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連燕被構陷到濟寧市任城區法院。
二月二十日連燕的律師接到濟寧市任城區法院的電話,被告知二月二十二日開庭。
二月二十二日濟寧市任城區法院對善良的連燕非法開庭。律師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並指出公檢法人員在辦案期間的違法取證和非法審判,應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起訴。
律師也指出:信仰自由、思想無罪、言論自由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是一個保持人性發展和人格完善的重要條件,應該得到尊重和正確對待而不是相反。
真心希望任城法院所有參與人員能從這件事當中明白真相,為自己與家人留下未來。
濟寧市任城區法院:
法官續新國 0537-677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