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河北承德豐寧縣趙淑青等三位法輪功學員到團圓樹西溝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用電話惡意舉報,三人被豐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其他倆人當天放回,趙淑青被輾轉關押兩天後,承德市三醫院檢查出肺部出現腫瘤,看守所不敢再繼續關押,放回。趙淑青出來後到北京居住。
二零一九年元旦,趙淑青在承德豐寧讀高中的孩子放假回北京,孩子被監控跟蹤,趙淑青在接孩子途中,又被豐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關押在承德看守所。趙淑青絕食抵制迫害,遭野蠻灌食,嗓子出現問題。趙淑青多次要求做肺部檢查,但警方不給做肺部檢查,將她一直非法關押在承德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承德市欒平法院非法開庭,將趙淑青非法判刑四年,趙淑青本人與家屬當時提出上訴,並將上訴書用快遞直接郵寄給承德法院和欒平法院院長與審判長、檢察院檢察長與公訴科科長等。當地法輪功學員也給公檢法部門人員郵寄真相信,但他們還是在沒有通知家人與律師的情況下,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將趙淑青秘密送往河北石家莊女子監獄繼續迫害,趙淑青現在被關押在河北石家莊鹿泉市銅冶鎮女子監獄第十四監區。
參與非法審判的一審的審判長是:李雙利
陪審員:陳少華、黃向宏、書記員:劉豔楠
判決書:灤平縣法院(2019)冀0824刑初31號
二審:承德市中院(2019)冀08刑終265號,維持原判,時間:2019年8月5日
審判長:叢雲峰 審判員:趙輝、李浩東、書記員:林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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