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審 律師無罪辯護令審判長佩服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坊子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齊乃華非法庭審。家屬聘請律師,為齊乃華做無罪辯護,從上午九點開始至十二點後休庭,整個過程基本是律師在為齊乃華無罪辯護,審判長沒說幾句話。最後,審判長問齊乃華有甚麼要說的,齊乃華講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法輪功學員徐萬香在坊子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具體情況不詳。
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高密法院對楊小花非法開庭,家屬聘請北京律師,為楊小花做無罪辯護。法庭上,公訴人以在楊小花家裏抄走的法輪功資料為證,指控楊小花。律師要求現場核實證據,審判長同意,律師一一拿起資料,並念給審判長和在場人聽、看,說:「大家看看,這裏面寫的都是教人做事先為別人著想,做人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律師還念了有關法律條文,法輪功是合法的。
從上午九點開通到十二點多休庭,整個過程,都是律師在做無罪辯護,審判長沒說幾句話,並連連點頭,在靜靜地聽。
走下審判台後,審判長問楊小花的兒子:「誰請的律師?這律師真棒。」並和律師握手說:「我送你去車站吧。」
「青島峰會」前 邪黨恐懼而大綁架
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中共邪黨在青島市召開所謂的「世界國際組織論壇峰會」,即「青島峰會」,此前的四月~五月間,山東濰坊市一百五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四月三十六人,五月一百一十六人。
僅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濰坊昌邑市近二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大部份已回家,其中齊乃華、徐萬香、楊小花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遭構陷。
三位善良婦女被構陷 家人痛苦
1. 法輪功學員楊小花
楊小花女士,五十六歲,因沒上學,一個字都不識,得法修煉後,大法經書裏的字全部都認識了。她是浙江人,在昌邑市開了一家眼鏡店,家中還剩一個腦血栓症狀、眼睛也看不清的丈夫,還有一個不滿五週歲的孫女,兒子在外地工作,現眼鏡店及丈夫,孫女無人照顧。
左鄰右舍、周圍商店的老闆都說楊小花是個好人。她家中有點好吃的都分給左鄰右舍。這次被綁架,周圍的人都說:這麼好的人都抓,讓人家過不下日子,不能開店,公安局的人真是土匪。
2. 法輪功學員徐萬香
徐萬香,今年近六十歲,在兒子六歲時,丈夫因故去世,留下一兒一女,那時她還沒有工作,整天以淚洗面,後來就哭瞎了眼,身體也同時垮了下來,並患有多種疾病,不能照顧這兩個孩子,女兒不得已就輟學打工,維持家裏的一切開銷。同時還要拿出一部份錢給母親治病,還照顧小弟弟,一家人的重擔全部落在一個少女的身上,親戚朋友左鄰右舍誰看到這一家人,都留下同情的淚。
二零零七年,徐萬香有幸遇到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眼睛就復明瞭,後來身體完全康復,這一家人才從黑暗中走出來,生活才有了生機,女兒也已嫁人。
二零一六年,兒子遇到一次嚴重車禍,腦蓋進入頭頂裏面,動手術後,出現視力嚴重下降眼睛有點歪斜至今,記憶力更是嚴重下降,精神好像不是太正常,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母親照顧,這次手術在醫院花了十多萬元。不得已徐萬香一邊照顧著兒子,一邊出去打工還債。
不料二零一七年,兒子又摔斷了胳膊,動了手術,又花了幾萬元,兒子雖然已是二十一歲的人了,現在智力就像幾歲小孩。不能自理,更不能出去打工養活自己,說話也說不明白,也不說話。
特別是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徐萬香在家被昌邑國保大隊及都昌派出所的警察綁架時,連不能自理的兒子也被綁架到都昌派出所,雖然兒子被當天放出來,可是兒子受到這次驚嚇,精神和身體更加不如從前,只是默默地一個人在家,也不跟任何人說話,可能心裏很盼望媽媽回來照顧自己吧。
3. 法輪功學員齊乃華
齊乃華以前體弱多病,修煉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人也變得祥和,善良,真誠,在家相夫教子,過著樸實平淡的生活。齊乃華被昌邑國保大隊警察劉長恩等綁架後,家人每天生活在痛苦中,齊乃華丈夫一個多月,竟然掉了二十多斤肉,每天都徹夜難眠。小孫子才一歲多沒人照顧。
齊乃華被非法關押在濰坊看守所期間,因堅持自己的信仰真、善、忍,堅持做好人沒錯、修煉法輪功沒罪,拒絕背叛自己的師父,不寫「悔過書」,被手腳戴上大鐐銬(手銬和腳鐐連在一起,也叫手捧子),不能直腰,大小便都得需要人幫助,被關小號。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9/2/19/175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