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十口人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下午兩點左右,公安局出動十二輛警車、百餘個警察,分別在城區馬家胡同法輪功學員王玉蘭的家,及十九里、古井鎮的女兒家,綁架了王玉蘭及她的五個女兒、三個女婿和一個十二歲的外孫,共計十人。
同日,法輪功學員姜健美和賈素玲也被綁架。
之後,病重的王玉蘭、不修煉的大女兒、十二歲的小外孫、三個女婿,以及法輪功學員賈素玲被陸續獲釋回家。
王玉蘭的四位女兒穆敏、穆蓬娟、穆霞、穆麗芳,以及姜健美被非法關押,並被構陷到譙城區法院。家人為五位學員分別請了辯護律師。
譙城區法院強行開庭
正式開庭五日上午九點。四日下午,在庭前預備會議上,律師就關於本案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前三天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又向合議庭提出希望充份保證當事人合法的訴訟權利,但合議庭、法院院長及公訴人、檢察長,均對此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完全忽視不理,還是決定強行開庭,已經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公訴人、法官行誣陷之實,侵犯公民權利
庭審從早上九點開始,一直到傍晚六點。中午十二點休庭,十二點三十分又繼續正式開庭。
庭審過程中,五名法輪功學員自始至終表現的面目祥和,正念堅定,對於公訴人的非法指控,淡定慈悲,聲音洪亮清晰,一一做了回答和反駁。五名法輪功學員都表示了修大法無罪,修真善忍無罪,做好人無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
五位律師依法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整個庭審過程中,譙城區法官和公訴人,對於被告人,先認定「有罪」為主,公訴人在法官的默許下,只管念手中的稿子,而且是聲音小、速度快,不顧律師、當事人、家屬是否聽見。當律師和法官高聲交涉時,公訴人依然念稿不停。律師提出意見,讓其大聲點,而審判長卻說,我們都能聽的見,就你自己聽不見。似乎法庭不是在審理案件,而是達到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庭審過場,強行推進庭審速度。
開庭時,法輪功學員穆蓬娟更以別的案件在押人員都提前得到開庭通知,抗議主案法官、審判長,沒有提前三天發傳票、通知各被告開庭時間,表明主案法官、審判長違反法律規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不重視保障被告人的辯護權。但主審法官、審判長,以起訴書在開庭前十天發到被告手裏了,各被告在關押期間,可以準備自行辯護的說辭為藉口,堅持不改正違法之處。
當法輪功學員姜健美插說一句話時,法官車海三極其暴怒,招呼法警一哄而上,把姜健美摁住,立即給她戴上手銬,讓她坐在專制的椅子上,不讓她再和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靠近。
期間,有家屬在下面說了一句話,被法警直接拉出法庭,關在別的房間裏面。當時場面如臨大敵,只得休庭。
「修大法,修真善忍,沒有罪」
中午休庭時,穆家四姐妹在被戴戒具之時,轉過身來,面向坐在後方旁聽席上的母親王玉蘭,穆麗芳高喊:「媽,你四個女兒都是好樣的,修大法,修真善忍,沒有罪。你要照顧好自己,好好的活著,等我們回來。」
她們的母親王玉蘭已經七十多歲了,白髮蒼蒼。母親舉起手,豎起大拇指,高聲回應:「好!好!好!我四個女兒都是好樣的,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你們放心,我不會死,我一定等你們回來,一定等你們回來!」當時場面極其的震撼。
願公、檢、法人員拿出勇氣、守住良知
公檢法作為國家的司法機關,是用來懲惡揚善,打擊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當權者隨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過去數十年,在今天的中國大陸,假「法律」之名,製造冤假錯案,踐踏信仰自由與基本人權,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劇還在上演著。
而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所講述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能夠切實達到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福益社會的效果。法輪功現在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獲各國褒獎三千多項,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與尊敬。只有中共惡意把善說成壞,把壞奉為好,毀滅中國人的道德與良知。
奉勸所有被中共欺騙指使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別再無知造業,害人害己,步周永康、薄熙來等惡人的後塵,充當替罪羊。善惡有報,如影隨形,無人逃脫。願所有公、檢、法人員慎重選擇,拿出勇氣與良知,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願每個家庭都有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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