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傑 |
在醫院搶救的十幾天裏,只允許家人在規定的時間裏,隔著門窗的玻璃看一眼。即使在搶救期間仍然把腳鐐鎖在床上,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白傑,男,原本是亳州市工商銀行的一名職員,以前是個武術愛好者,同時對氣功也很感興趣,一九九五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被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所折服,知道了「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1],明白了不失不得、善惡有報的天理。從此他在工作中、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他人、禮讓他人、寬容他人,努力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在銀行工作,在給客戶辦理業務中,客戶免不了送一些禮金表示感謝;修煉法輪功後,每遇到這樣的事,他都婉言謝絕。單位領導、同事、親朋、鄰居都說他變了一個人。沒修煉法輪功的時候,他是一個玩世不恭、不能被人碰的、性格、脾氣暴躁的人;修煉法輪功後,變成一個善良的、處處為他人著想的、甚麼活兒都樂意幹的人。大法使白傑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使他身體更加健康,心情愉快,他逢人就說大法好,引導一大批人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至今,十八年來白傑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強行買斷工齡,被非法勞教、判刑,遭受種種迫害,身心遭受到極大的傷害。
多次被非法關押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白傑正在上班,「610」有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把他誘騙到農幹校所謂「法輪功法制學習班」強行洗腦轉化。
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天,白傑在儲蓄所正在上班,被薛閣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派出所,遭兩名警察肆意毆打。當晚又把他送至渦陽看守所。在那裏獄警唆使幾名犯人輪番毆打他,用拳頭猛擊他的胸部、腰部,致使他身體多處受到內傷,渾身疼痛。這次迫害一個多月。
二零零二年九月,在鋪天蓋地的對法輪功打壓的強大壓力下,單位領導強制白傑買斷工齡,使他失去生活來源。二零零三年元月的一天,白傑因發真相短信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多名警察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撬門入室,準備實施綁架,因他躲到一房間裏反鎖上門,在僵持中,幸好幾個親戚趕到竭力制止,才沒被綁架。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七日,白傑在市第二中學門前發放真相光盤時,被不明真相的門衛用手銬毆打,左眉上被打出一道血口,血流滿面,薛閣派出所警察路過看此情況,不由分說,傷口未做任何處理,就把他交給譙城區國保大隊,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獄警又唆使犯人毒打他,一犯人掄起拳頭對著前胸猛擊,疼的他站立不住,鮮血染紅了上衣。就這樣他都沒有抱怨、反抗,不停的給他們講真相勸善,講善惡有報的道理,他們才住手。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白傑絕食抗議迫害,獄警對他進行野蠻灌食,使他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這樣在亳州市看守所被關押四個月後又被送往安徽省南湖勞教所,欲勞教兩年,因他血壓高,屬於高危病人,勞教所拒收,後來被敲詐勒索萬元才被釋放回家。
大綁架、被迫害致腦血栓症狀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晚十一點左右,國保大隊誘騙白傑開門後,沒有出示任何手續,進屋後非法抄家,把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大法書籍、手機、現金等搶劫一空。九月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六日,亳州市譙城區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綁架。
酷刑演示:老虎椅 |
白傑被綁架到薛閣派出所,被銬在老虎椅上兩天兩夜,不准睡覺,使他兩腿浮腫。他們還企圖誘騙他喝下不明藥物,被他發現陰謀才未得逞。由於長時間的迫害,使他血壓高達240,白傑昏迷不醒,被送進市醫院搶救,醒來後不能說話。
就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三次試圖把他送入看守所,被看守所拒收後仍不死心,找高姓市長批示:「死了看守所不承擔責任」強行送進看守所。其中一警察叫囂「你就是死,也得蹲死裏頭」。
由於家屬多方呼籲,給有關部門寫信,反應白傑受迫害情況,白傑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才被釋放回家。這次迫害致使他半身麻木,行走不便,說話有障礙,吐字不清。
回來後,派出所、社區、「610」相關人員經常來家騷擾。法院多次傳訊欲起訴他,使他身心再次受到摧殘。就是這樣,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譙城區法院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時,仍傳訊他到庭,因他腦血栓症狀,才沒有到庭。
用救護車送去開庭、非法判十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譙城區法院對李冬梅、王順利、白傑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白傑是家人用擔架抬進法庭的,當時他不能行走,不能正常說話。家屬把醫院診斷證明、相關的資料交給法院的人員,白傑聽完申訴,被送回家。庭長車海三懷疑醫院證明,下午車海三帶一個女法官、二個法警到白傑家,要求再度到醫院,讓他們指定的專家檢查,兩法警帶白傑及白傑家屬到醫院,家屬不同意再次自己拿錢檢查,最終沒查回家。
車海三說要到白傑家開庭。家屬再也忍不下去,一氣之下,到法院說:「誰說的到我家開庭?人都被迫害成這樣,我把人交給你們,死活我不問了。不就煉個法輪功嗎?信仰是自由的,也沒犯法。」
二零一六年春的一天,家裏只有白傑一人在家休養,他們撬門入室,把白傑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家屬回來找不到人,四處打聽,才知道被劫持到看守所。不久在譙城區法院再次對白傑非法庭審,開庭那天,白傑是用華佗中醫院的救護車送來,用擔架抬著進法庭的。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亳州市610指使法院秘密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白傑、付明義、李冬梅、王守略、朱少軍、李海峰、崔勇、王俊芝、唐家玲、趙素蘭、張素美、蔣月華、賈紅娟、朱鳳敏)非法判刑,刑期三到十年不等。白傑被非法冤判十年徒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白傑和另幾個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宿州市監獄迫害。在那裏,獄警唆使犯人打他,本來就重病的他,更是雪上加霜,監獄管理人員根本不顧他的死活,因他給人講真相又把他關進小號迫害,致使病情更加惡化。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家屬接到監獄人員的電話,說白傑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八點出現腦溢血症狀,昏迷不醒,今天上午八點送醫院搶救,家屬趕到那裏,隔著玻璃看到白傑在重病監護室裏搶救,也不讓家屬靠近。到底白傑甚麼時間病的,為甚麼當時不送醫院,家人不得而知。
四月十四日上午八點,白傑在宿州醫院含冤離世,直到死後才把腳上的腳鐐去掉。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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