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律師在外地開庭,聯繫不上,家屬擔心過了十天的上訴期,只好另外聘請了律師到看守所會見了卞麗訓,才知道結果。兩人已經上訴到青島市中級法院。
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所有的案件,必須公開判決,沒有例外,市北區法院不但偷偷判決,在家屬去詢問時,也不告訴家屬,可見連法官宋正峰都知道枉法裁判,心虛不敢面對家屬。
金永新(60歲)、卞麗訓(58歲)夫婦,培養殘疾兒子成材受稱讚,青島電視台曾經播放過記者專訪金永新和卞麗訓夫婦的事,感動了不少青島市民。夫妻修煉了法輪大法後,自覺按照真、善、忍做更好的人,一心為別人好,當然也應該是好公民的典範。
但是,這樣的好人就是因為講法輪大法好的真話,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事實,做了法定權利之內的事,就被青島警察綁架、關押,甚至判刑八年。
金永新、卞麗訓夫婦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號上午被青島市公安非法抓走。當天,公安警察突然闖入金永新母親家,卞麗訓在其婆婆的家門口被抓捕,金永新是在到住所地轄區派出所詢問其妻子的情況時被捕。
自二零一五年開始,青島市國安就秘密監視、監聽金永新、卞麗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青島市國安把預謀迫害轉給青島市市北分局,市北分局在金永新母親家門口對面安裝了秘密的監視攝像頭,並監聽金永新的電話。
金永新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辯護說,此案接受程序嚴重違法,報案記錄稱是:「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接青島市國家安全局轉交的自二零一五年以來,金、卞等涉嫌建立法輪功宣傳品製作、從事法輪功宣傳的活動線索。」青島國家安全局是以單位名義轉交案件,還是其中某個具體工作人員個人的名義提供線索?若是以單位名義,案卷內沒有轉交案件的書面文件,沒有國安局獲取案件線索、立案及調查的任何書面材料。受案登記表上移送單位、移送人都是空白。並且,辯護人認為這也超出國安局的工作職權範圍。若是以個人名義提供線索,受案登記表報案人一欄是空白的,案件來源也沒有。所以,律師認為,該案從偵查部門接受案件時就存在程序上的嚴重違法。
可見,自二零一五年以來,青島市國家安全局就超出其職權範圍違法監視金永新、卞麗訓夫婦,後移交給青島市公安市北分局。由於青島市國家安全局是違法監視合法公民的正常活動,向市北區公安分局移交時,既不敢寫移送單位,也不敢寫移送人。
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中旬將金永新、卞麗訓構陷到青島市市北區檢察院,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退回市北分局。六月九日,市北分局第二次把金永新、卞麗訓夫婦構陷到市北區檢察院,市北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將案件非法起訴到青島市市北法院。
七月十八日,青島市市北區法院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開庭,構陷法輪功學員金永新、卞麗訓夫婦。辯護律師指出信仰合法,對金永新、卞麗訓的指控沒有法律依據,並且指出了青島市市北區公安分局警察沒有搜查證違法搜查、綁架。
庭審過程中,有警察模樣的人一直拿著執法記錄儀在錄像,辯護律師幾次向主審法官提出抗議,法官說「是我允許他錄的」,律師非常詫異,法庭竟然違法允許不明身份人員隨便錄像。
參加旁聽的親戚聽了律師辯護,也都明白了違法犯罪的是青島市市北區公、檢、法,金永新、卞麗訓夫婦無罪,信仰合法。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青島市市北法院: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市北區平安路41號,郵編:266031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平安路41號
郵編:266031
袁 巍 黨組書記、院長
主審法官 宋正峰18105325610 辦公0532-88691590 13964252391
段朝暉
陪審員:單美麗 段朝暉
書記員:林娟 王曉東
刑庭人員:
辦公電話 區號0532 姓名
88691078 王佳
88691127 田懷安、厲建軍
88691148 林娟
88691092 趙迅舟、王穎穎
88691095 曹克正、韓曉雷
88691096 范家強、張昊
88691530 朱顏新、劉紅紅
88691190 王戈、宋正峰
88691103 韓文超、趙魁煊
88691063 傅欣
市北區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遼寧路47號,郵編:266021
電話:0532─83011925
負責公訴人馬菁0532-83012020,李芳華
公訴科:0532-83012027、83011970 檢察長公開電話:臧雪梅:0532-83812000
案管科科長 胡寶江 0532-83011922
楊曉穎:0532-83012025
青島中級法院:
地址:青島東海東路99號,郵編266071青島市中院(總機0532-83099188,0532-83881888)
現任院負責人法院院長、院黨組書記:李方民
梁作民:青島市中級法院副院長
王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牟乃桂:副院長。
高益民:副院長
初魯寧:副院長;
秦瑞基:副院長;
審委會成員:秦瑞基、初魯寧、王雷、牟乃桂、田孝民、張玉厚、畢建軍、左明強、張慶申
周玉川、張春娟、矯鐳、左常生、張愛東、孫志遠、姜永紅、姚建波、江敦斌
聶彩鳳、文冰峰、仇蒙來、劉世明、劉偉、閻春光、王洪堅、曹偉
刑庭人員
呂燕(審判長)0532 83099188轉12031,0532-83098009 13708997008
叢日新 審判員0532- 83099990 13792823118
張曉昆 審判員 0532-83098059 15726390901
書記員:徐希勝:0532-83099188轉12194
任道亮0532 83099188轉12021
李政 刑一庭 13791937715 審判員
譚士海 刑一庭 13606420338 0532- 83098027 0532-- 83099188轉 12082
任道亮 副庭長0532- 83098007 13658661688,0532 83099188轉12021
王婧華 調研員 0532-83098008 13608967897,0532 83099188轉12022
譚士海 審判員 0532-83098027 13606420338
賈世煒 審判員 0532-83098045 13808958805
趙彩霞 審判員 0532-83098060 15963205640
張喆 速錄員 0532-83098353 15969887262
李政 審判員0532- 83098055 13791937715
劉耀軍 書記員 0532-83098056 13863959687
牛珍平 審判員 0532-83098058 13953253005
牛傳勇 審判員 0532-83098059 13791985198
秦德順 審判員 0532-83098061 13370867086
陳佔武 內勤 0532-83098070 13615321539
朱甜甜:0532-- 83099188轉12084
桑自源0532- 8309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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