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四位法輪功學員在中共十九年的迫害中,屢遭關押、冤獄酷刑,至今劉冬仙被冤判三次,合計十六年,方杏枝也被冤判三次,合計十九年。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都遵照法輪大法的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無私給被中共矇騙的百姓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先後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他們被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縣法院對他們非法判刑,劉冬仙、方杏枝各冤判九年,二人不服,當即向法院提起上訴。劉麗輝冤判七年,並處三萬元罰金,曾明清被冤判五年,並處二萬五千元罰金。
劉冬仙、曾明清在「取保」期,遭到來自國保大隊文承華、符正權、縣法院熊軍及社區負責人的恐嚇,威逼,要求他們寫所謂的「悔過」、「保證」,如果不從,就判刑、罰款。劉冬仙和曾明清堅決抵制,二零一八年七月初,市中院下通知維持原非法判刑。
現在,法輪功學員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被送往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劉麗輝上有九十多歲的老父親,下有十四、五歲的女兒,急需她照顧。方杏枝家也有八十多歲的老母親,眼淚汪汪的盼她回家。
劉冬仙已遭冤獄七年 現又九年
劉冬仙,女,今年六十六歲,家住湖南省桃源縣紅十字會醫院,曾是紅十字會醫院的醫生。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桃源縣六一零頭目周桂成、鄭雲清、國安頭目文承廣、胡光華等闖入家中,把劉冬仙綁架到桃源縣看守所,劉冬仙絕食抗議,惡警對她殘酷折磨,暴力灌食,直至她吐血。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劉冬仙在看守所中第二次絕食反迫害,超過一百多天,每天被惡警暴力灌食,被折磨的脫相,人由原來的一百三十斤下降到六、七十斤,出現生命危險,惡警還不放人。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在桃源縣非法開庭,由常德市檢察院初審,當時的主審法官是熊先明,審判長是魏雲良,審判員是聶敏,代理審判員是龍志軍,判決結果:冤獄三年。
劉冬仙被非法關押到湖南省女子監獄。在湖南省女子監獄,當時已經五十五歲的劉冬仙醫生被獄警扒光衣服,放在廁所邊罰站,凍了一個冬天。更卑鄙的是獄警將劉冬仙衣服扒光後照相,然後到外面張揚,說她瘋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多鐘,法輪功學員劉冬仙在湖南常德桃源縣步行街講真相時,再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一年八月得知,劉冬仙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
早期迫害細節,請見《遭惡警暴力灌食 桃源縣劉冬仙被折磨至脫相遭惡警暴力灌食 桃源縣劉冬仙被折磨至脫相》
方杏枝已被冤獄十年 現又九年
方杏枝,女,現年六十四歲,桃源縣人。曾於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八年七月被綁架,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又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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