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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65歲姜建華被綁架構陷 家屬控告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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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姜建華,二零一七年十月被綁架、構陷,面臨非法庭審。姜建華家屬已經向中紀委、監察委、最高檢控告參與構陷姜建華的責任人。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下午三點,姜建華老太太在瀋陽市大東區聯合路向人講真相時,被其誣告。大東區北海派出所民警王星策、楊巍等人把姜建華帶到北海派出所詢問,非法關押了一夜,第二天十月九日把她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當天(十月八日)下午六時許,瀋陽市大東區國保大隊民警黃威、徐澤陽和北海派出所民警王星策、楊巍、錢肖羽等共五人,到姜建華家裏非法搜查,搜查出法輪功出版物等私人物品,以此對姜建華構陷。

遺憾的是,警察踐踏公民權利、構陷好人的惡行,卻被瀋陽市大東區區檢察院接受,而且大東區檢察院公訴科因此把老人起訴到瀋陽市大東區法院。大東區檢察院公訴人是牛桐。

近日,大東區法院要對姜建華依法擁有合法的宣傳品一事開庭審理,法官是刑一庭副庭長法官朱麗娜。

大東區公安國保和大東區檢察院已經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根據監察委職務犯罪58個罪名立案量刑最新標準大全公布,「對明知是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其他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依法追究其職務犯罪。」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但是,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所有涉案人員,在接到綁架、查抄、逮捕、起訴等明顯的錯誤命令時,沒有提出改正或撤銷的意見,而是全部配合執行犯罪決定。所以已經涉嫌犯罪。

目前姜建華家屬已經向中紀委、監察委、最高檢針對參與構陷姜建華的相關所有責任人發起控告。舉報控告驗證碼為:BF22H3J88I0C88V61B7Y、最高檢15227E07E0C26M7FPXLM


相關人員電話
大東區政法委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大東區小河沿路22號 郵編:110045
電話024-24337062、024-88501303、024-88503258
政法委書記:邱立民
政法委副書記:徐家珩(音「橫」)
政法委副書記:王繼紅
610主任:靳福024-24344563、13998840068
區委政法委秘書科科長:許佳
瀋陽市國保支隊
024-25850233、2842260、24844574、24850789
支隊長馬立新:15904065273
副支隊長 劉鑫

瀋陽市大東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臨河路86號 郵編:110041
院 長:馬 巍 024-28319999
副院長:周 軍 024-28319779
副院長:陳 青 024-28319599
副院長:李俊泉 13940163377 024-62199017 024-28319799
副院長:於長苓 024-28319995
政治處主任:時富鑫 024-28319998
刑一庭
庭長:金成銳 024-28319561
副庭長 涉及 姜建華 法官朱麗娜 024-28319593
法官:曲 娟 024-28319578
法官:賀麗鳳 024-28319777
法官:王盈超 024-28319512
法官:趙曉璐 024-28319569
法官:岳文祺 024-28319569
法官:郭雅楠 024-28319569
法官:張曉彤 024-28319569
刑二庭
庭長:張巨濤 024-28319571
副庭長法官:張 莉 024-28319567
法官:吳金鳳 024-28319757
法官:李明優 024-28319609
法官:楊晶晶 024-28319575
法官:王美娜 024-28319575
法官:梁美淇 024-28319575
紀檢監察室
車秀群 024-28319600
郭宇 024-28319813

瀋陽市大東公安分局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大北關街36-2號,郵編110042
電話:024-88556734、024-88505039、024-88503258電話:024-88503258、88204093、24830645、88504537、88537328、24830645 88522031
局長:李學民 局長辦:024-28512626
政委:李鋼城
紀檢室主任:文化東
紀檢室:
副主任:李正鈺 88536130 13998385168
崔天佐 24832995 13998883666 15502418288
值班室 88500794
大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值班室 024-88507349(傳真)
隊長陶東新024-88507349
大隊長:沈洪江 88508088 13998832666 15502414477 17702492155
教導員:王宏軍 88553446 13840498886 15640509606 18100406066
副大隊長:張百志 15502610559 18100406033
岳耀鵬 18040017007 15502404219
國保大隊涉及姜建華警察:
黃威 15502402078
徐澤陽、李安富、鄭允學 、王忠建、關超
瀋陽市大東區北海派出所 地址:瀋陽市大東區新生二街十五號 郵編:110044
電話:024- 28117687 024-88092412
所長鄒海洋 指導員 劉繼洋
出警綁架姜建華民警:王星策、楊巍 錢肖羽

瀋陽市大東區檢察院: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合作街89號 郵編:110044
總機:88363499
檢察長:李景會
檢察長:鄭允岐 電話024-62199001 88150911 手機13804999108
徐立石 電話024-62199002 88150669 手機13804056699
施國慶 電話024-62199004 88150913 手機13609870000
公訴科:科長 叢程 024-88363313
公訴人:牛桐 涉及構陷姜建華 024-88363313

大東區法院書記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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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憑 024-2831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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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 旭 024-2831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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