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三十日】我告訴同修們一個真實情況:我在兩次被綁架到拘留所時,在出所時簽了自己的名字,因那時有怕心,各種心都有,也覺得不像別的同修寫甚麼書才是關鍵,而把這當成了不太大的問題,所以出來時對這事也不太重視,就隨口告訴同修發了一個聲明,以為這樣就可以了,其實不行的。
上期《明慧週刊》,同修寫了此問題時,我才想起來這是很重要的。這樣,我也寫了一個嚴肅的「嚴正聲明」。過了兩天,我做了一個非常清晰的夢,夢見兩把嶄新的黑鎖被打開放在那擺著。醒來後我有點震驚,所以寫出來交流,請有關同修們對此問題要重視,要嚴肅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