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梁遠勝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下午,梁遠勝從高州農村老家回茂名家的第二天,就被茂名市610、茂南區610和幾十個公安圍堵綁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茂南區法院法庭裏,被關押八月餘的復員軍人、法輪功學員梁遠勝被非法庭審。他的兩位律師以法律為準繩,把公訴人構陷「證據」全部推翻,悉數公檢法違法之處。期間,審判長阻止律師做無罪辯護時,唯獨法庭內兩次停電。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五十分,茂名市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對法輪功學員梁遠勝非法宣判一年九個月。做好人無辜被判刑,實在是冤啊。家屬非常氣憤,表示要請律師上訴。
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遭冤判兩年 已被關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賢妻良母曹君藝,因撕誣陷法輪功的牆報,被茂名市茂南區高涼南居委郭偉青、主任蘇亞瑞報警,曹君藝被茂名市站前路派出所綁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上午九點,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非法開庭。兩位維權律師的無罪辯護四次被審判員打斷,律師嚴肅、嚴厲的給法官指出:「法庭上不講法律,還開甚麼庭?」無罪辯護才得以正常進行,持續了三個多小時。兩位律師在質證階段把公訴人構陷曹君藝的所謂證據一一推翻。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半,茂南區法院法官江國偉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非法宣判,將曹君藝判刑二年,罰款 3000元。曹君藝和家屬不服判決,上訴。
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下午三點,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曹君藝非法裁定,維持原判。曹君藝家屬不服判決,要申訴。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八日曹君藝被送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家屬聘請律師申訴,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交待下屬不讓維權律師閱卷。律師到茂名市檢察院控告中級法院的張書銘法官違法行為,檢察院並告訴律師,要律師去找茂名市律師協會反映情況。律師來到茂名市律師協會,會長親自接待律師,聽取了律師的反映意見,並表示他會和中級法院溝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曹君藝的家屬收到律師的電話說,律師已經到女子監獄會見了曹君藝,曹君藝不肯簽字申訴。
廣東省茂名市家電維修師朱石雄被冤判
廣東省茂名市家電維修師朱石雄,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陪同被迫害的朋友家屬去派出所要人,回到自己的店鋪,就被等候在那裏的610、警察等十幾人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十分,茂名市茂南區法院在看守所內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朱石雄非法開庭。審判長是:茂名市茂南區法院譚衛(現任茂南區法院副院長),審判員:李志強 、周文輝,書記員:吳碧潔。非法起訴朱石雄的檢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區檢察院:戴建蘭、蔡林輝。法官譚衛,現任法院副院長,也是在二零零五年非法判朱石雄三年的主審法官,另外兩位審判員是:陳權、劉再慶。
二位維權律師的無罪辯護,清晰,有理有據,把公檢法構陷朱石雄的所謂犯罪證據全部推翻。來參加非法庭審的人,開始都不屑一顧的、似聽非聽的像睡覺一樣,逐漸地睜大眼睛精神起來,包括法官都自始至終靜靜地聆聽著,沒有打斷。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茂南區法院主審法官譚衛非法宣判朱石雄被判刑一年六個月,處罰金二千元。朱石雄不服判決,隨後上訴。
朱石雄的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謝燕益和蘭志學為二審無罪辯護律師。律師親自找茂名市中級法院負責朱石雄所謂案子的法官李楠交涉,並向法院遞交了《公開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朱石雄二審案件致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律要求書》和《就法輪功學員曹君藝、朱石雄被非法製造冤獄與茂名中級法院二審交涉備忘錄》。之後,謝律師、蘭律師還多次打電話給中級法院了解案情進展。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左右,朱石雄的家屬接到茂名市中級法院電話說:謝燕益律師證被吊銷,他不能參與此案。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半,茂名市中級法院委託茂南區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宣判裁定,維持原判。朱石雄當庭不服,大聲叫他妻子為他請律師申訴。
七十四歲法輪功學員陳樂安老太太被送入女子監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陳樂安,是一個七十四歲的老太太,身體很健康,她常住在兒子家裏。一家四世同堂十幾人,陳樂安擔負著為一家十幾口人做飯和家務。媳婦住院,陳樂安主動去醫院照顧。
二零一八年初,陳阿姨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到派出所,當天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底陳阿姨再次被公安綁架,二零一八年被判刑二年,處罰金3000元。得知,近日被送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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