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任阿姨一起住後,發現任阿姨在修煉上一些法理不是很明白,比如,她認為老年人容易骨質疏鬆,所以要補鈣,她就定期去醫院打鈣針,定期到醫院做體檢。
她兒媳打電話對她說:你平時學法、煉功都可以,但是身體「有病」了,你要去醫院看的,你看誰誰高血壓不去醫院看,最後不是得腦血栓走了嗎?而某某到醫院去看了,現在不是還活得好好的嗎?任阿姨聽了,不住的點頭說:對的,對的。
我聽了很震驚,任阿姨對正法修煉的法理還是不清楚。我跟她說,我們現在哪有病啊,身體出現病業狀態是假相,是邪惡干擾,是我們有執著,有不符合法的人的觀念,被舊勢力抓住把柄迫害,你如果能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在哪裏,這些所謂的病業假相很快就會消失,有些假相還是自己招來的呢。
我跟任阿姨舉了自己前些時候出現感冒和嚴重的咳嗽症狀,是自己的一念不正造成的。我在上英語課時,有幾位同學同時感冒咳嗽,她們就坐在我旁邊,我就認為自己會被傳染到,這一害怕就真的出現感冒咳嗽症狀,一直到我真正認識到這個觀念不符合正法修煉者的思想後,症狀才徹底消除。
我告訴任阿姨,她的這種「有病要去醫院」的想法是人的觀念,醫生能治好修煉人的「病」嗎?況且你平時煉的功裏面,宇宙中的一切物質裏面都有,你還需要補鈣嗎?師父說:「在你身上發生的這個病業的反應是過關,表現上一定是病業的狀態,絕不會是神得病的反應。那你要用正念去對待,因為你是修煉人,所以那絕對不是真病,可是表現出來又不是那麼簡簡單單的。」[1]
師父還說:「當自己在改變自身最表面身體的時候啊,是還有一部份你們自己要承受的,但是相對來講都不大,對證實法不會有太大的影響。有很大的困難出現的時候一定是邪惡在干擾,一定要發正念清除它!今天大法弟子做的是證實法的事,是最神聖最偉大的事,如果你說我在做大法的事、在救度眾生的關鍵時期出現甚麼事情,那一定是干擾。你自己要理智的去衡量。」[2]
在與任阿姨就病業的問題反覆交流中,我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越來越清晰,大法弟子在修煉中會有來自方方面面的考驗,當然也包括身體上的考驗,每一次考驗都在檢驗我們是用人的觀念在對待,還是用神的正念去對待,每一次也是在檢驗我們信師信法的成度,每一次都是人神之分。你認為是「病」,那就是人念;你認為是業力,那就是神念;你認為是干擾,那就是正念。
和任阿姨一起住了一段日子,我們倆人不再像剛認識的時候那麼客氣了,任阿姨跟我講話時,會突然語氣很硬,態度很兇,而且要我幫她做事時,用命令人的口氣對我說話,好像我欠了她甚麼似的,好幾次弄得我都不想跟她說話。我猜想這是她過去和兒子、兒媳一起住時形成的陰影造成的,因為她兒媳三天兩頭跟她兒子吵,家裏沒有祥和的氣氛,彼此說話都沒有好氣,我應該寬容她,不要和她計較。
但是有一次,她對我兇的時候,我沒有忍住,對她講話也很兇,覺的不能老慣著她,也得對她嚴厲些。可是,之後幾天,我的眼前老是出現當時對她兇的場面,心裏糾結著很不舒服。我向內找,找到了自己一個頑固的觀念,也是一個強大的執著,那就是「以惡治惡」。為甚麼讓我看到任阿姨身上黨文化的東西,那是她在幫我去掉我自己身上黨文化的毒素,兇、狠、鬥這是邪黨的理念,長期灌輸給中國人的弱肉強食的鬥爭哲學,中國人深受其害。
師父告誡弟子:「所以不管你們在任何環境下、任何情況下遇到矛盾的時候,都要抱著一顆善良的心、慈悲的心對待一切問題。你要不能愛你的敵人,你就圓滿不了。(鼓掌)那為甚麼平常的一個人惹你生氣的時候你不能原諒他呢?!反而還和他像常人一樣的爭辯、爭鬥呢?學員與學員之間不也是一樣嗎?」[3]「其實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這個能量越大,甚麼不好的東西都能解體掉。」[4]
我覺的過去一直沒有細心領會師父這段法,沒有真正用慈悲心去對待同修,並且已經對她形成觀念,覺的她像個常人,只是常人在做大法的事,因為她不能在法上提高,所以魔難麻煩不斷。不管我對她的看法是否正確,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是不能帶著觀念去看待同修的。師父既然安排了我們一起住,那一定有我要修的地方,我不能辜負師父的良苦用心。現在不是我去指責她的時候,而是如何用我在法中修出的慈悲,去幫助她提高,使她不至於掉隊。
心態改變後,我講話的語氣柔和了,試著去喜歡身邊遇到的每一個人,我不去看他們的缺點時,發現他們每個人的身上都有好的一面,善良的一面,有時覺的自己還不如他們友善時,我很汗顏,及時糾正自己的心態,發現不好的心態都是因為對別人有不好的想法造成的,所以不要對他人產生觀念,才能使自己的心變的純淨,慈悲。
現在我看到在面前出現的人,儘量不動念,主動和他們打招呼,語氣平和的和他們交流,我發現周圍的一切變的和順了,彼此相處也溶洽了,我也真誠的向任阿姨指出她講話中黨文化的表現,她逐漸能意識到了自己講話時養成的不好的習慣,也在去掉這些黨文化的毒素,我們相處中也經常會為對方考慮,互相關照,共同提高,共同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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