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來一個領導,就在本單位,還是我同學,表面我們關係很好,時時處處為領導考慮,為學校整體考慮,總是毫不保留自己的教學經驗,幫助年輕代課教師。給學校帶來榮譽,同時,因為我經常無償為學校做工作,也節省了學校開支。但是,校長並不很信任我,給她多次講真相,發現送她的車掛在辦公室抽屜裏放著。
我一直納悶,為甚麼把自己的心都掏給她了,她卻對我這樣?通過幾年的學法修心,看同修網上交流文章和《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我終於認清了原因,原來是妒嫉心在作怪,看不上她的溜鬚拍馬之舉,拉關係,走後門,搞小幫派,戴著一副假面具,口是心非。
我自命清高,不和小人一般見識,視名利如糞土,對周圍的人看這個不順眼,那個有毛病,就自己完美無缺一朵花,高高在上,看我素質多高,不和你們爭榮譽,你看她在管理上沒有甚麼真本事,打電話嗲聲嗲氣,讓人聽了起雞皮疙瘩,當著縣領導面,大聲喊我的名字,當時我為她的沒素養的行為丟人,她甚至在開會時排擠人,我就因為這個真的調到縣城工作了,她就把已經給我的縣模範教師的名額撤了,偶爾想起來,也真能帶動名利心啊。
現在我為自己以前的語氣不善而後悔,為甚麼人家不能信任你?帶著很強的妒嫉心,能救了人嗎?「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無怨、無恨、以苦為樂。覺者執著心無存,靜觀世人,為幻所迷。」[1]這不是成了惡者了嗎?我還堂而皇之說自己是大法弟子,和常人爭爭鬥鬥。師父說:「他搞我,我搞他。他有人,我也有人,咱們幹吧。在常人中,這樣做了,常人會說你是強者。可是作為一個煉功人,那就差勁透了。你和常人一樣去爭去鬥,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來的更歡,你還不如他那個常人了。」[2]
教訓是深刻的,我非常清醒的認識到學法修心的重要,無意間自己不符合法的行為會使眾生得不了度,修煉是嚴肅的,應該嚴格要求自己,才能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一點體悟,不當之處,懇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