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修實修 病業假相消
二零一七年冬天,連續一個多月的咳嗽給當時的我造成很大的困擾。也向內找過,但都無濟於事,咳嗽反而越來越嚴重。晚上出去發資料更是咳嗽加哮喘,幾乎每走一步都咳嗽,每咳一聲都要尿褲子,回家後不得不把褲子全部換洗。同修也和我交流切磋過,也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迫害我表面肉身的一切邪惡,全盤否定舊勢力強加的一切,不承認它們的一切安排。日常生活中該幹甚麼還幹甚麼。
就這樣狀態時好時壞,好時一聲不咳,一會兒又咳的臉紅脖子粗,伴著氣短胸悶上不來氣,基本每天都是不間斷的咳。到了晚上更是咳的厲害,躺著憋氣睡不著覺,睏極了只能坐著迷糊一會兒,而後又被咳醒。我的狀態直接影響到隔壁房間的女兒,她為我著急,去超市買來大梨和枇杷果等給我煮了一大碗,說是吃了能止咳。我告訴她沒有用,我也不是有病,叫她以後別買了,這次為了別浪費,我就把它當罐頭吃了吧。因為我心裏非常明白,這絕對不是病,修煉這麼多年了,也更不存在「病業」了。
我不斷的向內找,是甚麼人心與執著還沒有去?想到師父利用同修的嘴點化我,說我又處在提高的當口上了。反觀自己,自入冬以來,心裏一直在盤算著,馬上又要到年關了,不免又有些打怵要回老家面對婆婆,要是能和女兒一塊回去就好了,免得節外生枝,又不知會出現甚麼狀況,也省的婆婆又要冤枉我。去年回家過年,婆婆說我偷了她六百塊錢。
婆婆最近又來到城裏,現就在我二姑姐家裏住著,讓她來我家住吧,心裏不情願。為甚麼不情願呢?我這不是還在怨恨她嗎?雖說這大半年來自己也一直在努力的去掉對婆婆的怨恨,但現在看來還是沒有去乾淨。是,如果我是一個常人,二十多年的怨恨足以致使我寧願這輩子再也不想見到她,更何況她還冤枉我。但是我現在是一個修煉人哪!
師父說:「如果修煉的人要是只從表面上放的下,但內心裏邊還在保守著、固守著一個東西,固守著你自己的那個你最本質的利益不讓人傷害的時候,我告訴大家,那是假修煉!」[1]「弟子們啊!師父心急而無用啊!你們為甚麼就放不下那顆常人之心哪?就不願再向前一步哪?」[2]
晚飯後,我來到師父的法像前,敬上一炷香,跟師父說:「師父,弟子不要這些人心與執著,我是您的真修弟子,我一定會放下一切人心與執著跟您回家,請師父放心並加持弟子。」然後磕了三個頭。我開始發正念徹底清除舊勢力給我與婆婆之間造成的間隔,徹底清除我對婆婆的怨恨心,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弟子,正法時期的大法徒,我只要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其它任何生命以任何藉口或理由強加給我的一切都是不被承認的,是要被立即清除與解體的,並請師父加持自己的正念。
第二天我去把婆婆接過來,有時間就陪著她一起聽師父講法(她不識字)。和她在法上交流切磋,我跟她說:「去年臘月你丟的那六百塊錢的事,那天如果不是有師父慈悲點悟,我是不會把自己的錢先給你的,我也過不了這道坎,或者當時我拔腿一走,不在家裏過年了,你也不一定能過好這個年的,不敢想像如果我那樣做的話,這個家還能像現在這樣嗎?我們婆媳之間還能過到現在嗎?也許我前世也曾經這樣冤枉過你,而且還把你傷害的不輕……那麼這一世你又冤枉了我,也算是公平了吧!所以我們都得感謝師父啊!」
一晃兩三天過去了,不經意間,我發現自己已經完全不咳了,我感激的淚水直流,謝謝師父,謝謝師父。婆婆也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讚歎不已,還是師父好,大法好啊!
(二)向內找 修自己 柳暗花明
婆婆在我家住了幾天後又到她小女兒家去了。有一天晚上,我回家吃晚飯時,女兒又問我甚麼時間回老家過年的事,我說因為做點小買賣,就打算晚一點回去,但不知那時天氣會怎麼樣,過幾天看情況再做決定吧。女兒又問我年貨甚麼時間買,我說前些日子你奶奶來時我已經給她二百塊錢了,讓她回家願買啥就買啥。
這時女兒有點火了,「你以為給她錢就行了嗎?你讓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自己去買東西嗎?你天天修煉你修在哪?這就是你的心性嗎?」這時我也起了爭鬥心,我說她不是還有兩個兒媳婦嗎?趕集買東西她們還能不管嗎?我現在是不想讓她太依賴我了,比如說,前幾天你奶奶到你小姑姑家去了,她的電話充不上電了也問我怎麼回事,這已經是給她買的第三部電話了,還問我是不是再給她買部新的。你姑姑家好幾個人,哪個不能給她看看啊,還要打電話問我,我在大街上做買賣能說走就走嗎?說著說著就越說越多,雖然已經意識到自己的狀態有點不對勁了,也儘量抑制著自己的情緒,儘量做到心態穩定,語氣平和一點,但還是順著女兒的話題說了一些我家發生的女兒不知道的事情,因為那時她還小。
談話的過程中我開始輕咳了一聲,繼而越發嚴重,一會兒的功夫喉嚨裏發出「吱啦吱啦」的聲音,還憋氣,我馬上意識到自己又錯了,說了許多修煉人不該說的話。回想剛才女兒說的一些話,那是師父利用她的嘴在點化我呀,比如,「你修的還不行,差遠了,修煉這麼多年你就這個標準啊?你發正念都怎麼發?如果你真的做到甚麼都放下了,今天晚上你就不會說這些話了!」
最後咳嗽一聲接一聲,女兒面前我承認自己還是沒有完全放下。繼續向內找,發現自己不光妒嫉自己的妯娌,也妒嫉婆婆當家,甚麼事都得她說了算,出錢出力幹活卻要找我,還有利益心。我想起了師父的法:「我過去講過,講到『空』人就認為是不存在甚麼了,也有人講『無』就甚麼都沒有了,『無』真的甚麼都沒有了那『無』本身是啥呢?『空』是甚麼都沒有了那『空』本身是甚麼呢?真的甚麼都不存在了那連名字概念都不會有。」[3]
後來我到自己的房間發了一會兒正念,解體這些人心與執著後,身體不好的狀態也立即煙消雲散,一切恢復正常。我心裏非常感謝女兒,雖然她不修煉,但她又給我提供了一個提高心性的機會,更感謝師尊慈悲,利用女兒的嘴點悟我,弟子又讓師父操心了。
晚上做了一個夢,蔚藍的天空中飄著幾朵白雲,一會兒白雲飄到我的上空,慢慢的變成了一朵大大的盛開的蓮花,向下俯視著我,長長的粉紅色的花瓣好幾層,中間黃色的花蕊非常醒目,夢境中的我仰視著這朵大大的蓮花心中充滿了無比的神聖與震撼。我知道,那是師尊對我的鼓勵,謝謝師父!
(三)提高心性 善解冤怨
時間如梭,轉眼已是二零一八年,正月初五我回城後,直到十四日才回老家過元宵節。十六日上午女兒要回城上班,我和婆婆去送她回來剛進了院子,婆婆迫不及待的問我:「你去把我那個存摺上的錢提出來啦?」我問她:「哪個存摺?我甚麼時間接過你的存摺?」她一臉不耐煩的說:「噥,你不好這樣,你說你哪好這樣?!我不是給你一個兩千塊錢的存摺嗎?」
我一聽這話說的,簡直和上次說我偷了她六百塊錢如出一轍嘛!我趕快放下手裏的笤帚對她說:「走走走,趕快回家找存摺,我幫你找。」婆婆嘴裏嘟囔著,拿出她的那個箱子,把最上面的那個小塑料袋拿到一邊,再拿出下面的一個大包給我,我幫她找遍了所有的證件本本也沒有找到那個存摺。後來她說:「還能在這裏面?」她把剛才的那個小塑料袋給我,我一看裏面正是那個存摺,上面還有我怕她忘記給她記的密碼,此刻婆婆不說話了。
沉默了片刻,我突然想起前年臘月婆婆丟失的那六百塊錢,我盯著她的那三個抽屜像開了竅一樣,馬上起身把三個抽屜依次抽出,只見一隻錢包和一雙新襪子靜靜的躺在抽屜最下面,我平靜的拿起錢包問她:「這是甚麼?」婆婆愣了一會兒,接過錢包打開一看,整整六百塊錢一張不少。這錢包從抽屜裏面掉到下面,在這裏整整躺了一年多啊,現在總算找到了,是非曲直無須表白。婆婆顫抖著手拿出三百塊錢一定要給我,嘴裏說著:「錯了,錯了,我錯了,我犯大錯了,我冤枉了好人,冤枉了你,真對不起你啊!」
面對內心愧疚的婆婆,我沒有往日的冤屈與憤恨,更沒有給她找到錢後還我清白的歡喜與高興。向內找,我想起了去年冬天打怵回家過年時,心裏就怕婆婆再次出現甚麼狀況又要冤枉我,這真是「相由心生」啊,同時我還看到自己有「恐懼心」,怕被別人冤枉,怕被傷害的心。坐下來發了一會兒正念,了卻這些人心後,此時此刻,內心只有平靜與祥和,同時也感受到自身空間場天清體透,身心無比的輕鬆。
晚上我和婆婆推心置腹的交流著,婆婆嘆了一口氣,語氣溫柔了許多,她說:「咱娘倆之間的大疙瘩總算是解開了吧?!是我不好,冤枉了你,這回錢找到了,存摺也找到了,也證出你的心來了。」我心依然平靜,我對她說:「那些壞人打大法弟子,是因為壞人背後有邪惡的生命操控,指使他使壞,咱娘倆之間出的這兩回事,也是另外空間的邪惡生命在挑撥離間,它要間隔我們,如果我們中了它的計,它高興,我們的師父不高興,我們都是師父的弟子,我們要讓師父高興,讓師父少操一些心,從今以後,再也沒有甚麼東西能夠間隔住我們了。」婆婆點頭稱是。
回城後,我把婆婆又接來我家住,婆婆一直處於自責之中,怕我嫌棄她,吃飯時還問我恨她嗎?我說:「作為修煉人,恨不能要,怨也不能要,如果我還恨你,還能再叫你來我家住嗎?!咱們都感謝師父,感謝大法吧! 」婆婆眼裏噙著淚水直點頭。
婆婆在我家住的日子裏,還發生了這樣一段小插曲,有一天晚飯後,我的大弟弟突然打電話來,向我訴說小弟弟的不是。電話中我勸說著他別為這些小事生氣,要注意保重自己的身體。我儘量用在大法中悟到的法理,常人能夠理解的話開導他,大弟弟聽我說話不偏向他,電話那邊就對我翻臉了,衝著我吼起來:「某某某(我丈夫的名字,已去世)當著我的面,當著老二(小弟弟)和媽媽的面罵你罵媽媽,你連累咱媽也跟著你挨罵…… 」我聽到這裏,已無須辯解,我就對著手機那邊發正念,解體操控大弟弟的一切邪惡,同時也明確的感受到這是另外空間邪惡的生命見我要放下對婆婆的怨恨而不甘心,操控大弟弟來刺激我的人心,然而他的吼聲卻如石沉大海,我不但沒有生他的氣,反而更加讓我決心要善待婆婆。
弟子叩謝師尊的慈悲苦度,叩謝師尊的佛恩浩蕩,沒有師尊的慈悲保護與點悟,就沒有弟子的今天,沒有大法的導航,弟子也許永遠被怨恨所吞噬、埋沒,永無出頭之日。
再次叩謝慈悲偉大的師尊!!
以上是我修煉過程中現階段的部份經歷與心得體會,如有偏頗之處,還望各位同修不吝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首屆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再去執著〉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