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瓊感佩法輪大法的神奇與超常。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努力在家裏做一個好妻子,在單位裏做一個好工人,在社會上做一個好公民。她的身心改變得到了單位同事、左鄰右舍人們的公認。
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何其瓊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曾兩次遭國保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共計七年。在看守所、監獄裏,何其瓊遭到了酷刑虐待,回來後至今退休工資被扣發。
以下是何其瓊自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遭抄家、騷擾、被停發退休金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開始不久,由於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單位工會主席楊樹勛非法到我家搶走我的大法書籍和煉功帶,隨後昆鋼公安羅白分局警察多次到我家騷擾,恐嚇,企圖對我進行綁架。同時長期對我的住宅進行監視,電話被監聽,出門被跟蹤,丈夫和女兒也被恐嚇騷擾,致使全家人身心健康受到了極大傷害。從二零零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被停發退休金,退休金四年未晉級。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回來後至今還扣發了我的退休金,就這樣望湖社區人員還電話騷擾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你該問我有沒有飯吃才對。
二、被綁架,遭誣判四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當時我身體不適,不能吃不能喝,正在家休息,昆鋼建設公司職工胡美芳(女,四十七歲)由於輕信邪黨仇視法輪功的欺世謊言,為了獲得幾千元的獎金(公安部門曾經發文舉報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三千至五千元獎金)而惡告我,昆鋼公安羅白分局七、八個警察突然闖進我家,野蠻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甚至沒有文字的紙片,連家中的工具榔頭、鋸弓、斧子等都被搶劫,隨後把我綁架到羅白分局,還把丈夫也騙到羅白分局訊問。後來又把我騙到三樓上,幾個警察強行叫我滾手印,我不配合,警察又強行對我拍照,我也不讓他們照。七、八個警察強行扭著我、按住我拍照,把我的兩隻手臂扭得又青又紫,之後我被關進看守所,後來並被非法判刑四年。
惡告我的胡美芳因其出賣人格、出賣良知,在我被綁架不到半個月即遭惡報: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其丈夫用摩托車帶她去遊玩的路上與貨車相遇,驚慌中胡美芳從摩托車上摔出數米倒在地上,當時腦漿流出而死亡,
三、再被綁架,遭誣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是個星期天也是本地的趕集日,早上九時左右我剛走到小區後門旁的大路上,一個老人滑倒剛好靠到我身上,我趕緊扶住她,老人非常感謝我並告訴我說,她身體不好多病,腳沒有力,今天多虧了我。我說沒事,我以前身體也不好。老人問我吃甚麼藥好的,我說:沒有吃甚麼藥,是煉法輪功煉好的。這時一個協警剛好路過,他就問我在講甚麼?隨即拿起對講機就喊:在這個位置有個法輪功。很快就來了幾個便衣警察,問我跟路人講甚麼?我說:我的病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一個高個子警察說,你再講就拿手銬銬上去曬太陽。不一會他們喊來了110警車,把我綁架到郎家莊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搜了我的身,將我挎包裏的東西都倒出來,大概半小時後,一個男警拿來兩碟藍色光碟丟在從我包裏倒出來的東西上就走了。隨後國保警察國保隊長葉林,姓胡的指導員,姓王的「六一零」人員,大概十個人對我進行審訊,國保隊長葉林還不斷罵髒話,罵娘。有三個女警從我的後背一掌一掌地打我,一邊打一邊罵:煉法輪功好不好過?並且還將我的衣服全扒了,連頭上的發卡也扯掉,最後國保警察不顧我血壓高的情況,硬是把我送進了昆明市看守所。期間國保警察還非法抄了我的家。最後「六一零」、國保警察與檢察院、法院串通捏造證言、證據和罪名,非法再次判我三年刑。
四、在看守所遭虐待
我兩次進看守所都被強迫背監規,做奴工,吃的是水煮大白菜、蓮花白、土豆。尤其是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我被關押到昆明市看守所後,獄警隊長搜走了我身上帶的七百元錢,而且也不讓家人會見,也不准家人匯錢給我,使我有三個多月時間沒有買到生活用品。
在昆明市看守所期間,我被強迫幹奴活裝「彩燈」(裝飾用的小彩燈),每天超時勞動,又苦又累,雙手都被磨起血泡,最後磨起了厚厚的老繭。而且勞動條件極差,也沒有任何勞動保護和半點勞動報酬。
在看守所期間,羅白分局羅喬良等多個警察對我進行非法逼供審訊達十七次,又多次非法抄了我的家,連女兒的復讀機都被搶走了。
五、在雲南省女二監遭酷刑折磨
我被綁架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後,首先被脫光衣服進行侮辱性檢查。由於我不「轉化」,被強迫整天坐在小方凳上不准動,若有移動,就遭到包夾犯人的謾罵,從早上六點三十分坐到晚上十一點睡覺,每天只給一瓶水,只准上三次廁所。晚上睡覺蚊子多也不准掛蚊帳,整個臉及身上都被蚊子叮咬。監獄還對我進行強化洗腦迫害。
中共體罰示意圖:長時間罰坐 |
一星期以後,因我不寫「三書」(放棄信仰的悔過書等),就被關進禁閉室,整天坐在木板床上不准動。獄警楊永芬、鄭頻、馬麗霞拿著電棒監視,一動就用電棒打;犯人監督崗劉躍新、鐘光武等受獄警指使,動輒就罵;每頓只給吃一點點飯,每天只給用冷水洗臉,不准洗頭、不准洗澡、不准換衣服、不准女人用水、不准用熱水、就連冬天都不准用熱水。冷了不准加衣服,關進禁閉室要把身上穿的衣服全部脫光,只穿禁閉室的一套又大、又髒、又爛的衣服,空空地穿著。
禁閉室共有八間,每間都擺一台辱罵師父和大法的放音機,強迫法輪功學員抱著,音量開到最大,從早上六點三十分一直放到晚上十一點。
我在禁閉室被迫害了四十八天後下到監區被非法強制勞動。一天的勞動產量,從早上做到夜間十二點都做不完。每個月的產量完不成,就不准出監房。
我被關在監獄期間,羅白分局「六一零」羅喬良、李學潤等幾個警察還到監獄威脅我說:昆鋼的橫幅是哪個跟你一起掛的?如果你不說,查出來就要加你的刑。就這樣我被非法關在監獄迫害了三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回家後又被昆鋼「六一零」姓張的警察威脅,在群眾中揚言:如果你還要煉,再第二次被抓退休工資就沒有了。在奧運期間,姓張的警察每天打我的電話對我進行騷擾、威脅近一個月。
參與迫害相關單位和人員:
昆明市公安局昆鋼羅白分局參與迫害人員:
昆鋼羅白分局「六一零」國保大隊隊長 羅喬良
昆鋼羅白分局「六一零」國保大隊主任 李學潤
參與迫害人員 王某、楊宗群、王雲峰、保明、葉林、李昆等多名人員
望湖社區「六一零」片警 張躍龍
昆明市檢察院:代理檢察員李韜
昆明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張兆龍
審判員唐勇
代理審判員徐建斌
書記員段雲萍
雲南省高級民法院:
審判長蔣玉池
審判員譚麗芬
代理審判員楊國強
書記員吳聲婭
昆明市中級法院:
審判長張紅
代理審判員趙敏、尹衛平
書記員鄭保睿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監獄長李強(二零零六年以前)
監獄長楊明山(二零零六年以後)
副監獄長:王麗美、李翔
參與施暴獄警:楊歡、鄭頻、楊永芬、謝玲、景絨、夏昆麗、湯玉芳(教育科)、萬雪梅、曾覺敏、丁瑩(隊長)、馬麗霞(副隊長)、孫寧爽、周颕、李冬冬、吳旭英、於桂雲、王某某
參與迫害人員與施暴牢頭:劉躍新、楊樹蘭、納惠仙、唐忠梅、馬淑芳、牟辛梅、王先娥 蔣某某、羅忠紅、李豔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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