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把我綁架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後,其中一名警號為11403的國保特務到看守所非法所謂提審我十一次,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武漢市黃陂區法院非法秘密庭審我,沒有通知家屬,法庭上只有法院和檢察院的人,我沒有認罪,而後被判三年刑期。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我被投到武漢市女子監獄。首先在入監隊被嚴管,早上六點不到出監室,在狹窄的走道被兩個包夾強制背監規,一直到晚上十點後才能進監室休息,由於人多,只能睡在地上。
當時正是酷暑高溫,由於天熱人多,在看守所就全身長滿了熱毒的皰,奇癢無比,在入監隊不能正常洗澡換衣,很難受。一星期後被下到出監隊,開始對我進行高壓轉化。安排了三個人,兩個白天包夾,一個晚上值夜班坐在我床前,他們二十四小時監視我的一舉一動包括一個表情,不許我和任何人講話,也不讓我看別人。強迫我看誣陷謾罵大法的書和碟片,包夾還暗中觀察我的表情,其中一人每天將我的情況記錄交給獄警。
半年後,出監隊解散,我被分到二監區二分監區,一年後又被調到一監區一分監區。在監獄的兩年多,一直都是早出晚歸在大車間被強制勞動,每天十幾小時,還要所謂學習,寫週記、寫思想彙報等,被精神摧殘。而且不許與別人講話,除包夾外也不許別人與我講話。除包夾一天到晚貼身監視外,晚上睡覺時還有專門值夜班的人監視,在車間勞動還有工段的組長、質檢等人監視。
法輪功學員在武漢女子監獄都是這樣吃飯、走路、生產、洗漱、睡覺,時刻處於嚴密的監視之中,精神處於高壓之下。
三年非法刑期滿後,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回到家中,已過退休年齡。單位早在兩年前法院下判決書後就單方面與我解除了勞動合同。為了解決生活,我到武漢市漢陽區社保處去辦理退休手續,由於被判過刑,我剛參加工作到社會上開始社會統籌辦理社保的五年工齡也就是視同繳費年限被取消了,因此相應的退休工資僅一千六百元,為單位辛勤工作一輩子,最後就是這種結局。為此,我去過武漢市人事社會保障局、湖北省人事社會保障廳,申訴我那被抹去的五年,是我前期作為單位正式職工為企業創造的勞動價值中剩餘價值的一部份,是我應得的,不是誰施捨的或獎賞的,但他們說法規是這樣規定的,沒有辦法。
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和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作為按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修煉人,我經歷過行政和刑事各種方面的迫害和打壓,我的親人們也跟著遭受一次次精神打擊,在我身陷冤獄的三年,八十歲的老母親因長期思念、鬱悶成疾,在我回家幾個月後就離開了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