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伯祥,桃源縣農業銀行信貸科長,年青時參加過中越戰爭,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義務教功,是桃源縣法輪功義務輔導站站長。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彭伯祥因堅修法輪功,飽受中共邪黨殘酷迫害,於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六日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一月九日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遭受非人折磨。因不放棄修大法,彭伯祥被迫離崗。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會前,桃源縣「610」、國保大隊、公檢法系統於七月十四日非法抓捕桃源縣法輪功學員近六十人,其中數十人被非法勞教,十三人被非法判刑。彭伯祥再次被綁架,曾被綁架戴著手銬腳鐐關進小黑屋,不讓與他人交談。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彭伯祥被非法判十三年,何麗佳、剪志剛、方杏枝被非法判刑七年,龐常敏被非法判刑六年,周慶輝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湖南津市監獄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年,彭伯祥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監獄為推卸責任,辦保外就醫送回家,回家後,被封鎖消息、嚴密看管,不准任何法輪功學員接觸。二零一九年八月,出獄不到一個月彭伯祥就含冤離世。
桃源縣法輪功學員文惠英女士,原桃源縣航運公司會計科長。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勞教,在白馬壟勞教所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零七年,文惠英以她所遭受的嚴重迫害的事實,正式向株洲市中級法院起訴白馬壟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暴行。不到一個月,文惠英即被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南省女子監獄備受摧殘;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二日,奄奄一息的文惠英被送回桃源縣,兩天後(大年初一)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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