員,一九九零年八月參加工作,歷任昌邑市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政治處主任、副院長等職務;二零一五年一月任執行局局長、四級高級法官。

據明慧網曝光, 昌邑市太堡莊法輪功學員初立文被非法勞教三年後,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一日被昌邑市610頭目陳曉東帶人闖入他家再次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濰北監獄。初立文一家人被迫害的妻離子散。

昌邑市七十九歲的老太太李學淑在集市上發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神韻光碟,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被昌邑市法院非法宣判三年徒刑緩刑四年。李學淑老人十二月五日向濰坊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狀。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法院給李學淑送去了維持原判的判決書。

昌邑市圍子鎮南營村法輪功學員胡新明,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號在石卜集市講真相被石卜派出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昌邑看守所已7個多月,家人去看數次,都不讓見,在沒有任何說法下,沒有簽字的情況下,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號被非法判刑三年。

昌邑市近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孫新華女士二零一七年黃曆三月初二在山會講真相,被國保大隊警察劉昌恩等強行綁架,當晚回家,但第二天下午在自己家中再次被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孫新華第二天回家。半年後法院傳孫新華公開庭審,在法庭上,孫新華念自我辯護書,有理有據地證實信仰自由,煉法輪功合法,可還沒念完就被法警強行奪去辯護書,最後草草收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孫新華在甚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罰款一萬元。宣判後,兩名陪審員拿著判決書到孫新華家,(因孫新華身體不適沒起床)說:你不用起來,把這判決書放在你身邊拍照一下就行了,並說你好好休息吧,就走了。孫新華女士於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警察非法抓捕,被秘密送入濟南監獄。

善惡必報。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是窮途末路,這條破船馬上就要沉沒了,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真得想想自己的退路,繼續迫害,死路一條,只有停止迫害,悔過自新,遠離中共惡黨組織,才能保命,保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