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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福斌被泰來監獄關押逾八年命危 妻子呼籲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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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劉福斌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十年,已在泰來監獄遭受迫害八年多,身體與精神都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從2017年6月到2018年8月一直進食後嘔吐,各項器官都呈惡病質狀態,生活不能自理。家人多次與獄方交涉,要求保外就醫,獄方仍不放人。

劉福斌妻子李淑春呼籲說:「這長達19年的非正常生活,給我和家人帶來無數的痛苦與艱辛,我和丈夫受了無數次磨難和鐵窗之苦,至今丈夫生死未卜,……我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人,丈夫是個善良的老實人,我們至今都不明白自己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錯在哪裏?罪在哪裏?到底甚麼樣的人才算是好人哪?我們違反了哪部法律和哪條法規呢?」

李淑春對公檢法人員呼籲說:「我知道這冤假錯案都是假錯案都是江澤民違法違憲一手造成的結果,給的結果,給我家造成了災難,給你們留下了麻煩。公檢法的官員們,你們是國家法律的代言人,你們是最知法懂法的,也是最該有理性有良知的人,咱們不能昧著良心犯罪。在你們權力的工作範圍內,請您多一些善良,……真心希望你們能維護匡扶正義,……希望你們理解我現在的處境,幫助我解決目前的危機,伸出援助之手,……我期盼我的丈夫早日回家。謝謝!」

下面是李淑春致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的公檢法人員的呼籲:

杜蒙縣公檢法人員:

您們好,我叫李淑春,丈夫劉福斌。看到這個名字你們都熟悉吧,我們能共同的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這也是這緣份。下面我想佔用幾分鐘的時間講述一下我家的遭遇經歷

1996年的冬天, 25歲的我就患有心臟病、甲亢、肺氣管炎,當時四歲的女兒劉瑞也體弱多病,丈夫劉福斌每月的收入七、八百元,去掉我們娘倆吃藥的錢,生活費都不夠,每月還得借錢。就在這時候。經別人介紹,母親修煉了法輪功,並帶回一本《轉法輪》,告訴我法輪功能祛病健身。當時女兒乾咳,咳嗽藥吃很多也不見效,我就拿起《轉法輪》給女兒讀,真是太神奇了,女兒三天就不咳嗽了。

從此我和丈夫劉福斌每天都抽出時間讀《轉法輪》,煉五套功法,按「真、善、忍」做好人。不知不覺中我身體所有的病不治而癒。女兒健康的一天天長大,我還做點小買賣,我和丈夫的收入不但還清了外債,還有了積蓄。法輪大法給我家帶來了美好,我們一家人生活的好幸福。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非法鎮壓,從此我的生活環境開始發生了逆轉性變化。1999年7月22日,我夫妻二人像往常一樣,早晨5點半來到街心花園煉功,卻被警察帶到公安局大院,院裏站著不少法輪功學員,我們就一直頂著烈日站到下午才讓回家,並被告訴不許再煉了。我問他們為甚麼要我放棄修煉呢?他們也回答不了甚麼理由,只是說這是上級命令。我當時很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讓煉呢?從此以後片警經常到我家「拜訪」。

1999年10月28日,劉福斌因上附近一同修家串門被民警上報說是串聯,,結果將他非法關在看守所28天,逼寫「保證書」。出來後,片警還多次到家裏看我們在不在家,有時半夜也來敲門,弄得四鄰不安。出遠門得通報一聲才能走。

2001年1月22日農曆臘月二十八也就是過春節的前一天,杜蒙縣裏組織辦「洗腦班」,把我丈夫劉福斌關在石人溝辦事處十五天。當時我懷孕6個多月,沒有生活能力,我就拉著女兒和他們評理。他們氣急敗壞,隨後把我丈夫劉福斌送到杜蒙縣看守所裏非法關押五十八天,臨放時還要二千元的保證金,不交錢就不放人。

2002年4月14日晚,警察七、八個人,闖進我家,一頓亂翻,搶走兩袋真相資料,綁架了我和丈夫,為了逼問我和丈夫真相資料是哪裏來的,把手銬銬到我肉裏,我手指尖都白了,國保大隊長溫忠革用報紙捲成筒狠狠抽我的臉,當夜我被放回。我丈夫在看守所裏受盡警察王忠革的酷刑折磨,王忠革教唆刑事犯毆打他,甚至把生殖器插在鐵管裏,嘴上還說「你不說就讓你斷子絕孫」,三個月後我丈夫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非法勞教三年,被送至大慶勞教所迫害。事情遠遠沒有結束。

2002年9月的一天晚上,警察劉芳武、扈劍龍闖入我家,一把搶走我懷裏16個月大的兒子劉純,把孩子扔到一邊,強行把我押走,六十多歲的公公抱著兒子劉純,領著8歲的女兒劉瑞,去看守所要求見我,警察卻威脅我公公說:「如果你不配合,把你也抓起來。」隨後同樣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非法勞教我一年,送到哈爾濱戒毒所,遭受人間難以忍受的殘酷迫害,真是九死一生。

我本該2003年9月回家,勞教所卻以各種理由加期3個月,回到家,二歲半的兒子已經不認識我了,黑瘦的小臉,怯怯的躲在他奶奶身後偷偷的瞅我。看著公公、婆婆那憔悴的臉,兩個年幼的孩子,使我這受盡折磨的身心更加難過。從我回到家,警察便不斷上門騷擾。

此時我丈夫劉福斌還在大慶勞教所裏遭受殘酷的迫害。2002年5月,劉福斌剛被送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小號」,惡警們扒光他的上衣,開始「上繩」。 「上過繩」之後,惡警指使刑事犯對我丈夫24小時強行看管,連著七天七夜不讓睡覺,不許躺著,只許站和蹲,一眼不能眨,只要一眨眼就 連踢帶打。他的身上至今留有勒過的疤痕。大慶勞教所以上繩、老虎凳、搓皮膚、澆涼水或開水、利用刑事犯迫害等手段酷刑折磨我丈夫劉福斌等法輪功學員。

2002年6月,二大隊隊長王忠和等惡警將劉福斌綁在老虎凳上,開始動刑、毒打,惡警們用拳頭猛打他的臉和耳朵,把他的耳骨打斷,耳朵腫得足有2指厚。2002年8月惡警指使刑事犯用手搓劉福斌的雙臉,把臉上的肉都搓爛了。

2003年10月16日,大慶市勞教所開始對法輪功學員又一輪殘酷迫害,警察們強行將法輪功學員盧丙森、扈洪記、劉福斌、郭法冬坐老虎凳,動刑毒打,之後又將這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單獨隔離關起來進行迫害,劉福斌被迫害成重傷。後來我丈夫回憶說,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的押到一個空屋子裏,打開所有窗戶,凍得法輪功學員直打牙幫骨,強迫學員抬起頭,用高壓水槍對著學員的鼻子哧冷水,高壓的水柱哧得學員喘不上氣來,我丈夫說他都要窒息了,當時盧炳森就被嗆死了。事後勞教所無恥的聲稱盧炳森是心臟病突發死亡。

劉福斌被大慶勞教所迫害二年後又轉到綏化勞教所迫害一年。2005年1月28日解教回家。丈夫回家後,警察劉芳武、扈劍龍經常上家騷擾,不來時就打電話騷擾,2008年奧運期間,甚至上家門口守一天一夜。時刻都感覺到在監視下生活。

這一切的魔難,只因為我們堅持信仰按真善忍做好人。法輪功是教人向善,要求修煉者從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提升道德水平,使人變得越來越誠實、善良、寬容、平和,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真」就是應說真話,辦真事,不欺騙。「善」就是要慈悲善良,待人友善。「忍」就是要做到忍讓,寬容大度。這怎麼能是邪的呢?難道「假、惡、鬥」才是正的嗎?用人的良知一想,就不言自明瞭。想一想;如果人人都能自束其心、善待他人;人人都生活在祥和和諧的社會環境中,過著安定的日子,這不就是我們共同的心願嗎?誰知道更大的厄運在等著我們家。

2009年7月13日中午,我和丈夫幹活回來剛到家,社區委主任於秀麗就來了,說看看就走了。中午放學的女兒劉瑞進屋換上吊帶家居服,不一會兒,杜蒙縣國保大隊長林家威、警察扈劍龍、劉芳武等三十幾人就闖進我家,林家威進屋就把我丈夫劉福斌反手按在窗台上,我問他們這是幹啥,隨即上來兩個警察把我也按住了,因女兒阻止警察抓人,警察就拿胡椒噴霧,噴孩子的眼睛,孩子眼睛都睜不開了,還把孩子按在地上。70歲的老爹嚇得直發抖,8歲的兒子嚇得躲起來了。住在一個院的小叔子劉福澤、弟媳趙明靜也被綁架。

當時十六歲的女兒就穿著吊帶家居服,光著腳丫,被警察綁架走。當時抄走電腦、打印機、刻錄機,還有小叔的麵包車、現金一萬元,就連丈夫錢包內的七百多元錢也被洗劫一空。女兒在公安局被審問時,一個警察竟然用手去拽女兒的吊帶,女兒正色說:「你敢動我,你女兒遭報,你出門出車禍。」女兒第二天被放回家。小叔子劉福澤被勒索一千元,關押一個月後連車帶人才放回家。

我和弟媳趙明靜被非法勞教二年,丈夫劉福斌於2010年5月20日被杜蒙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至今還在黑龍江省泰來監獄被迫害。我老爹由於驚嚇,一病不起,在我勞教期間含冤離世。

當時女兒才16歲,帶著8歲的兒子兩地奔波的去探視我和丈夫。後來我回來了,我和兒子來到女兒生活的城市,我們一起在等著劉福斌回家。

最艱難的時候我們已經走了過來,就在離刑期短短剩了一年多的時候,監獄卻傳來我丈夫劉福斌進食後嘔吐各項器官都呈惡病質狀態。 2017年6月獄方以違紀名義,將劉福斌押到小號,天氣炎熱吃不下飯,獄方強制灌食,灌食後劉福斌出現上吐下瀉,獄方管教周明達說:你不吃就給你插鼻管,天天給你灌,劉福斌強迫自己吃,但吃啥吐啥,當時喝水都吐。

家人知道消息時已是33天不能進食,隨即家人要求保外就醫,多次與獄方協商、交涉上大醫院檢查,獄方不同意。2個月後劉福斌情況仍沒有好轉,家人再次要求轉大醫院住院治療,獄方聲稱去齊市檢查只是簡單的神經性厭食,還說沒事。就在這時家人卻在監獄醫院長陳志國車窗內,發現9月27日在哈爾濱管理局醫院開回的劉福斌重症轉診單,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於9月30日住進了泰來縣醫院。10月18日送往哈爾濱管理局醫院,哈爾濱管局醫院診斷結果是:膽囊炎、膽結石、腸結氣、心包積液、胸腔積液、腹腔積液、上顎右側鵝豆炎、重度貧血、白蛋白低、神經性厭食、電解質紊亂、加上之前診斷出的淺表性胃炎、反流式食管炎等,一直是進食、喝水後嘔吐不止,醫院讓家人簽個建議轉診上級醫院通知單。家人再次要求泰來獄方轉診大醫院,可獄方聲稱要轉只能是泰來縣醫院,如果去哈二院你家屬先押這二十萬。

2018年1月24日,家人在哈市管局醫院見到劉福斌,十分消瘦,抬頭吃力,說話聲音弱,已經停藥一個月了,就連營養液都輸不了了,一輸液他就高燒四十度,仍進食後嘔吐不止(這種狀態已經持續7個多月),醫院已束手無策,家人問停藥一個月為甚麼不通知家屬,醫院說早在停藥的時候就通知泰來監獄了,並通知泰來監獄將人接走。家人再次向泰來監獄要求保外獄方不同意。

2018年6月泰來監獄又將我丈夫劉福斌轉回泰來監獄停止治療。 從2017年6月到2018年8月,這一年多劉福斌一直進食後嘔吐,各項器官都呈惡病質狀態,生活不能自理,家人多次與獄方交涉,要求保外就醫,獄方仍不放人。就在這期間,杜蒙縣警察李詠閣等人於2018年5月到女兒劉瑞所居住的城市聯繫當地派出所人去女兒家找我,給女兒和姑爺的生活帶來困擾。

這長達19年的非正常生活,給我和家人帶來無數的痛苦與艱辛,我和丈夫受了無數次磨難和鐵窗之苦,至今丈夫生死未卜,安在我們頭上的所謂「罪名」是破壞法律實施、擾亂社會治安,我是一個手無寸鐵的弱女人,丈夫是個善良的老實人,我們至今都不明白自己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錯在哪裏?罪在哪裏?到底甚麼樣的人才算是好人哪?我們違反了哪部法律和哪條法規呢?

我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也就是說我們的信仰是受國家《憲法》保護的。「認定」我們是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我真的不知怎麼擾亂的?破壞了甚麼法律條文條款?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共有五項,我們違反了哪一項法律?難道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是邪的嗎?那麼怎樣的行為才是正的呢?

現在政府關閉了全國所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又講:「「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異擴大為政治的對立,必須牢記,對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鬥爭方法去消滅,要一切著眼於群眾,尊重人民群眾的自己選擇,就要確定並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說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目前這個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政府網站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整篇內容都沒有提到「法輪功」三個字。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仲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 呼喊派、2、門徒會、3、全範圍教會、4靈靈教、5、新約教會、6、觀音法門、7主神教。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7種:1、被立王、2、統一教、3三班僕人派、4、靈仙真佛宗、5、天父的女兒、6、達米宜教會、7、世界以利亞福音教會。(註﹕認定一個宗教是正教還是邪教,在當今世界,這不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機關、立法機構、司法部門能夠判斷的。說白了,這是信仰領域的話題,不是世俗權力機構有權、有資格干預的。法律只管人的行為。)

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十九年時間了,在全國有無數起幾乎一樣的驚天冤案在中國上演!古今中外,有哪個國家、哪個朝代,能夠對自己頒布、實施的法律錯誤理解、錯誤應用到這種程度。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我知道這冤假錯案都是假錯案都是江澤民違法違憲一手造成的結果,給的結果,給我家造成了災難,給你們留下了麻煩。公檢法的官員們,你們是國家法律的代言人,你們是最知法懂法的,也是最該有理性有良知的人,咱們不能昧著良心犯罪。在你們權力的工作範圍內,請您多一些善良,多一些人性。

善惡有報是天理。停止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吧,真心希望你們能維護匡扶正義,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希望你們理解我現在的處境,幫助我解決目前的危機,伸出援助之手,幫幫我們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同時也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平安。我期盼我的丈夫早日回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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