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迫害的警察有周景濤(音)、蘭雷剛(副所長)、宮騫(國保)、姜永忠(片警)等。
21日上午,警察又拉著宋吉玲到其家門口敲門砸門,企圖進屋抄家未果。
當日下午,警察又將其劫持到青島市海慈醫院檢查身體,查出血壓170mmHg,大面積心梗。警察不顧宋吉玲的生命危急狀況,又把她劫持到青島市即墨普東看守所。因宋吉玲身體狀況嚴重,看守所拒收。
宋吉玲生命處於危急狀態,警察不得不用救護車把宋劫持到青島開發區山大醫院急救室急救,並用手銬把宋的一隻手銬到病床上。22日,宋從急救室轉到大廳病房,才解除手銬。
宋吉玲被強制住在山大醫院的八天時間裏,每天有六、七個警察三班輪流現場監控,一直折騰到4月28日才將宋吉玲釋放。
從派出所到普東看守所,再到山大醫院急救室,警察對宋吉玲全程進行非法錄像。
在宋吉玲被綁架的九天時間裏,家裏的親戚幾乎每天都去派出所要求放人,索要法律手續,警察皆置之不理,不出具任何法律文書,不告知宋被關押何處,不告知宋的身體狀況,明目張膽地違反法律規定。
警察兩次欺騙說放人,之後又要求必須叫宋吉玲的丈夫王佔所來,企圖迫害王佔所。
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長江路派出所警察絲毫沒有遵守國家法律程序。這種無法無天的辦案方式,一定會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