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丈夫的一個親戚做生意,叫丈夫向別人借錢做擔保,丈夫是個熱心肯幫助別人的人,就答應了他,擔保二十萬元錢,利息是一分。結果他們的生意不景氣,一點利潤也沒有,是虧本,他們自己也借了好多錢,還借了高利貸,他們無法經營,只好虧本處理,欠下二百多萬元錢。
這突如其來的消息,對一個常人來說是個非常難過的關。可我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要冷靜,不能和常人一樣。可是面對這二十萬元錢怎麼辦呢?一下子我們根本就拿不出來,因為我家庭經濟條件一般,住房還是貸款,兒子還沒成家。這二十萬元錢也不是個小數目,而且根本就沒有還的指望了,我流淚了,當時真想和他發火 ,可我忍住了。但還是說了埋怨他的話,過後很後悔。
我是修真、善、忍的,是修心向善做好人的,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的。師父要我們修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我怎麼和常人一樣對待了呢?師父講:「我們這一法門就是直指人心,在個人的利益上,在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當中,能不能把這些問題看淡看輕,這是關鍵問題。」「作為一個真正有決心修煉的人,他能夠忍受的住,在各種利益面前能放下這個執著心,能夠把它看的很淡,只要能做到就不難。」[1]
師父要我們去掉對世間的一切執著,而我卻被人中的這些假相迷住,還不自知。作為一個修煉人是身在紅塵,心在方外,是不執著世間得失的,怎麼看中這些呢?那都是身外之物。知道錯了,趕快修正自己的態度。
我靜下心來找自己,為甚麼要埋怨、指責、不高興呢?這一找,暴露了自己很多的執著心,執著利益的心、不想失去的心、想過好日子的心、埋怨心、為私的心等等。這麼多人心,不都是必須要修去的嗎。在修煉的路上遇到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是師父讓我修去利益心、消掉業力、提高上來。
我明白後,對丈夫說,你也別難過了,趕快想辦法把你擔保的錢還了,否則到年底還要給利息錢。丈夫就向親戚們借了十幾萬元錢,家裏幾萬元錢,二十萬元錢加利息一起還了。我感到一身輕鬆。兒子指責他爸爸,我勸他說,別怨他了,就當我們前世欠他們的,現在還給他們了。如果我不修煉大法,是絕對做不到的,一定會大吵大鬧,不會放過這個丈夫的親戚的。
在這現實社會利益當中、在這物慾橫流、道德淪喪的年代,是大法改變了我、淨化了我的心靈,使我遇事不爭、不鬥、不傷害他人,做一個無私無我的為他的生命。
(二)
還有一件事,我丈夫是在汽車公司裏搞運輸的,由於他的身體出現了一些小毛病,整天在外面忙來忙去的,沒有時間休息,對他的身體恢復不利,就對他說;你暫時別開車了,把這個車賣給別人吧!現在你身體又有一些小毛病,別太辛苦了,把身體養好了再說。他思量後決定把車賣掉,他的同事就把這個車介紹給了他的一個朋友,同事向他的朋友說:這個車要進這個公司沒有相當大的關係是進不來的,他就向對方說了要五萬元錢的消費,因為現在辦事方方面面都要好處,他朋友同意了。同事打電話給丈夫,叫他去拿錢和辦手續,我聽到他們的談話心想:我是修法輪大法的,是修真、善、忍的,不能要他這個錢,就和丈夫說了此事,他也認同,就和同事說了我們的想法,但他的同事說:我已和他講好了,他同意給,你就收下吧!現在這個社會就這樣,出門辦事就花錢,你不也花錢進來的嗎?幹嗎不要呢。丈夫動心了,我沒能說服得了他,就和同事一起去辦手續了,也收下這五萬元錢。因對方沒帶多少錢,只付了幾萬元錢作為押金,雙方約好一個月付清款和交車。
大約過了十幾天,同事的朋友突然說:他不想弄車了,把錢還給他。丈夫不同意,同事也說不行,為此雙方爭的都不愉快,各不相讓,鬧的很僵。在利益面前,人變的那麼自私、心胸狹小,得到一點就高興,失去一點就痛苦,甚至不理性,為了利益甚麼都不顧,為了達到自己的目地,費盡心機,根本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在其中爭來鬥去的,真的活得很累、很辛苦。
我嚴肅的對丈夫說:人家不想弄車就算了,把錢退給人家吧!本來這錢就不屬於我們,是不勞而獲,是不義之財。人家也不容易。你知道嗎?你拿了人家多少錢,你就得給人家多少德作為補償。我師父講:「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1]趕快把錢退給人家吧!不要做損人利己的事。去看看有沒有想要買車的人。
丈夫終於同意了,他說本來想把車賣掉輕鬆輕鬆,現在一時又賣不掉了,我說先把你們之間的事處理好了再說吧!丈夫就打電話叫同事過來一起把事情解決一下,丈夫,同事,和對方在一起,把該給的都給了對方。他們雙方在一起圓滿的把事情解決了。而就在他們處理完這件事情的時候,丈夫的車也被公司裏的一個司機買去了。一切都那麼順利。
從一開始到結束,我都沒有想佔有這個利益的心,我是大法弟子,不屬於我的,我不要。我要的是在師父的大法中歸正,修去人中形成的一切不好的、為私的人心,世間的一切只不過是過眼煙雲。師父看到我沒動人心、沒有想佔有別人利益的心,師父就把這些都安排好了。弟子感恩大法、感恩師父的慈悲救度,在以後的修煉中要做得更好。
希望所有善良的世人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