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六年五月經人介紹,說法輪功是佛家的上乘大法,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對祛病健身有奇效,不用花錢,只要達到書中的要求,煉五套功法就行,很簡單。他抱著一線希望,煉起了法輪功,並按照真、善、忍為指導思想要求自己。在為人處世方面,善解他人,變得寬容、忍讓,在工作中腳踏實地兢兢業業,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好人。不但曾經患有的風濕病、神經痛等多種疾病都好了,眼睛保持了現狀(因晶體摘除)。二十多年來,沒吃過一粒藥,沒有打過一支針,沒有向單位報銷過一分錢,親身見證了法輪功的神奇和超常,他從內心感謝大法,感謝沒見過面的恩師,給他的家庭帶來的幸福和安康。
可是這麼一部利民利國的高德大法,在九九年七月卻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瘋狂打壓和迫害,李志勇也沒有逃脫邪惡的劫難,被迫向單位上交大法書籍,違心的寫了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書,兩次被綁架、非法抄家,兩次絕食反迫害,遭野蠻灌食,打嘴巴子,遭辱罵、騷擾、勒索,被戴手銬、腳鐐、刑銬等迫害,除一顆牙外,全口牙被警察用胳膊勒的全鬆動,吃不了飯,只好鑲滿口牙。妻子也被綁架,遭到非法審訊、恐嚇,警察拉扯等,導致身體血壓上升,心臟加速,小便失禁,走不了路,住進醫院,經治療後有所好轉,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同時給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經濟損失。
以下是李志勇及家人遭迫害經歷:
遭綁架、刑銬、勒索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下午四點鐘,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希坤、劉大偉、及湖濱北路派出所的多名警察,共七、八人,在德州市恆豐紡織有限公司(原二國棉廠)保衛科長王文革帶領下,不出任何相關證件,非法闖入李志勇家。李志勇被張希坤看住,另幾人到處亂翻,把大法書,十幾張講法光盤,師父的像片,幾本週刊等資料搶走。張希坤說:「你跟我們去一趟,了解了解情況再回來。」並強行把李志勇帶走。
他家住四樓,當走到三樓時,李志勇認為:自己又沒有犯法,就從家中被綁架,這是甚麼和諧社會?就抓住樓欄杆不走,警察拉不動,就猛砸他的手,張希坤說:「抬他的腿。」穿便衣的倆警察立即上來,一人抱著一條腿使勁的往前拉拽,李志勇的身體懸空起來,手還是抓住欄杆不放。他們還拉不走,又有人不斷地砸他的手,疼的他鬆開欄杆,又有兩人抓住他的手脖子,從三樓一直拖到一樓,再拖到小馬路上,整個後背是擦地拖著走的,穿的鞋都被拖掉了,強行拉拽拖入不是警車的一輛麵包車上,把他拉到德城區湖濱北路派出所登記,後送入德州市看守所。
酷刑演示:順地拖著走 |
在看守所,因李志勇不穿監獄衣,一個胖警察態度蠻橫地說:「為甚麼不穿?」他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法,不是犯人。」警察又說:「來到這裏不管是誰都得穿,不穿就把你關小號。」李志勇說:「你這是執法犯法。」警察命令手下拿來手銬說:「把他銬緊點。」接著把李志勇的兩隻手胳膊拉直,分別銬兩邊鐵鏈子上,成大字形,長達八個小時,手越動越緊。
警察劉大偉和一警察非法提審李志勇,逼迫放棄信仰。李志勇拒絕了他們的無理要求,並不吃不喝絕食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
家人得知後,擔心李志勇的生命安危,多次到國保大隊和單位,要求釋放好人,七天時將他放回。在釋放的頭一天,警察劉大偉恐嚇、勒索家人,必須交三千元錢,否則,送勞教。因家生活困難,拿不出錢,是李志勇的叔伯弟弟拿的錢給了劉大偉。期間單位扣工資,後來劉大偉及派出所警察多次到單位騷擾,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
夫妻訴江被綁架,遭野蠻灌食等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德州市政法委的統一指揮下,各區國保大隊聯合各派出所、刑警隊等部門出動警力,按名單抓人,至少對二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同時實施綁架,其中包括李志勇夫妻。
這天下午五點半,李志勇的妻子李俊玲正在做飯,聽見有人敲門,說是查水錶的,便給開了門,原來是警察一男一女,沒亮證件。妻子指責他們為甚麼說謊騙人,女警察態度蠻橫地說就騙你了能怎樣?妻子說你們這是違法!男警察上來幫腔,拉扯恐嚇李俊玲,並發生了肢體衝突。
過程中李志勇下班上樓時,看見妻子被五、六個便衣公安圍著,有的人還錄像。他上到三樓時被兩個刑警隊的便衣圍攻,用手闕他的大拇指,把書包搶去拍照,強行把他銬在三樓和四樓的扶梯下的鋼筋上,妻子在四樓喊:「抓好人了!」李志勇在下面喊。他們怕別人聽見,把李志勇的頭使勁壓按在台階上,用手銬子想把他的右手從上面拉左手從下往上提銬上(也就是右手在肩膀的後面,左手在後腰部用手銬銬上),但沒有成功,最後把雙手從後面銬上。
這時樓下圍滿了人,目睹了警察抓好人的行徑。李志勇邊走邊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便衣警察氣急敗壞的把他拖上警車,並把他的頭壓在倆座子中間的底部,不讓抬頭,導致他喘不上來氣(約一米八的個子,身體魁梧),非常痛苦,把他拉到湖濱北路派出所,二手分開銬起來。
隨後,警察把他妻子李俊玲也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恐嚇,高壓升高,心臟加速,小便失禁,走不了路,在警察的拉扯下被送到德州市立醫院,由多名警察看守,醫生看到李俊玲情況危急要求住院治療,但警察不給出住院費,因沒人付錢,次日凌晨把李俊玲送回家(這次迫害給李俊玲心靈造成極度恐懼,回家後身體越來越差,住進醫院,經治療後才有所好轉)。
李俊玲的兄弟聽說妹妹、妹夫的情況後去派出所要求釋放好人,卻遭到暴力對待,一群警察一擁而上,將李俊玲的二哥按倒在地並強行扣押,直到半夜才放人。
半夜十二點多,李志勇被劫持到德城區公安分局院內的拘留所,已有十四人被關在這裏,被特警看守,坐在椅子上,不准說話。
二十三日上午大約十點多,警察來第二拘留所給李志勇和王玉芹採血、按手印、並照像。李志勇不配合,七八個年輕特警強行抽血按手印,有抓頭髮的、有摳手的、有用胳膊勒嘴的等等,把他的牙勒壞了,嘴裏出血,牙齒多顆鬆動。多人強行給王玉芹採血、按手印,王大喊:「法輪大法好!」
下午二點多,警察用多輛警車鳴著警笛把十三名學員送到德州市看守所檢查身體,其中有十一人血壓都超過二百,李志勇的血壓175,當時柳月萍的心臟病發作,吐血,把柳月萍和賈明祿放了。在入獄健康查體表拒簽的情況下,將法輪功學員送入看守所內,李志勇和孫祥仁被關在2大隊3監區,因李志勇不配合被犯人打了三個大嘴巴子。
第二天非法提審,李志勇給提審的人講真相時,他們說有人(王玉芹)喊法輪大法好被關小號了,給提審的公安人員講真相,並告訴公安人員辦案終身制,他們說知道,便草草收場。提完審回來的時候,李志勇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獄警氣急敗壞,牽著帶在李志勇手上的手銬猛跑,手銬把李志勇右手脖子的肉切下一塊,還撒謊告訴看管李志勇號的獄警,誣陷說李志勇拿手銬砸他,來掩蓋他的違法行為。李志勇被獄警臭罵一頓。
李志勇絕食絕水反迫害十三天,被強行灌食三次。絕食七天時,遭到獄警野蠻灌食迫害。一個明真相的醫生不願意插管灌食,一邪惡獄警叫號裏四、五個犯人,強行給李志勇灌食,手和腳被銬在兩邊床的床腿上,灌食時把手銬拿開坐起來(沉重的大手銬和腳鐐),倆人把李志勇來的雙手擰到後背上去,有捏鼻子的、有抓頭的。先灌水,嗆到衣服上,上不來氣,後把裝有稀飯兩斤的瓶子插到嘴裏。灌完後,渾身沒勁,像一灘泥。每次被灌的幾乎窒息,噴出來的食物殘渣到處都是。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 |
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五月二十三日晚六點多,李志勇等(七人)被釋放。李志勇被迫害的除一顆牙外,全口牙鬆動,吃不了東西,只好鑲滿口牙,花了三千元錢,給不富裕的家庭造成損失。
遭非法騷擾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德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張希坤給李志勇的姐姐打電話,叫李志勇到國保去一趟,如果不去就到李志勇的單位去找他。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十一點四十分,國保大隊劉大偉等三人(其中一人穿便裝的可能是派出所的)到李志勇單位。李單位主任讓其去辦公室,李忙於工作沒去。劉大偉等三人帶著單位保衛科長及兩個主任等五人來到李工作地點,劉大偉說要履行法律手續讓李志勇簽個字(所謂的一年取保候審到期),李不簽,認為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犯法,拒絕簽字。劉大偉說:「你不簽?」李說不簽。劉大偉在四張紙上簽上本人不簽字,臨走時說:「派出所到你家去。」
法輪功學員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只是堅持信仰真、善、忍,想做個道德品行高尚的好人,對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無怨無恨,只是希望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不再充當江澤民的替罪羊,為自己和家人贏得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