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麗娟對暈過去的男子念「法輪大法好」,使他清醒了過來。隨後董麗娟問該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護身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董麗娟將護身符放到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這時現場的兩名保安用力拉住董麗娟,強行搜查她的包,並將她惡告到昌崗派出所。董麗娟被非法抓捕,隨後被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董麗娟非法開庭。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區法院非法宣判,董麗娟被誣判兩年,罰款五千元。因為刑期已滿,董麗娟在宣判後回家。
董麗娟女士,今年五十六歲,修煉法輪功後走出了原本比較嚴重的抑鬱症,人也變的開朗起來。二零零八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腦中風時,她女兒才八歲多。董麗娟勇敢的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在培養好女兒的同時,耐心細緻的照顧著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堅定而頑強的支撐著這個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麗娟被綁架時,她丈夫過世僅二十八天;十七歲的女兒在喪父的悲痛中,又被迫與母親分離。
相關責任人
海珠區檢察院檢察員陳心敏
海珠區法院
審判長:陳澎020-83005557、83005593
陪審員:葉錦洪、簡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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