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從事會計職業,這項工作直接和錢打交道,收錢、存錢、單據報銷、物品發放……處處牽扯著名利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修煉法輪大法二十年,我從一個爭強好勝、強烈執著名利,變為能看淡名利、儘量做到遇事先考慮他人的人。
在修煉大法前,收到假錢時,我會想方設法把假錢轉給別人,甚至到銀行讓銀行驗證後出證明,把它下到賬裏,反正我不能吃這個虧。修煉大法後,明白了不失不得的道理,寧可自己吃虧也不再去坑害別人,失去時雖然心裏還做不到不動心,我也不再那樣做,遇事先考慮別人,這事對別人有沒有傷害。給單位買東西也不再貪小便宜,外出辦公事也儘量騎電動車去(一般人凡是出差遠點的路都會叫出租車回單位報銷)。有一次不知道那天領導安排公事,電動車的電量很少,路又遠,領導安排打車去。回來後我按實際車費報銷(當時別人都是按車票的數額報銷,那樣會高出實際車費),就這點小事讓領導對我有了新的認識(他是剛到單位來的)。後來在職工就餐時他對我說:「我走過幾個單位,沒見過像你這樣的。」
不管是單位賬目、還是採購物品,我都把賬單列的清清楚楚,不含混、不摻假,在以後的工作中領導對我的評價一直很高。就這樣我退休後領導讓我繼續兼職,他說再也找不到像我這樣讓他放心的會計人員。甚至前幾年因「訴江」被派出所騷擾時,家人怕我有麻煩影響單位工作,家人請領導的客要求我辭去工作,單位領導在壓力面前都沒有同意解聘我的工作。
修煉前年終發福利時,去商家買東西總算計著自己能不能沾點光(有贈品),給職工發東西時也總是讓每個人都簽上名,怕人家不認賬再訛自己一份,對誰都不放心。這在中國已成了很正常的現象。修煉後,師父告訴我「真善忍」的法理,再去商家買東西不再算計自己的得失,商家給回扣也不再要,非要給的就告訴他折成福利所有人員每人一份。
給職工福利物品時,想想師父講的「萬事皆有因緣」[1],抱著相信別人的心不再讓每個人簽字。這在一開始還是很難做到的,心裏擔心、不穩,總怕別人算計自己。但不管怎樣,修煉二十年了,這樣不簽字二十年了,也沒有人訛我。
修煉前,因對名利的執著和總會計鬧的很僵,吵到領導辦公室,甚至兩家都成了仇人,走對面誰都不理誰,還相互傷害。修煉後師父告訴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和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原因,看看自己哪裏錯了。從那天開始,我就每次看見她都給她打招呼,儘管她每次都不理我、也不正眼看我,我心裏很不舒服,但還是每次心平氣和的和她打招呼,每次那個不服氣的心、生氣的心、面子心都在減少一點,慢慢的越做越好,慢慢的她有了回應,慢慢的我們的關係更溶洽一點了。工作中我盡心盡力的配合,不再較勁、不再頂牛,她工作中哪裏有不足我也能夠寬容忍讓同時找自己的原因。她如果家裏忙了,她的工作我能幫的我就幫做,逐漸的我們兩家的矛盾化解了,她丈夫現在也很認同大法,一次吃飯時,人們提到法輪功,他說:「法輪功就是好,真善忍就是好。」
修煉前我是個架子很大的人,雖然沒甚麼本事,但就是那種高高在上的習慣,不愛跟別人說話,也很少給別人一個笑臉。修煉後,也不知怎麼就變的整天樂呵呵的,見人不笑不說話。單位有通知或年終發福利,年齡大的或居住近的我都是親自給他們送去,誰有病住院我都買了東西去看望他們,有機會就給他們講真相。這在修煉前是不可能的,原來的我對錢看的很重,和好多人都有矛盾,現在都成了很好的鄰居、朋友,他們都知道我修煉法輪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我是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發自內心的謝謝師父,謝謝師父讓我知道了人為甚麼來到這個世上;謝謝師父告訴我這麼多珍貴的法理;謝謝師父為我巨大的付出;謝謝師父……我要謝的太多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