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時年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莫亞琴抱著一顆挽救警察的善心,到五龍背派出所向警察講法輪功真相,卻遭警察非法扣留。據警察說,已跟蹤她很久,當時書包裏的300多元真相幣被搜走。
之後,警察搜走莫亞琴家裏的鑰匙,直接到她的家中非法抄家。當時,莫亞琴的丈夫在家,突然看見六、七個穿著便衣的人,還有當地派出所的人,闖進家門,把所有的地方都翻遍了,床被翻開,有個鎖著的箱子,沒有鑰匙,當時就給鑿開了,非法抄走莫亞琴的四十多本書等。
莫亞琴的孩子都出外打工,莫亞琴被迫害後,只有丈夫一人在家,七十多歲的人了,莫亞琴在家時,家裏的活都是她幹,現在丈夫吃飯經常是糊弄,有時還經常迷糊,靠吃藥維持。
莫亞琴被五龍背派出所及丹東公安構陷,關押十五天之後,被交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莫雅琴被非法關押在丹東看守所五個多月了,家裏一直沒有音信。
近日,莫亞琴的家屬請律師到丹東看守所接見她,才得知,莫亞琴已被非法判刑一年,丹東振安區法院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對她非法開庭,三月二十八日秘密下判決。
振安區法院對莫亞琴非法開庭,沒有通知家屬。據悉,庭審開始,兩名法警將莫亞琴架到法庭,法官只問了莫亞琴家住哪裏,叫甚麼名字。
莫亞琴對法官說:我去派出所講真相的行為不違法,五龍背派出所抓捕多名講真相救世人的法輪功學員,我出於好意,告訴警察法輪功不是某教(註﹕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已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擁有法輪功書籍不違法。我家中被抄走的書籍不是犯罪證據,我國《憲法》規定言論自由、信仰自由。
莫業琴還講了她長期患多種疾病,折磨得體重只剩七十多斤了。煉法輪功後,身體無病一身輕,七十多歲了,耳不聾,眼不花,精力充沛。修煉後,能夠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
莫亞琴為自己做了近二十分鐘的有理有據的自辯,法官沒有打斷她,只是不作聲的聽著。
庭審草草結束,莫亞琴拒絕在庭審筆錄上簽字,她希望法官依法審理,做出無罪釋放的判決。但遺憾的是,振安區法院仍是對這位七十多歲的好人非法判刑。
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年的迫害中,莫亞琴曾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向鄰居講法輪功真相而被中共非法勞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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