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永新(60歲)、卞麗訓(58歲)夫婦培養殘疾兒子成材受稱讚,青島電視台曾經播放過記者專訪金永新和卞麗訓夫婦的事,感動了不少青島市民。夫妻倆修煉了法輪大法後,自覺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人,一心為別人好,是好公民的典範。
然而,青島市國安浪費人力物力,自二零一五年開始就秘密非法監視、監聽金永新、卞麗訓夫妻。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青島市國安把圖謀迫害他們的所謂「線索」轉給青島市市北分局,市北分局在金永新母親家門口對面安裝了秘密的監視攝像頭,並監聽金永新的電話。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號上午,金永新、卞麗訓夫婦被青島市公安非法抓走。當天,公安警察突然闖入金永新母親家,卞麗訓在其婆婆的家門口被綁架,金永新是在到住所地轄區派出所詢問其妻子的情況時被捕。
金永新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辯護說,此案接受程序嚴重違法,報案記錄稱是:「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接青島市國家安全局轉交的自二零一五年以來,金、卞等涉嫌建立法輪功宣傳品製作、從事法輪功宣傳的活動線索。」青島國家安全局是以單位名義轉交案件,還是其中某個具體工作人員個人的名義提供線索?若是以單位名義,案卷內沒有轉交案件的書面文件,沒有國安局獲取案件線索、立案及調查的任何書面材料。受案登記表上移送單位、移送人都是空白。並且,辯護人認為這也超出國安局的工作職權範圍。若是以個人名義提供線索,受案登記表報案人一欄是空白的,案件來源也沒有。所以,律師認為,該案從偵查部門接受案件時就存在程序上的嚴重違法。
由於青島市國家安全局是違法監視合法公民的正常活動,向市北區公安分局移交時,既不敢寫移送單位,也不敢寫移送人。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將金永新、卞麗訓構陷到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退回市北分局。六月九日,市北分局第二次把金永新、卞麗訓夫婦構陷到市北區檢察院,市北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將案件非法起訴到青島市市北法院。
七月十八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開庭。辯護律師指出信仰合法,對金永新、卞麗訓的指控沒有法律依據,並且指出了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警察沒有搜查證違法搜查、綁架。
庭審過程中,有警察模樣的人一直拿著執法記錄儀在錄像,辯護律師幾次向主審法官提出抗議,法官說「是我允許他錄的」,律師非常詫異,法庭竟然違法允許不明身份人員隨便錄像。
九月一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枉法冤判法輪功學員金永新、卞麗訓夫婦各八年,並勒索罰金各三萬元。因為沒有公開程序,家屬聽律師說市北法院已經枉法判決了,就到市北區法院去問,法官宋正峰不告訴時間,也不告訴結果,推脫家屬去問律師,說已經給律師郵寄了判決書。因為律師在外地開庭,聯繫不上,家屬擔心過了十天的上訴期,只好另外聘請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卞麗訓,才知道結果。
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所有的案件,必須公開判決,沒有例外,市北區法院不但偷偷判決,在家屬去詢問時,也不告訴家屬,可見連法官宋正峰都知道枉法裁判,心虛不敢面對家屬。
這樣的好人就是因為講法輪大法好的真話,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事實,做了法定權利之內的事,就被青島警察綁架、非法關押,甚至判刑八年。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
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青島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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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院負責人法院院長、院黨組書記:李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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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瑞基: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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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喆 速錄員 0532-83098353 1596988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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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珍平 審判員 0532-83098058 13953253005
牛傳勇 審判員 0532-83098059 13791985198
秦德順 審判員 0532-83098061 13370867086
陳佔武 內勤 0532-83098070 13615321539
朱甜甜:0532-- 83099188轉12084
桑自源0532- 83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