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早八點二十分,田麗麗剛出家門,就被蹲坑的撫順市國保警察和瀋陽市沈河區國保警察一行十多人綁架,田麗麗未修煉法輪功的丈夫也被抓走。當天田麗麗和其丈夫被非法關押到沈河看守所,其丈夫被非法關押三十多天才被釋放。
事後得知,這次抓人是遼寧省公安廳統一部署的,僅八月二十三、二十四日兩天,全省就抓了47位法輪功學員。 國保警察為了完成上面下達的抓人任務,非法抓人;在實在編不出證據的情況下,把田麗麗的丈夫開的私家車當證據扣留至今。
家屬為田麗麗聘請律師維權。律師到沈河區檢察院找接案檢察官吳霞,想見面談一下田麗麗案子,吳霞在電話中讓律師「轉化」田麗麗,說「轉化」好了就見面,否則不見。律師說,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田麗麗修煉法輪功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要求釋放田麗麗。吳霞說沒有這個先例。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法輪功教人向善,教人做好人,在提升人的道德境界,在挽救人類敗壞了的道德,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高德大法。面對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者,中共的公檢法人員卻要逼迫他們「轉化」,不「轉化」就蓄意迫害。
我們真的是為你們的將來擔心啊。迫害修佛的人,其惡報是人所無法承受的,在歷史上有過許多這樣的教訓,在現實中,因迫害法輪功而遭惡報的更是比比皆是,數不勝數,有的甚至殃及家人,連累家人替其承受惡報。
我們不願看到這樣的惡報發生,我們希望每一個人都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因此我們奉勸吳霞等執意迫害法輪功的人,千萬不要迫害法輪功,這麼做的後果實在是太可怕。所有的所謂法輪功案都是冤假錯案,每一份法輪功案的案卷都是辦案人的一份犯罪證據,每一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將罪責難逃。不要以「這是上面的命令」為藉口來欺騙自己,來替自己的惡行開脫,任何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要想為自己和家人負責,做甚麼事情一定要問問自己的良知,一定要判斷一下是非善惡,多行善事。千萬不要被別人當槍使,千萬不要替別人去做惡,最後由自己承擔罪責。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因果報應,如影隨形,害人就是害己,這是天理啊。
我們希望瀋陽沈河區公檢法辦案人員,立即懸崖勒馬,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趕快停止這種犯罪行為,立即釋放田麗麗,以免將來自己被追究法律責任。
瀋陽市沈河區檢察院:
地址:沈河區正陽街254號,郵編110011
吳霞(案子負責人)024-24854965 15640510509
呂奎(助手)024-24863509 15640510519
檢察長黃偉
檢察長王世航 024-24843323、024-24253799、13604925960
檢察長王世元 024-24844532、024-24863791、13940020639
檢察長李 陽 024-24843302、024-86129624、13940333331
檢察長徐廣東 024-24848245、024-24133808、13066500032
檢察長張晨宇 024-24843959、024-24854965、15640510713
瀋陽市沈河區法院:
地址:沈河區承德路7號,郵編110011
院長岳明偉
刑事庭長李紅024-84119982、17341003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