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老同修也是這種想法,但最後還是寫了。今年由於徵稿通知中有這樣一段話:「希望更多同修熱誠參與,但請不要為參與而參與,從而敷衍幾段文字應付了事。」有的同修就認為可以不參與了。在我看來這恰恰是理解錯了,這段話是告訴同修們應該嚴肅認真的對待寫稿,不可糊弄事。
師父說:「我們的法會是修煉。」[1]因此,每次法會我都認真的寫交流稿,也更加認真的看其他同修的交流稿,找出自己的差距。
我發現說「不會寫」的同修,並不是真的不會寫,而是種種人心的阻擋。而這些,正是應該修下去的。為啥這麼講?因為在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中,有一件就是講真相。講真相必須得開口,那麼就把講的過程寫下來,讓有組稿能力的同修幫助整理一下;不會寫字的同修可以口述,其他同修記錄。師父說:「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2]同修們一定都會非常願意幫助做的。
在我看來法會是大法弟子的偏得,是師父給我們提高的、非常難得的機會。不參與的同修是不是留下了一次遺憾?
個人所悟,如不在法上敬請同修們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致歐洲法會的賀詞》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