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利益之心 小店生意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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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我生活在東北林區,今年六十五歲。一九九八年以前,因為頭痛,心臟病,生小孩又得了風濕病,苦不堪言。一九九八年的一天,有人給我一本書《轉法輪》,說看這本書對我身體有好處。

我磕磕巴巴的念著這本書,雖然有的字還不認識,但我覺的這本書特別好,是叫人做好人的書。我願意看,就這樣一直看下去,不知不覺我的精神和身體都發生了變化,覺的活的有意思了。特別是身體變化很大,哪兒也不難受了,病都好了,從此我走上了修煉大法的路。

我老伴平時就脾氣不好,開始不讓我學,撕我的書,摔東西,我告訴他:「你再不讓我學,我就離開這個家,我現在身體好了,你讓我學,我好好跟你過日子。」同時,我從各方面善待他。以前我把持著家中一切權力,修煉後,我不再那樣了,有事互相商量。他也漸漸變了,由反對我修煉到支持我修煉。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後,警察找我,他理直氣壯的給頂回去了。

為了供孩子上學,我們開了一個飼料店,賣各種飼料。我按煉功人的心性標準要求自己,公平交易,暫時無錢的可欠賬,先用後給錢,或先交一部份,以後再補上。有一次,一人拿了三萬元的貨,只給了一萬元,我給他寫了收條,後來他把兩萬元還上,但一萬元收條他沒有消。等他再次拿貨給賬時,他把前次一萬元收條拿出來頂賬。

一開始,我也想不通,一萬元不是小數啊,心裏放不下,晚上睡不好覺。通過學法,查找自己的不足,這事自己沒做好,清賬時,沒有要回收條,自己是個煉功人,在個人利益上要看淡。所以就沒有和他計較,以後他常在我這裏進貨。

還有一次,一個人拿了幾次貨,有給錢、有欠賬的,可後來,他硬說錢全給了。老伴氣不過,要跟他理論理論,說不行就上法院。我沒有讓他那樣做,我說鄉里鄉親的,互相讓一讓,我把有關證據拿出來,心平氣和的說,都在這兒,你自己算一算,你看能給多少就給多少。我用真、善、忍的法理指導自己的言行,看淡了個人利益,慈悲的對待這一切,沒有和他發生糾紛。

我還賣過小雞,賣雞時,大夥圍著挑選,其中一個女人就把小雞偷偷放懷裏,我看見了,又是那麼多人,我怕她面子上過不去,就沒說破。其實她自己也知道不對,表情上就可以看出來。

由於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放下利益之心,遇事替別人著想,儘量給人方便,不坑人不騙人,公平交易,所以我們店的生意很紅火。

我學大法,身體好,老伴也受益,孩子們現在也都學有所成。每年過年,孩子們回來都要給師父法像上香,感謝大法給我家帶來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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