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如平,今年五十七歲,原為濟南市長清區黨校法律研究室主任兼律師;妻子張承蘭,五十四歲,濟南市長清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工程師。劉如平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以前患有的腸胃炎、神經衰弱、咽喉炎等病疾不翼而飛,道德也得到昇華,無論是法律教學工作、律師業務,還是平時生活,他時時處處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講真話,辦真事,與人為善,受到了同事、當事人及街坊鄰居的廣泛好評;法律教學工作得到了學員的廣泛認可。
然而,劉如平卻因為堅持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曾經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判刑七年,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迫害,長期被關禁閉一級嚴管,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才出冤獄。妻子張承蘭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所在單位將其工資降至最低辦事員等級。
長期以來,長清區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恐怖性組織)一直監控、跟蹤劉如平、張承蘭夫婦。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左右,張承蘭在濟南長清區蓮台山路與大學路交叉口的東南側花園裏,將法輪功書籍及真相資料交與老年女法輪功學員朱玉芝(71歲)時,被尾隨跟蹤的長清區610頭目劉洪水用手機拍照和錄像。劉洪水報警,操控長清區新城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朱玉芝老人。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長清區新城派出所警察在張承蘭的工作單位將張承蘭綁架,並去劉如平、張承蘭的家中非法抄家,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傍晚六點左右,劉如平下班回家,在住宅樓的樓道口被提前等候的兩名警察截住,警察要求去劉如平的家談話,劉如平拒絕警察的無理要求,說就在這談。隨後兩名警察將劉如平綁架至長清區新城派出所,最後,警察把劉如平綁架到長清區的濟南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
綁架劉如平的藉口是,劉如平在向原單位長清區黨校和長清區政法委、組織部、信訪局等部門要求恢復工作職務、工資、編製的「恢復工作申請書」中,講述,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法輪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功法,法輪功教人向善,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準,祛病健身有奇效,鎮壓法輪功是違憲違法的等等真相內容。從而引起這些部門人員恐慌。以此綁架報復迫害劉如平。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多,濟南市長清區法院非法開庭迫害劉如平律師和他妻子張承蘭以及71歲的法輪功學員朱玉芝。長清區政法委、610、公安人員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心虛、害怕,在法院大門口及周圍布滿有著警服的和散在四處的著便衣的警察大約30多名,5名警察排成隊專門在法院大門口來回巡邏。
在法庭上,兩名律師為劉如平和張承蘭夫婦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長清區法院無罪釋放劉如平和張承蘭夫婦。針對長清區檢察院公訴人的非法指控證據,律師予以一一駁回。律師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起訴書中指控劉如平、張承蘭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名適用法律錯誤。劉如平、張承蘭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應該無罪釋放。
律師們說,劉如平、張承蘭僅僅修煉法輪功並持有了一些自己信仰的資料而已。他們的行為沒有導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損失或傷害,也沒有擾亂公共秩序,更沒有損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說沒有絲毫的社會危害性。他們只是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他們是一個正值守法的公民,為了向他人推薦、介紹法輪功,宣傳法輪功的好處,這與商家和企業散發宣傳資料向消費者宣傳介紹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一樣,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也沒有破壞現行的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至於「真善忍」這是全人類公認的普世價值觀,當然也沒有甚麼問題。劉如平、張承蘭其用意和出發點是好的,是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劉如平、張承蘭是無罪的。
非法庭審時間至中午近一點才結束。法院當庭未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