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師父借助我遇到的幾件事情點化我,讓我逐漸悟到:修煉人不能隨波逐流,在對與錯之間,不能模稜兩可,要符合修煉人「真、善、忍」的標準,表裏如一。
其實表裏如一、言行一致也是「真」的一種,卻在生活中經常被我們忽略:比如在對待他人時,為了避免以後不好相處,心裏雖然埋怨,但表面卻裝作很溫和;比如在對待工作上,處在團隊中時,就對工作表現的積極認真,沒人關注的時候,就可以隨隨便便了;比如在對待家人時,是自己的女兒、兒子,就真心實意的疼愛,對待女婿和兒媳就是表面寒暄。
我發現很多同修也存在著這個問題,受現實社會這種扭曲的處事原則的影響,有的同修在遇到矛盾時,確實是心裏一時難以平和的放下,但還是顧慮他人的感受,表面上沒有表現出來不悅,這種出於為他人著想的忍讓還是值得推崇的,不在我說的範圍內。我指的是那些為了一些目地而有意掩飾自己真實意圖的行為,和前者說的有著本質的區別。接下來說說我遇到的一件小事:
最近一年多來,我公司的經理非常不喜歡某部門的主管,這個部門主管因為由她部門的直接領導管理,所以也不太把地區經理放在眼裏,兩個人的矛盾日積月累,最後達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經理總是在開會時有意無意的批評這個主管,但是迫於這個主管的背景,又奈何不了她。為了讓這個主管「知難而退」,經理經常叫我們到他辦公室裏單獨談話,明著是徵求我們的意見,實際是想讓我們都站在他的一邊,給那個部門主管施壓。
一開始,我覺的這些常人的矛盾與煉功人沒有甚麼關係,巧妙的避開就可以了,所以他找我問甚麼談甚麼,我都不評論好壞,儘量不發表意見。而常人同事則不同,有的左右逢源,到這邊說這邊好,到那邊說那邊好,兩面都不得罪;有的就直接傾向於經理那邊,幫助經理羅列那個主管的錯誤,處處針對主管。
我當時覺的自己做的很對,沒參與常人的是非,也沒做甚麼對不起別人的事,挺符合標準的。結果,沒過多久,我們單位的經理就表現出來對我很有意見,認為他平時對我很尊重,對我的工作也很支持,而我在這個時候,卻沒有像其他同事一樣站在他這一邊。我當時心裏很困惑,覺的做個好人怎麼這麼難呢,不參與都能得罪人。
學法中,師父的一段話點悟了我:「我們張口講話,都按照煉功人的心性去講,不說些搬弄是非的話,不講些不好的話。作為修煉的人要按照法的標準來衡量自己,應不應該說這話。應該說的,用法來衡量符合煉功人的心性標準就沒有問題,並且我們還得講法、宣傳法,所以不講話是不行的。」[1]
看來一味的迴避並不一定就是對的,還容易引起常人的誤解。我的不多說是明哲保身的一種迂迴,為的是符合常人的同時,使自己的個人修煉也不受損失,這種做法有虛偽的一面。
師父說:「別人發生矛盾的時候,作為第三者你都應該想一想:我應該怎麼樣做的好」[2]。我意識到,我以往在對待別人出現矛盾的時候,從來都是逃避,我表面不參與,心卻被他們帶動,覺的實話不容易被人接受,假話又不符合煉功人標準,倒不如不參與更能保全自己,總之是個「私」字在作怪,保護自己的心很強烈。
師父說:「你真心為別人好,沒有一點為私的心,你講出的話能使別人落淚。」[3]更何況一個修煉人到底畏懼甚麼呢,畏懼人情嗎!?
後來經理又找我談話,我拋開種種顧慮,非常坦誠的和他說了我的想法,我說:「你們這樣下去很容易被別人利用這個矛盾,你這樣針對別人,不光不顯得高明,反而讓同事們都很為難。如果真的是為了工作,就應該就事論事,說的對的地方,我們一定支持,錯的地方即使大家表面支持,心裏也會抵觸。」
當時看到經理的臉色很不好,可能也沒想到我會這樣直白,他沉默了一會,告訴我去忙吧。我想即使這些話引起了他的反感,我也不後悔,因為我是真心為他好,與其敷衍他,倒不如說幾句真心話,能不能理解就是他的事了。結果證明,他很感謝我說了真心話,在那之後依舊很尊重我,有好多事找我徵求意見。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對待他人要真心實意,即使周圍都是常人也不能為了所謂的團結友善的氣氛,就言不由衷、口不對心,那樣不光不會得到他人的理解,反而會落入掩飾的圈套,不符合修煉人的「真」字。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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