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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殺」的鮮活生命(圖)

——可疑的死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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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三十三歲的左志剛不幸成為電影《永遠》的原型,這是描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影片。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河北省石家莊青年左志剛正準備第二天結婚,全家都在忙著操辦他的婚事。當天下午,石家莊橋西公安分局突然闖到左志剛工作單位,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左志剛帶到了興華街派出所。次日下午5點多,家屬被通知左志剛用自己的半袖上衣在派出所留置室「上吊自殺」。

全家人不敢相信,怎麼一夜人就沒了?左志剛沒有理由自殺,他原是菲力普駐中國公司的優秀電器維修工程師,有一門維修電器的好手藝。他的姐姐是一位生活不能自主的精神障礙症者,左志剛之所以30多歲才準備結婚,就是因為他要找一位願意和他一起照顧姐姐一輩子的伴侶。他找到了這樣的伴侶,怎麼可能在結婚前自殺呢?

家屬在火葬場發現很多異常情況:屍體的脖頸部兩側各有一條明顯的較細的傷痕,周圍尚有血跡;背部有兩塊相距一寸左右非常明顯的傷坑,且後背大面積皮膚為紫色;頭部有傷:左臉部、腮部有鈍器擊打的腫塊;右耳全部為紫藍色。而衣服上並沒有血跡。公安部門不讓看屍檢報告,並不斷催家屬火化遺體,被家人拒絕。

五月三十日當天,石家莊連日的火爐高溫忽然陡降,一時間寒冷異常,風景區河北省靈壽縣五嶽寨降下漫天大雪,足有一尺多厚。隨後,石家莊市流行鼠疫,老百姓人心惶惶,到處議論:六月飛雪,定有奇冤。


準備第二天結婚的左志剛被迫害致死

為左志剛結婚準備的新房,一直保持著原貌。年近七旬的白髮雙親怎麼也不相信兒子會自殺。其父左耀新多次上書控告涉案機關,在控告書中,提出諸多疑點和質問。

起初,橋西公安分局稱:看管人員打掃留置室外間不足2平米的地面衛生,裏外間僅隔一道鐵柵門,既能聽得見又能看得見,怎麼可能讓他自殺?後來又稱:看管人員去倒垃圾了,回來後發現他已上吊。留置室距垃圾點僅有幾步遠,來回需要幾分鐘,這麼短的時間他要想自殺的方式,又要實施自殺,橋西公安分局稱自殺過程僅6、7分鐘,身高1.72米的左志剛是在1.6米高的門上上吊的,腿部彎曲上的吊,老父質問:我兒子身體健康,出於本能一掙扎就會踩地,這麼短的時間,用半袖上衣想自殺也是困難的。

現場已被破壞,主要物證(屍體、上衣、刀子、剪子、鞋、內衣等)均不在現場,遺體未經家屬察看,為何擅自運走?橋西公安分局稱31日早6點半死亡,為何下午5點半才通知家屬,見到屍體時距死亡時間超過35小時?

橋西公安分局解釋時間發展過程多處前後不一,關鍵性的數據一再改變。如死亡時間、審訊時間、到留置室時間、物證、所吃食物等幾次說法都不一致。如,橋西公安分局一次稱:半袖上衣撕成了布條,一次又說沒有撕。夏天的衣服柔軟、光滑,左志剛的半袖上衣為化纖衣料,不是粗糙的麻繩,僅幾分鐘時間怎會造成表皮剝脫?

法醫提供的照片後背處看起來有擦傷的痕跡,橋西公安分局解釋為鐵柵門鉚釘摁的,而我們到現場觀察,門上根本沒有相距這麼近的兩個釘。面對事實橋西公安分局拒絕答覆。觀看屍體發現:後背中心腰上部順脊椎方向有相距小於1寸、筷子頭粗細的兩個深坑,極像警棍的兩個電極,根本不是甚麼「擦傷」。

鑑定結論是兩年零四十一天後,在家屬多次要求、上訪之後才給的。河北省石家莊市檢察院檢察技術鑑定書顯示,法醫只做了簡單的屍表檢驗,認定縊死的特徵不明顯,不足以認定是自縊死亡。

六旬老人「坐著上吊」

警察說(身高1.72米的)左志剛是在1.6米高的門上上吊,而年近六旬的席志敏則被說成是在1米5高的廁所坐著上吊的。

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關在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的席志敏給家人打電話,叫妻兒不要擔心,說他現在身體很好,十月份可能就要回家。沒幾天子女又打電話到勞教所給老人,電話中老人很高興。可是一個星期不到的時間,家人得到勞教所的電話說老人「自殺」了。接到電話的當天,家屬就趕到勞教所。

勞教所、司法局有關警察與家屬先進行談判,第二天家屬才被帶進停屍房。當全家親屬目睹死者慘狀時,痛不欲生,其妻、兒幾乎昏死過去。他們看見老人一絲不掛,全身無數巴掌大小的污塊,頸部至耳根被繩子勒成一個半圓形紅色深深血印,頭頂包著巴掌大的紗布。

家屬質問死者身上多處傷痕從何而來,警方不是說正常現象,就說是老人自己造成的。對頸部血印,竟說他自己走到廁所用捆手的紗布上吊,廁所高1米5,所以老人是坐著吊的。當家屬去找警方聲稱的當事人──同房兩病人對質時,兩病人不翼而飛。家屬要求看病歷,被拒絕。警察在家屬未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遺體火化。

為了掩人耳目,怕迫害罪惡曝光,還強迫家屬在勞教所寫保證,不許回家說死者是自殺的,要說是得病死的。回家辦喪事也不許任何法輪功修煉者參加,也不許家人對任何人提起此事。

哺乳期婦女「被上吊」

二十九歲的山東省濰坊市吳敬霞是15個月大孩子的母親,二零零二年臘月初五因發放法輪大法真相材料被抓,被強行關入洗腦班,三天家人就被告知她「上吊自殺」。


吳敬霞在孩子15個月時被迫害致死

兩天後,家屬去了濰坊醫院,門口全是公安包圍著,家屬走到哪裏,公安就跟到哪裏,公安還不讓家屬看吳敬霞的遺體,經過父母和兩個弟弟的力爭,最後才讓看了遺體一眼。吳敬霞還是個餵孩子的母親,孩子三天沒吃奶,乳房本來就鼓得難受,很痛。公安卻在她最疼處用電棍電了四、五處,電得有四、五個深坑。臉上蓋著衛生紙,嘴卻流著鮮血,後背打的青一塊、紫一塊、黑一塊,大胯被打斷,脖子上還劃了一條紅槓。家屬給遺體換衣服時,見其大胯骨被打斷,骨頭碴齜出肉外,真是不忍心看。

吳敬霞被迫害致死後,迫害者極度恐慌,強行火化遺體,所有親屬被嚴密監控,不讓出門,同時也不讓親朋好友進她家探望,就連周圍的村莊也被監控、封鎖消息。後來家裏人寫了訴狀,遞交到濰坊市公安局。那裏的負責人說:「這官司一打就贏。可是我們今天給你們打贏了,明天我們就要摘烏紗帽,就沒飯吃了。」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吳敬霞的母親郭素芳老人,向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並維持迫害的罪魁禍首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屍體被掛到門上說是自殺

五十歲的天津法輪功學員趙德文被關押在天津市板橋女子勞教所期間,警察指使吸毒犯、刑事犯打她,並揚言「打死白打死,死了算自殺」;誰把法輪功學員打得寫了悔過書就給誰獎勵,減刑,否則加刑。這些刑事犯就大打出手,無所顧忌。姓郝的警察指使四個犯人把趙德文舉起來往地上摔,趙德文被摔得內臟出血而死。勞教所為了掩蓋事實真相,通知家屬說她自殺了。

勞教所還製造了自殺現場,家屬看到趙的脖子上有「上吊」的痕跡,兩手腕被割破,身上換了新衣服。當家屬要原來的衣服時,勞教所卻說找不著了。等家屬給她換衣服時,發現腋下有一個大口子還在往外淌血,而且身體後面發青,陰部也在流血。勞教所不讓家屬把遺體接回家中,為掩蓋事實,將遺體強行火化。

趙德文的丈夫呂振強,後來聽一位和趙德文關押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說,趙德文是被摔得七竅出血而死,蓋著白床單雙腳露在外面被抬出禁閉室。禁閉室當天晚上就被重新刷了塗料,從新收拾,造假來迎合錄像。同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李明鳳在訴江控告書中稱:「她們把趙德文的屍體掛到門上,說是自殺來栽贓陷害她。」

二零一五年六月,趙德文的丈夫呂振強控告致使妻子致死的元凶江澤民,再揭亡妻慘遭非人迫害而死的事實。

散布自殺謠言

中共強行火化死者前後,散布死者「病死」、「自殺」等謠言,即可推脫責任,亦可掩蓋罪惡,並嫁禍抹黑法輪功。

年僅三十一歲的江西省武寧縣石渡鄉官田村法輪功學員陳建寧,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武寧縣公安局政保大隊、石渡鄉派出所六警察綁架走,當天下午就被警察活活打死。當家屬要見死者遺體時,遺體已經穿上了由惡人買來的新西裝,並經過化裝。放在縣殯儀館冷藏室內,家屬要死者生前衣服看,已被火燒。


陳建寧與妻兒

為了掩蓋真相,當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該鄉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上門遊說造謠,說陳建寧已自殺,你們不要出去,並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員進出。第二天,縣委副書記、縣人大主任、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等一行人與死者家屬見面,與此同時陳建寧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強迫家屬在賠款一萬五立即火化遺體的協議上簽字。陳建寧火化後五小時,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據法輪功學員在明慧網披露,打死陳建寧的兇手李林還在逍遙法外,他不但打死陳建寧,還把法輪功學員朱余華腦骨打斷,還打了法輪功學員張林寓,周陪良,唐正春等多人,把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送去勞教及拘留。

強迫親屬在「火化書」上簽字

時年三十八歲的山東蒙陰縣舊寨中學女教師張德珍,遭受中共人員多次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她被縣國保大隊警察強行投入看守所。時任縣「六一零」主任類延成,密派警察鮑西同、田列剛等對她拳打腳踢,用橡膠警棍輪番毒打她,並對她十多次野蠻灌食摧殘,想以此逼其放棄信仰,張德珍拒不配合。

最後,在類延成、看守所長孫克海和中醫院長幫兇郭興寶的密謀下,由看守所獄醫王春曉與縣中醫院的兇手醫生強行多次給張德珍注射了不明毒藥,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將她摧殘致死。


被注射毒藥致死的張德珍被說成是自殺

惡人們怕罪行暴露,便連夜製造假證和偽證,他們謊報縣委說張德珍是自殺,對家人說死於心臟病。並恐嚇、威脅、暴打了張德珍的哥哥張德文,強制他在火化書上簽字後,匆匆將屍體火化。又派惡徒竄至張德珍的家鄉,抄了其哥哥張德文的家,搶走了張德珍生前部份照片,企圖做死無對證的假相。慘案發生後,張德珍的家人強烈要求蒙陰縣司法機關懲治兇手,至今也沒得到回應和答覆,而兇手們仍逍遙法外。

家屬被迫在「被自殺報告」上簽字

年僅三十歲的曹陽是原重慶市南川市東勝火電廠車間主任。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被劫持至墊江東部勞改農場嚴管隊「集訓」。兩個月後的「集訓」期間,八月二十六日晚九時許,曹陽死於嚴管隊洗手間。兩天後,監獄才通知家屬。曹陽的妻子及時趕往勞改農場,也未能親眼見到解剖遺體。最後僅由法醫向親人宣布曹陽為「自殺」。曹陽家屬拒絕在「死亡報告」上簽字。


曹陽三十歲被迫害致死

幾天之後,勞改農場又派人到南川夥同公安局警察到曹陽家逼迫簽字,要家屬同意曹陽是自殺身亡,否則,家屬和親人全部下崗。在當地警察和監獄的雙重壓力下,曹陽家屬被迫「簽字同意自殺」。據來自監獄的消息稱,曹陽在監獄中飽受邪惡的折磨和摧殘,在邪惡的所謂揭批會上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監獄警察對他進行了邪惡的酷刑暴虐摧殘。曹陽用牙咬破手指在監獄的牆上用鮮血寫下「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眼見都不能為實!」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發表在明慧網的《目擊田惠英在三水婦女勞教所「被自殺」》一文,揭開了田惠英的死亡真相。

二零零五年七月,五十歲的田惠英在三水婦女勞教所被謊稱的「車禍」奪去生命。這位目擊者稱,田惠英去世前被關押在婦教所一區六大隊,經常被「夾控」(被安排貼身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勞教人員)拳打腳踢,她的手、腳都是青一塊紫一塊的。晚上經常看到她拿一個空桶站在門口,想打水又打不到──因吸毒犯人多,用水有限制,供水時間短。反過來惡警說她不肯沖洗,導致那些吸毒囚犯說她臭,因此她排隊總是一個人走在一邊的。

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一天,婦教所搞一個文藝演出,是請外面殘疾人等到所演唱。在當天中午十一點多,六大隊剛好排隊去食堂吃飯,當經過四大隊門口時,一輛拉道具去飯堂的東風車,從飯堂開出來到四大隊門口就把田惠英撞倒,車輪從她腿、腳部碾過,她的頭是在外面的。田惠英當時就失去知覺。

後來大隊長、警察就說:「是她衝過去撞車自殺的,夾控拉不住她。」其實當時並沒有一個警察在場看到,只有一個姓林的幹事在前面,也就沒看到後面發生的情況。再說夾控年輕有力怎會沒拉的住骨瘦如柴的田惠英呢?我親眼目睹田惠英依舊走在隊伍的另一邊,根本不是衝過去的,是被車撞的!

第二天警察在勞教人員中宣布:誰也不允許談論此事,更不許對外面及其它大隊的人說,誰說了就作加期處理。還散布說田惠英沒有生命危險了,只傷了腳。為了封鎖消息,竟然兩個月禁止勞教人員向外打電話。

其實這件事在場的人員都知道田惠英不是衝過去撞車自殺的。警察怕承擔責任,竟對上級領導、其他大隊的人員及田惠英家屬都說是撞車自殺的。有些目擊者把事實真相說出來後,竟有警察說:「眼見都不能為實!」

監獄偽造自殺物品

遼寧省大連市南關嶺監獄約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將法輪功學員白鶴國迫害致死。據知情者透露:白鶴國遺體不光是頭部凸起一個大包,舌頭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斷,睪丸被踹爛、瘦得皮包骨頭。可見白鶴國是被活活打死的。


監獄偽造白鶴國的證據

可是南關嶺監獄偽造自殺證據,嫁禍於死者。南關嶺監獄偽造的物品有:一把雪亮飛快的鋼刀,還有一些法輪大法書籍等,謊稱這些物品是白鶴國自己帶進監獄的,白鶴國是「自殺」而死的。藉此矇騙世人、欺騙恐嚇家屬。

白鶴國被迫害致死案例已被聯合國特派專員菲利普﹒奧爾斯頓寫入二零零九年提交聯合國的年度報告中,成為聯合國官方永久的、公開的正式紀錄。同時明慧網也向人權組織提供了參與殺害白鶴國的單位和兇手名單。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被迫害致死的3559名法輪功學員中,有44例疑點重重的「被自殺」,有104例則是被警方謊稱為「自殺」或偽造事故的迫害致死「假自殺」案例,總計為148例。

法輪功學員不能殺生,也不能自殺,即使在殘酷迫害下仍然慈悲對待眾生,怎麼會輕生呢?這都是中共造謠,栽贓陷害,並掩蓋他們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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