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華 |
家屬問她死亡原因,想看病例,而監獄方面手拿著病例讓家屬看一眼,家屬看到楊立華身上有青一塊、紫一塊的,而監獄方解釋是屍斑。家屬想做屍檢,監獄警方和家屬說要是做屍檢需要很長時間,而且需要監獄方往上彙報,領導批准,不知道幾個月才能批下來。
家屬並不想把遺體火化,在監獄方威脅恐嚇下,只好簽字將遺體火化。在十一月九日家屬將骨灰拿回,並下葬。
楊立華女士因為不放棄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二零一四年八月被孫吳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在監獄,她被體罰被毒打,人瘦得皮包骨,腰都直不起來,走路都困難。二零一七年八月出獄回家僅三個月,楊立華身體尚未恢復,因為家庭經濟條件差,就急著讓朋友幫忙找了一份工作,在加油站給車加油,解決家庭的經濟困難。
在加油站正常工作期間,楊立華被孫吳縣東所所長孫世軍碰到,孫世軍強令該單位無故辭退楊立華。法輪功學員曲永霞知道此事後,覺的這也太沒有公道了,就陪同楊立華前往政法部門、信訪部門合理說明情況,被百般刁難、推諉,無法解決,她們就拿出目前國家對有關公務人員的行為問題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規定展示給相關人員了解。
結果她們倆個被政府人員說成鬧政府,宣傳法輪功,於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在信訪辦門前被縣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沒幾天,曲永霞和楊立華就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們被孫吳縣法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非法判刑三年和四年。
家屬感到這也太荒唐了,聘請律師上訴至黑河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黑河市中級法院對曲永霞、楊立華上訴案在孫吳縣法院開庭。天津的唐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對方無言對答。兩個當事人也做了自我辯護,最後律師要求證人出庭,檢方不同意,庭長駁回律師的要求。
唐律師還針對楊立華本身的事說:本案能從發生、偵辦到審查起訴,又經過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有罪,簡直不可思議,上訴人正常的、合理的為生存養家糊口的工作權利被所謂「人民警察」無情的剝奪,本辯護人感覺到匪夷所思,更感覺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慄的是上訴人向政法和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後,有關單位非但不處理濫用職權、違法亂紀的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反而羅列罪名對為生存而尋求幫助、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公民進行打擊,這還是我們滿懷希望、無限信任的「人民公僕」嗎?也許有人會講,你楊立華、曲永霞為工作就說工作的事情,為何要遞交資料,那麼我們要問,像東所所長孫世軍、指導員王瑞之類的公務人員為何仇視楊立華,讓其連最基本的生存都不允許,因為她信仰法輪功?但首先她是一個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她要生存,要養活自己,要撫養子女,要贍養老人啊!相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的冷漠讓人情何以堪啊!
律師在辯護詞中說:公訴機關和一審法院更是曲解法律,已經涉嫌徇私枉法,如果允許和縱容這種行為的發生,我們每個公民將處於極度恐懼和不安之中,也將極大損害普通民眾對國家司法體系的信心。正是因為沒有信仰,才導致我們每個人為追求名利而不擇手段,不知節制,對我們的社會道德和社會風氣造成極大損害。
唐律師在法庭上說的有理有據,句句震撼人心,無論是從法律方面,還是人的良知方面,都說的讓法庭內外所有的人員心服口服,就連審判長都說,我們都明白了,不用再講了。可是黑河市中級法院最後不顧事實,依然維持一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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