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公民,男,蒙古族,一九五零年九月生,一九九七年七月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二零零一年七月任山西省副省長、太原市委書記、副書記;二零零六年一月任山西省委副書記、宣傳部長,二零零六年十月,任月神華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組副書記;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華電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雲公民山西省太原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副書記期間,推動迫害政策,把持司法、人事任免,提拔一批批迫害法輪功的打手,使山西的迫害形勢雪上加霜。截止到二零一五年底,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山西省太原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510多人次,被非法判刑80多人次,非法勞教80多人次,送洗腦班迫害一百幾十人次。被迫害致死32人,迫害致殘5人,迫害致瘋4人。
一、雲公民任職期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部份案例
◎法輪功學員欒福生含冤離世
欒福生,男,五十歲,河北省政府房產科電工。二零零一年流離失所至山西,二零零二年十月底被太原市萬柏林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初被關押到山西省晉中監獄。
欒福生被晉中監獄集訓隊非法關在被稱為「獄中獄」的「嚴管號」四年。獄警張峰指使犯人對他長期體罰,面壁、暴打、飢餓、威脅、強制洗腦等。號內放便桶,長時間坐小板凳,不許活動,剝奪購買食品、用品的權利,喝的開水常被惡犯對一半涼水,食物少得難以維持生存。原本健壯的欒福生被摧殘得骨瘦如柴、出現嚴重的糖尿病、高血壓、胸膜炎等症狀,導致生命垂危。一零九醫院三次下病危通知,晉中監獄拒不放人。直到氣息奄奄才被允許送回家。十九天後,欒福生在家人的悲憤和痛苦中含冤離世。
◎丁立紅被迫害致死於太原新康監獄
丁立紅,男,三十六歲,石家莊鐵路機務段火車司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初流離失所到山西榆次,被山西公安綁架並秘密關押,後被太原市萬柏林公安分局警察酷刑逼供,他絕食絕水抗議十五天,被太原市看守所綁到死人床(四肢成「大」字型分開,長期綁縛在一張木板床上)強行灌食輸液,寒冬臘月穿單衣在風場受凍,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中旬被迫害致死於太原新康監獄(一零九醫院)。一個多月後丁立紅的父母被通知到山西認領遺體,警察及新康監獄(一零九醫院)不向家屬出示死亡原因。隨後強制就地在山西火化。他的雙親二老飲恨飽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
酷刑演示:死人床 |
◎毛延平被綁架三天後被活活毒打致死
毛延平,三十四歲,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因被石家莊市當地警察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到太原市。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太原市萬柏林區公安分局刑警隊警察將正在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的毛延平綁架。三天後,被喪失人性的刑警李靜峰活活毒打致死。
◎四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不到半天時間就被電棍等刑具虐殺
楊豔英,女,五十歲;張愛花,女,三十五歲;李美蘭,女,四十三歲;邢引弟,女,四十五歲,均為山西省朔州市懷仁縣鵝毛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四日,四位法輪功學員到太原市省政府張貼真相資料,上午九點被抓;下午四點楊豔英、張愛花、李美蘭、邢引弟四人即被公安惡警用電棍等刑具虐殺。四名原本身體健康的農村婦女,不到半天時間就被迫害致死,究竟遭受了怎樣非人的折磨?目前尚不得而知。四人中其中兩人的屍體一人被強迫家屬花一萬元買回,一人被強迫花八千元買回。殺人罪犯是太原杏花嶺公安局警察還是朔州市懷仁縣公安警察?罪犯和殺人過程待查。
中共酷刑示意圖:多根電棍電擊 |
◎李會文被太原新店勞教所野蠻灌食致死
李會文,男,三十二歲,山西省陽泉礦務局醫生,家住山西省陽泉市觀象台十五樓二單元八號。李會文於九六年在太原得法,一直堅修大法。剛結婚五十天,就被陽泉市公安局、610騙到「洗腦班」進行迫害。李會文不放棄修煉,備受酷刑折磨,後被劫持到太原新店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李會文二零零三年黃曆新年前後一直被關在該所集訓隊,為抵制迫害進行四十餘日的絕食,其間,同監室的勞教犯曾將李會文兩手吊綁在兩個上鋪床沿上進行折磨,其它更多迫害不得而知。李會文最終於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太原新店勞教所野蠻灌食致死。
酷刑示意圖:摧殘性灌食 |
二、雲公民任職期間所謂「101大案」始末
二零零一年,被當地迫害流離失所的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欒福生、仇麗華等四人輾轉來到山西太原,建立了資料點,為太原百姓提供講述法輪功真相的免費資料。
二零零二年十月一日,邪黨十六大前夕,由公安部重點督辦,山西省委、山西省公安廳直接指揮,太原市公安萬柏林分局成立了由萬柏林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梅喜、緝毒組鄭永生任正副組長,由三十名刑警組成的「101大案」專案組,出動全省大量警力,採取高科技偵查手段,對出租屋進行地毯式排查。十月中旬至十一月中旬所有資料點的法輪功學員幾乎全部被綁架,瘋狂抓捕了一百多名山西境內和來自河北省石家莊市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追捕中警察鄭永生開槍致殘法輪功學員崔中江和孟峰偉兩人,二者腿均被擊穿;審訊關押過程中殘酷虐殺三名法輪功學員;此後又有兩名法輪功學員在監獄中被迫害致死;拘留、勞教法輪功學員數十人;至少對二十五人非法判刑。
公安萬柏林分局瘋狂犯罪後,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及被萬柏林分局搜刮的資料點錢財、機器設備等都拍成照片,大肆宣傳、展覽,鼓吹所犯的罪行,「展覽」歷時三個多月,將其罪行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附:在「101大案」中山西境內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32人(不知姓名者未列入):
1、曹佔清,男,五十多歲 太原水泥廠職工,與其妻(姓名不詳)講真相時被西銘開城裏派出所警察綁架。
2、康淑琴,女,一九四八年八月出生。太原四十五中教師。兩次被關押、批勞教,二零零一年底釋放後離家出走,二零零二年十月被太原市萬柏林區警察綁架,非法判刑十一年。
3、崔中江,男,一九六五年五月出生,(晉陽縣人)太原市西山官地礦電氣通訊工程師。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十年。
4、孟峰偉,男,一九七六年三月出生,山西省五台縣東冶鎮南大興村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被綁架,非法判刑九年。
5、毛愛萍,女,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山西平遙縣個體診所大夫。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曾被非法勞教。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
6、康淑梅,女,一九六二年七月出生,煤炭部七處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被萬柏林區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
7、楊素賢,女,一九四五年八月出生,太原三益電子計算機公司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個月。
8、馬廷紅,男,一九七二年三月出生,山西省五台縣東冶鎮永興村人。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二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
9、唐存新,男,一九六五年一月出生,山西焦煤集團西銘礦職工。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
10、任志傑,男,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出生,山西平遙南城第二建設隊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七年。
11、申國勝,男,一九七六年六月出生,太原小店區人民醫院醫生。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
12、趙國華,男,一九三八年六月出生,太原市晉源區北堰村人,務農。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3、裴旭濱,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出生,古交屯蘭煤礦工程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
14、張保軍,男,一九七二年十月出生,太原重機廠助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5、李國政,男,一九五四年五月出生,山西焦煤集團官地礦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6、康治國,男,一九五四年三月出生,山西焦煤集團官地礦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二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7、聶新榮,男,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出生,山西壽陽人,個體家電業主。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四年。
18、張存娥,女,一九四零年四月出生,山西定襄縣造紙廠退休工人。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
19、王樹蘭,山西晉城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二年初在晉城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八年。
20、張斌,男,三十多歲,在西山礦務局工作,上班時被綁架。
21、侯利軍,男,三十多歲。二零零零年一月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釋放後離家出走,十月再次被綁架。後走脫,至今下落不明。
22、王俊娥,女,五十八歲,二零零二年十月被綁架後出走。
23、田雲飛,男,三十五歲,杜兒坪煤礦職工。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被綁架後走脫。
24、鄭潤葉,男,二十九歲。做大法真相資料工作時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25、宋翠萍,女,三十多歲,西山煤電八處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十月被綁架,十二月被非法勞教兩年。
26、許反成,男,六十多歲。二零零二年被綁架。
27、李方娥,女,五十六歲。二零零二年在南郊遭綁架,家中幾個年幼的小孩失學,無人照看。
28、楊長江,男,一九四二年一月出生,杜兒坪礦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29、劉毅,男,一九五五年七月出生,山西針織廠機修車間工人。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七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30、徐改玲,女,一九六七年七月出生,太原市新鴻雁物資有限公司職工。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31、張麗文,女,六十歲,西山煤礦機修廠退休職工。講真相時被抓。
32、劉茂睿,女,二十二歲,在臨汾被綁架,被非法勞教三年。
三、雲公民任職期間中共山西省委對太鋼下達迫害指標
二零零五年,中共山西省委下文針對太鋼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新的迫害,要求太鋼黨委及保衛處(太原公安城北分局)在各下屬單位展開大排查,特別是對列出的十七名重點人員所在的單位,要求建立所謂的幫教轉化檔案及包保負責人,並實施監控和搜查。太鋼610成員、太鋼原黨委書記宋書信、太鋼時任黨委書記吳曉程、董事長陳川平、城北分局局長劉福海等,配合邪惡政治流氓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指使太鋼電視台、太鋼日報社編造了大量誣蔑法輪大法的電視節目、報紙及書籍。
雲公民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殘酷迫害,使眾多的山西省法輪功學員遭遇非法關押、強制洗腦、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殘、致死,導致無數家庭支離破碎,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作為山西中共省委二號人物的雲公民難辭其咎。
雲公民從迫害法輪功的一線卸任後,棄政經商,以此全身而退、一商了之,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卸任十三年後,被他所效忠的黨媽毫不留情的拋棄,成了中共的階下囚。
民間有句話叫;出來混,做了就得還,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天理,陽間還完,還要到地獄無休止的償還,這是迫害法輪功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