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我一直居住在一個一室的小房子裏,廚房、廁所、涼台加在一起,總共不過四十平米,我那間小臥室才十二平米。但我家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同修們來去方便。從修煉開始我家就是學法點,同修們都來我家學法、切磋、交流。特別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不管是流離失所的同修住在我家,還是同修們有甚麼事需要商量都到我家來,我家就是大家的家。
在迫害初期,因我去北京證實法,回來後也受到一段時間的騷擾和迫害,但同修們來我家並沒有間斷,也沒有受到影響。為了維護好這個環境給同修們提供方便,我也注重給周圍的人講清真相。
有個姓雷的退休老工人,人們都稱呼他雷老頭,他是我們這個小區管治安的,我經常給他講真相或給他真相資料看,雷老頭很善良也認可大法。有一次,居委會和辦事處連同派出所的人到我家騷擾,非逼著雷老頭領著來,企圖轉化我、讓我放棄修煉。我對來我家的人說:我過去有病躺在床上動不了時,你們誰管我了?家裏窮、又沒錢,你們誰管我了?現在我師父給我清理身體,我煉法輪功身體好了,你們這個找我、那個找我,你們要幹甚麼?這個雷老頭緊接著說:她有病你們知道嗎?你們別逼她,她是好人。來的人都無趣的走了。
事後,我分別對居委會主任、書記講真相後就都沒事了。有時遇到一些迫害、騷擾時,居委會書記還出面保護我。一次我到社區辦事處去辦事,遇到社區的一位女書記,沒人時,她悄悄的問我: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呀?你煉煉我看看。我向她講述了法輪功的基本真相,並給她演示了五套功法,她看完後驚訝的說:法輪功這麼好啊!真好看!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要打壓?!她想辦法保護我、照顧我。
二零零三年薩斯病猖獗時,各個小區對來往人員都把控的很緊,但來我家的同修從未受到影響(明白真相的眾生都給予方便)。這麼多年來,在師父的呵護和加持下,一直平穩的走了過來。
二零零五年,我居住的小區因拆遷之事炒的沸沸揚揚,別人也都說我:哪家都比你家房子大、房子多,誰的工資都比你多,這次拆遷是個機會,可以改善一下居住條件。確實是這樣的。可是,不是這原因、就是那原因,上哪個同修家去學法都學不長。我這個屋雖小,發揮的作用卻挺大,趕上有事時,上午一撥、下午一撥、晚上還一撥。我想:我這個小屋就是給大家學法、修煉、交流用的,能給大家提供方便,大家也很需要這樣一個環境,可不能失去。我就發正念:不能拆我這個樓。結果拆遷時,正好拆到我前一排樓,我的小屋沒受影響,一直發揮著作用。
兒子到了成婚的年齡,房子小的問題凸顯出來,很多人為我犯愁。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一切都有師父管。真是師父管著兒子結婚的事,不但沒花甚麼錢,兒媳婦還是在編的學校教師,剛結婚時我給他們在外面租的房子,三年後,他們就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近兩年兒子幾次勸我:把這個小房子賣了吧,我給添點錢,換個大點的房子,住著也舒服些,或跟我們住在一起。我婉言謝絕了兒子的好意,對兒子說:你不能光想著表面上的事情,我這個屋雖然小,但同修們不管甚麼事都上這來,我這小屋就是給證實大法用的,我是幹甚麼來的?我不能光想著自己舒服,我也不追求人的東西,別再想這個事了。
師父說:「我來到常人社會這裏,就像住店一樣,小住幾日,匆匆就走了。有些人就是留戀這地方,把自己的家給忘了。」[1]在我心裏我這個小屋只是我暫時住的店而已,一切都是為法而來、為法而用的。
師父還講:「人生短 來住店 別忘來時發的願 踟躕路上名利情仇 何時醒悟返家院」[2]。我要謹遵師父的教導,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緊隨師尊返回我們真正的家院。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