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上河灣鎮石羊村五十一歲的孫景和,一九九八年學煉法輪功後,整個人都變了,不僅身體的疾病不治而癒,很多不好的習慣也全部改正,家庭和睦了。此事在當地有口皆碑。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晚九時左右,孫景和開車拉人到其塔木,四個男子劉忠印、王冰、楊富滿、霍文成,跟蹤並持刀劫持了孫景和,讓給他們四人每人五百元。孫景和說沒錢,這四個劫匪就對孫景和毒打。在翻找錢物過程中,歹徒看到車中有法輪功真相期刊,遂威脅說不給錢就拍照、報警。孫景和說沒有錢,他們就繼續毆打他,導致孫的頭部、左眼、左腿都被打傷,左眼嚴重充血腫脹,視力下降。四歹徒看搶劫勒索不成,遂向其塔木派出所惡告孫景和。
歹徒未被法辦,受害人孫景和卻被警察綁架、構陷。二零一七年八月五日,九台區法院「刑事二庭」對該構陷案進行一審開庭,公訴人與證人未出庭,證物並未呈現,手銬腳鐐這樣的重犯刑具卻被戴在孫景和身上。孫景和當庭講述自己當天被四個歹徒侵害的經過,要求派出所出示當天審訊的錄像,證實自己被歹徒侵害和身體帶傷的實情。九台法院卻對歹徒持刀劫持、暴力毆打、非法搜車等犯罪事實,採取無視的態度。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台區法院「刑事二庭」非法判孫景和五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
孫景和家屬把上訴狀遞交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猶如葫蘆僧亂斷葫蘆案,無視基本事實,對如此明顯的重大冤案竟非法維持原枉判結果。審判長張德友(長春市中級法院院長)和審判員石泉未到庭,代理審判員何福讀完裁定書後,馬上離席。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孫景和被劫持到吉林監獄。隨後,張德友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長春市中級法院十八年來罪行累累,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是對法輪大法學員專門實施迫害的司法機構,長春市各區和外五縣的所謂法院,是刑事二庭的執行機構,刑事二庭直接聽命於六一零和政法委,並控制下級法院的迫害活動,非法冤判眾多法輪功學員,對各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核准案及上訴案非法維持原誣判,甚至加期枉判,使大批善良百姓深陷冤獄,遭受殘酷折磨,酷刑之殘暴令人觸目驚心,致使多人被迫害致死。
第一部份 十八義士挺身而出助百萬人了解真相,遭長春中院枉法重判
一九九九年七月,因為看到已有上億人在修煉法輪功,自覺的做好人,妒火攻心的江澤民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善良修煉群體的滅絕迫害,抓捕、毒打、判刑手無寸鐵的法輪功學員,同時操控所有報紙、電視、電台連篇累牘的散播詆毀法輪功的謊言,栽贓陷害,更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精心策劃、導演了所謂「天安門自焚」事件污衊為法輪功學員所為,製造彌天大謊,煽動仇恨,毒害所有中國百姓。
為幫助民眾了解真相,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時左右,長春法輪功學員打破中共的層層封鎖,在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的八個頻道成功插播《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真相電視片,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長春市逾百萬市民由此了解到法輪功被中共造謠迫害的事實。此事在中國大陸民間引起極大的震動,人們奔走相告,法輪功平反了!法輪大法好!這就是被國際媒體稱為「法輪功最為大無畏行動之一」的「三零五長春電視插播」事件。
如此義舉,卻遭到中共江澤民集團的瘋狂報復。在江澤民「徹底查清、殺無赦」的瘋狂命令下,長春市主管「六一零」的政法委書記劉元俊,隨後非法抓捕五千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成軍等十八位插播英雄無私幫助人們擺脫中共謊言的桎梏,卻受盡中共惡警慘絕人寰的折磨虐待,並被長春中級法院枉法重判,至少八人被活活虐殺。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長春中級法院對插播勇士所謂開庭審判。遭受了血腥迫害的十五位插播勇士(十八人中劉海波和侯明凱被抓後即被打死,還有一人可能在被酷刑致死的人群中)剛到審判庭就高喊「法輪大法好!」。審判庭裏坐了三百多人,法院害怕人們知道真相,命法警把他們一個一個的架進一個帶有訓誡室字樣的房間裏用高壓電棍電擊、毒打迫害,不讓喊「大法好」。又一次到審判庭時,一些法輪功學員還是喊了「法輪大法好」,他們又把學員帶走,到訓誡室繼續迫害。其中陳豔梅以及曾被警察開槍打傷腿的劉成軍被毒打很長時間(後來,劉成軍、陳豔梅、梁振興等人被抬進監舍),邊電邊說:「到庭上能不能不喊、不吱聲?」
第三次到審判庭時警察捂著法輪功學員的嘴不讓喊。在非法審判時,法輪功學員的辯護權被剝奪,剛要辯護或剛說幾句話,話筒就被強行拿走了。所謂審判就是在走過場,然後強制法輪功學員往甚麼書上按手印。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本來法院應該再次開庭,但法院害怕法輪功學員喊「法輪大法好」,所以他們直接把非法判決書送到看守所。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處重刑,其中周潤君、劉偉明被判二十年;劉成軍、梁振興被判十九年;張聞被判十八年;雷明、孫長軍、李德海被判十七年;趙健被判十五年;雲慶彬、劉東被判十四年;魏修山被判十二年;莊顯坤、陳豔梅被判十一年;李曉傑被判四年。十五人分別被送往吉林監獄、吉林省女子監獄等地繼續遭殘酷折磨。雷明、劉成軍等八人相繼被迫害致死。
長春市農安縣劉成軍被吉林監獄迫害致死
劉成軍:男,長春地區農安縣人,國營企業職工。因插播真相被長春中級法院冤判十九年,關在吉林監獄。
在吉林監獄,為了抗議對所有法輪功學員的非法關押和無理迫害,吉林監獄內被非法關押的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多數在絕食,幾個惡鬼一樣的傢伙一人舉起一塊床木板毒打他們,把木板都打折了(都是三~五公分厚的落葉松木板,非常硬),把劉成軍打得幾天起不了床。打手們每天強逼著他坐在鋪頭前,從早四點半一直坐到晚上七點半,中間去幾次廁所,其餘就是坐著進行摧殘迫害。當時劉成軍已被迫害得脫相,說話吐字都很困難,生命隨時處於危險之中,曾一度被送吉林市中心醫院搶救。
在經受了一年九個月殘酷的牢獄折磨後,主要插播者劉成軍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長春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離世,年僅三十二歲。吉林監獄糾集大批警察,強行火化遺體。有目擊者當時發現劉成軍的鼻孔、耳朵、大腿等處均有血液流出。
長春市梁振興遭殘酷折磨,迫害致死
梁振興,男,長春水暖工程師。因插播真相被長春中級法院冤判十九年,關入吉林監獄。冤獄中的血腥殘暴無法形容,多人被酷刑致死。由於梁振興始終不放棄信仰,分別在吉林監獄、長春鐵北監獄、四平石嶺監獄、公主嶺監獄被長期酷刑折磨。
在吉林監獄:獄警指使刑事犯毒打梁振興,用手使勁捏睪丸,用手指往肋條骨縫裏插,把膠皮管灌上水往身上猛抽,用鞋後根猛刨後背、腰部,遭酷刑「固定床」折磨兩次,逼迫其放棄修煉法輪功。因梁振興拒絕「轉化」,先後三次被送到「嚴管隊」迫害。在「嚴管隊」裏,獄警指使刑事犯毒打梁振興,強迫他坐在角鋼的尖稜上一天十幾個小時。坐得屁股潰爛,坐得血肉模糊。還被用抻床把人大字形抻起來。
二零零三年過年前的一天,犯人李明用塑膠管毒打梁振興,梁振興頭撞到暖氣片上,昏死過去。手術後留下後遺症,使梁振興說話吐字不清,有時頭腦不清。轉化迫害的酷刑還包括:坐老虎凳、頭上套塑料袋、往手指甲裏釘大頭針、背銬、電棍電,甚至用在電爐子上燒紅的螺絲刀往法輪功學員身上燙等等。一次正值隆冬,梁振興被扒掉衣服、澆上涼水,在室外整夜凍著。
酷刑演示:抻床 |
在長春鐵北監獄:監獄暗中指使監區長王曉光組織實施毒打迫害。八月中旬,梁振興被送到公安醫院殘酷迫害,梁振興被上「抻床」酷刑,四肢被銬抻起,固定在雙層鐵床的四角,身體懸空,只是頭部被墊起,連續不斷的迫害六天六夜。不久,梁振興又被送回鐵北監獄醫院,白天戴腳鐐,晚上呈「大字形」固定在床上。
四平石嶺監獄:獄警用四把電棍一齊電他,強制轉化,梁振興為抵制殘酷迫害被迫絕食抗議。獄警給他戴上腳鐐,手銬在床上,大小便只能在床上。獄警讓包夾犯人每天把他架到監獄醫院灌食,嚴重時每天灌食竟達十遍。在一次暴力灌食中,差點把梁振興的氣管弄斷。但是,梁振興始終沒有妥協。獄警放誣蔑大法的錄像,梁振興就過去把電源拔掉。
因長期酷刑折磨,致使梁振興身上傷痕累累,頭部有直徑約三釐米的圓形塌陷,左側外耳撕裂,經常出血,鼻骨骨折,後背等處有多處疤痕,門牙掉兩顆,聲帶已因灌食等嚴重損壞,說話聲音嘶啞、微弱,已無法大聲喊出「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九年末,梁振興的身體非常虛弱,有時神志也不太清醒。四平監獄看他有生命危險,二零一零年元旦又把梁振興轉到公主嶺監獄。獄警又開始逼迫梁振興放棄信仰,梁振興再次絕食抗議。灌食時把灌食管插到了肺裏。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梁振興被迫害致死,年僅四十六歲。
白山市雷明在冤獄中致殘,含冤離世
雷明,男,三十歲,吉林省白山市人。因插播真相被長春中級法院冤判十七年,劫持到吉林監獄。雷明因不寫放棄信仰的「四書」,被犯人不斷的毆打,還用一個竹板似的掃帚,往雷明的前額上打。遭性摧殘,兩個人按著雙腿,一個按著雙手,由另一人脫他的褲子,捏他的睪丸,用力捏,把他疼得死去活來。他就喊,這時有人就捂他的嘴,捂著他的嘴他也喊,他疼的滿頭大汗,幾乎要昏過去。
警察指使嚴管隊的犯人給雷明上抻床,用鐵環把雷明的腳脖子固定住,然後四五個犯人用力抻雷明的雙手,抻到極限。過兩天後,感覺骨頭裏像有螞蟻在爬一樣,手腕上的脈一跳,心也跟著痛,痛不欲生。
還遭餓飯、體罰坐板,只要稍一動就會遭到毒打。坐板是從早五點到晚上七點半。由於長時間坐板,臀部坐破了,坐出泡、坐出血、坐出繭子。由於長時間體罰,雷明的腿部肌肉開始萎縮,早上洗臉端盆水都很費勁,兩腿酸軟無力。因在強制坐板時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說話,被犯人用拳頭往臉上打了多下,臉被打得腫起很高。
從監獄嚴管隊到四監區嚴管隊,對雷明的迫害將近七個月,雷明的身體被迫害得極度虛弱,體重由原先的一百三十斤驟降至七十斤,生活不能自理。
在病情危急時,吉林監獄將已生命垂危的雷明推給家屬,雷明被人背回家。因長期的殘酷迫害,三十歲的雷明雙腿已被迫害致殘,肌肉萎縮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且患上嚴重的開放性肺結核,身體虛弱到極點。由於當地公安、監獄經常到家中騷擾,雷明被迫流離失所,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含冤離世……
雙陽市劉海嘯等四人遭冤獄迫害
劉海嘯,男,四十六歲,長春雙陽市。因長春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瘋狂綁架和迫害,為讓更多的人知道真相,不被謊言毒害,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劉海嘯等幾名雙陽法輪功學員不顧個人安危,在雙陽進行電視插播真相。後來劉海嘯被迫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深夜被長春南關夥同雙陽刑警隊綁架。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三年,劉海嘯、栗懷明、武子龍、趙昕鈴(女)四名法輪功學員在當地被非法開庭。三名男學員大喊「法輪大法好」,被強拉下去用電棍電,劉海嘯的脖子被電破。劉海嘯和栗懷明被非法判十六年,武子龍十三年,趙昕鈴二年。後來三人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長春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冤判。劉海嘯、栗懷明、武子龍被非法送到吉林監獄繼續迫害。
▼迫害插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的部份兇手遭惡報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成功地把「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真相在有線電視曝光,讓長春老百姓看到了真相,但是多名參加插播的法輪功學員被抓,被綁架到長春市淨月潭國家森林公園賓館殘酷迫害。
長春市淨月潭國家森林公園的賓館,隸屬長春市人事局,賓館總經理王殿榮(副局長)為了升官,討好市裏的上司,主動要求把賓館讓出來給公安局國保大隊使用,安排賓館服務人員為惡警服務。法輪功學員被惡警蒙上頭,帶到地下室審訊。一天二十四小時用二百瓦的燈泡照射著,綁在高高的鐵椅子上刑訊,慘叫聲一樓也聽得清清楚楚。抓到這裏的有七十多歲的老人,也有未滿週歲的孩子。經過刑訊逼供後,再將他們送到各勞教所進一步迫害。
一次在送法輪功學員去勞教所的路上,惡警的車出了車禍,一個國保大隊的科長當場死亡,另幾個惡警受了傷,遭現世現報。
在淨月潭賓館裏參加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王華,參與毒打法輪功學員,做了很多壞事。他的父親剛剛五十多歲,坐自家四輪車辦事時出車禍死亡。自己作惡事,連累了親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個早上,淨月潭賓館總經理王殿榮在上班路上,從後邊超車向前,結果剛一拐彎,就同對面開來的大客車對面撞上,車前蓋鑽到了大客車的下頭。王殿榮小腿被撞壞,小腸被截去五十釐米,休養了一年,調往公安局的願望也落空了。
據明慧網資料:二零零二年三月非法大抓捕中,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和長春市公安局一處警察是血腥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打手。
孫立東,原長春市寬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一九九九年起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帶手下綁架法輪功學員近百人,是將「三零五」插播的法輪功學員劉海波迫害致死的元凶之一。
孫立東惡行遭現世報,曾多次昏死在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路上,但孫立東死不改悔,被送到醫院打完針後,繼續作惡,因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惡黨記「三等功」和「公安部英模」。因為他罪惡太大,很快遭惡報,二零零四年初,孫立東暴死在辦公室內,連其手下的刑警都說其抓法輪功學員遭報應了。
張征震,長春公安局一處警察,積極追隨惡黨迫害法輪功,打人狠毒下流。後遭天譴,幾年前因貪污受賄差一點被開除,花了許多錢才逃過處罰。二十幾歲患肝硬化。
張輝:四十六歲,農安籍人,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一庭庭長。在非法審判長春電視插播事件中任審判長,對劉成軍等十五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突發腦溢血死亡。
姜立榮(音),長春市公安局刑警,不信大法不聽真相,甘當江氏鷹犬,幾年來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二零零五年三月初,姜立榮坐在車裏大喊胃疼,猝死,只有四十多歲。
劉元俊,長春市原紀檢書記、政法委書記,主管長春市公檢法及六一零辦公室。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特別是在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後,劉元俊死心塌地追隨江氏「殺無赦」指示,非法抓捕近五千人,造成了大量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勞教等,並使劉成軍等多人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六年四月中旬,劉元俊突然發病,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死於肝癌,時年五十四歲。
第二部份 長春中級法院十七年來其它枉判法輪功學員案例
◆二零零一年冤判案例
原首鋼柴油機廠高級工程師被非法判刑十三年
王連殊[譯音],長春法輪功學員,原首鋼柴油機廠高級工程師,瀋陽工業大學畢業。二零零零年到北京上訪,曾被非法刑拘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底,由於為做真相資料的法輪功學員修理設備,王連殊被長春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在鐵北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之久。長春市公安局曾四次向檢察院非法公訴,都被檢察院駁回。在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時,據當事人的家屬講,只有十分鐘便完事兒,家屬並沒有接到任何判決書,王連殊就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非法關押在梨樹四平監獄,被所謂的「嚴管」迫害。
◆二零零二年冤判案例
長春市栗懷明、劉海校、武子龍被誣判十幾年重刑
栗懷明,長春市雙陽區農電局會計;劉海校,雙陽區電信職工;武子龍,雙陽區農業銀行職工。二零零二年,由於被迫害,栗懷明及家人、劉海校等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二日,栗懷明、妻子遲淑芬、妻妹遲淑娟及妻哥被雙陽區公安綁架,隨後劉海校、武子龍先後被綁架。由長春市中級法院在雙陽區法院非法開庭,非法判處栗懷明十六年、劉海校十六年,武子龍十二年,同時將遲淑芬、遲淑娟、劉海校妻子非法勞教一年半。栗懷明、劉海校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
十月十八日,辛偉上訴被駁回,在冤獄迫害生活不能自理
辛偉,四十三歲,長春市拖拉機廠衝壓車間高級技師,家住長春市南關區永春小區。二零零二年三月十日晚七點多,辛偉帶一兜法輪功真相材料去王立新家,被蹲坑在那的不法警察綁架,遭受了凶殘的毒打,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年。辛偉不服誣判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於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辛偉被關進監獄,二零零五年七月辛偉被牢頭指使刑事犯打得鼻青臉腫,眼睛看不清東西,生活上幾乎不能自理。辛偉的父母在不斷的高壓迫害下分別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五日、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雙雙辭世。
辛偉在修煉法輪大法前嗜酒如命、脾氣暴躁、小肚雞腸、經常打架,夫妻關係很緊張。自一九九八年三月修煉法輪功後,他的這些惡習都改了,家庭也和睦了。
◆二零零三年冤判二十多人
四月四日,非法對十一名法輪功學員維持原誣判
二零零三年四月四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秘密非法開庭審判九名法輪功學員。這些法輪功學員都是不服區法院的非法判決而上訴的。中級法院屈服於上級壓力,昧著良心非法駁回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維持原誣判:趙桂鳳、馬也馳被非法判十五年;劉雅謙、李志秀、劉秀娥被非法判十二年;張麗萍被非法判十一年;王麗萍九年;呂秀芹七年;張傑(男)五年。這些法輪功學員的上訴狀都從不同側面揭露了邪惡迫害,證實了大法。有的揭露江××迫害大法;有的揭露新聞媒體造假;有的揭露公安部門刑訊逼供;還有的從科學工作等各個角度證實法。但中級法院草草開庭,根本不講法律和法律程序,不顧事實,只匆匆幾分鐘念完所謂判決。
另有:張帆被非法判五年;張玉芬被判五年;汪玉玲從公安醫院被拉到法庭開庭。
十一月,朱德祥等六人被維持原誣判,在吉林監獄遭殘忍迫害
吉林省九台市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朱德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六日被九台市法院誣刑十二年。朱德祥和其他六名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於十五日內複審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誣判。
朱德祥在吉林監獄遭強制洗腦轉化,多次關押嚴管迫害,被強制加戴連體刑(戒)具十二天,六、七天不能睡覺;他絕食抗議迫害,被強制灌食高濃度鹽水、藥水的玉米糊;被獄政科長李軼珓騙至嚴管值班室殘暴毆打,面部踢傷,踢掉門牙、大牙三顆,另三顆牙齒鬆動,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六十多歲的朱德祥一直堅持申訴。
十一月十七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公審」九人只十餘分鐘,不准辯護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早晨六點開始,長春市中級法院開始對陸樹林等幾人分別單獨審判,命他們背向家屬、面牆站立,不許辯護。整個「審判」過程總共才十幾分鐘,只讓每人一名家屬旁聽,無其他人。法官嘴裏叨咕兩句判誰幾年就完事了。不到七點,不法人員慌忙把幾名法輪功學員拉到吉林監獄繼續迫害。
據不完全統計,苑俊峰(光明鄉)十五年,楊大光十年,王士芹八年,曹振國(保壽鄉)八年,陸樹林(青山鄉)六年,胡喜勤(黑林鄉)六年,李林四年、趙繼生四年,馮立軍三年。
陸樹林在吉林監獄被迫害致病危,才給辦「保外就醫」。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早七時許,陸樹林下晚班時,再被榆樹市青山鄉派出所所長孫景全等幾個警察綁架,劫持到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零四年至少枉判三十位法輪功學員
一月十五日,對德惠市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長春中級法院在德惠市法院對超期非法羈押的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第三次非法開庭,非法進行宣判。據旁聽的家屬稱,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孫遷、姜春賢、劉殿玲、張文鋒、林鴻飛、胡傑、賈雲俠、楊君八人當庭高呼「法輪大法好!」,有力地震懾了在場人員。法輪功學員身旁的警察驚慌失措,連連用手捂法輪功學員的嘴。而且在法庭上,有關執法人員根本不讓當事人辯護,剛一說話就將嘴堵上。據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都是堅持原判。整個開庭過程不到一個小時便草草收場。
姜春賢,女,三十四歲,家住吉林德惠市大房身鎮高台子村五社,被非法判刑八年。
姜春賢自從一九九八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她時時處處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孝敬老人,善解他人,任勞任怨,和屯鄰和睦相處,無論在親屬中還是在屯鄰中都是人們公認的好媳婦、好姑娘,結婚這麼多年沒有和公公婆婆紅過一次臉,她的善良、寬容、孝順有口皆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她在住處被長春綠園分局綁架,並被刑訊逼供,非法判刑八年,在迫害得身患疾病的情況下,仍被長春黑嘴子監獄接收。在短短一個月後,二月十九日晚十二點左右,獄方通知家屬姜春賢已死亡。姜春賢從來沒有心臟病史,而獄方稱其死於心臟病,這明顯是在偽造病歷,捏造事實。當家屬檢查遺體時,發現其後背部有大片瘀血,而且大腿內側有兩個大紅點子,證明姜春賢死前曾遭受折磨,甚至電擊。
孫遷(孫謙),男,三十六歲,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十二年。
孫遷於二零零一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前,他好結交社會朋友、打抱不平。修煉後,「浪子回頭金不換」,由社會的閒散人員徹底變成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德惠市政保科副科長張慶春,夥同長春市綠園區分局警察破壞法輪功真相資料點,蹲坑綁架了孫遷等法輪功學員,並刑訊逼供。孫遷被超期羈押十五個多月,受盡種種酷刑迫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五日起,孫遷、張文鋒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抗議迫害,遭到德惠市看守所非人的折磨和迫害,一些人出現了生命危險。被迫害得非常虛弱的孫遷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關押到吉林監獄。因不放棄信仰,遭受酷刑折磨,被酷刑「抻床」抻斷腳筋致殘,後被轉至老殘監區。
張文峰(張文豐),男,三十多歲,住德惠市大房身鎮(原楊樹鎮)。張文鋒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在吉林省吉林監獄,因拒絕「轉化」,被吉林監獄嚴管迫害。而且被監獄裏的惡人們多次下迷藥,在其被迷昏後實施性侵犯。當張文峰發現此事向獄警柴洪軍反映後,柴洪軍卻助惡為虐,一次次的將張文豐強行關押嚴管。
二零零九年,監獄將張文豐轉到九監區三小隊迫害,獄警故意讓患有性病的及同性戀犯人與他同監舍,指使犯人用藥物將張文豐迷昏,施以性暴力,以致其染上性病。犯人曾說:「怎麼對你,都是監獄領導的意思。」。監獄警察利用犯人對張文豐進行長達一年多的下迷藥、性迫害。
呂雅軒,女,六十歲,原吉林省結核病醫院護士,非法判刑八年,即刻強行劫持到長春市女監。
楊君,女,德惠市升陽鄉,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胡傑,女,三十五歲,德惠市大房身鎮,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賈雲俠(賈雲霞),女,住大青嘴鎮,單位是德惠市農委,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張曉燕(張小燕),女,三十七歲,德惠市佐竹公司職員。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劉殿玲,女,三十一歲,德惠市朝陽鎮,非法判重刑十年,非法押送到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
劉佰軍,男,吉林省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原職業是蹬三輪車的,被非法判刑三年。
衛廣學,男,四十一歲,德惠市法輪功學員,木匠,被非法判刑六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吉林監獄。
鄒繼彬(繼斌),男,吉林省德惠市大房身鎮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九年。
林洪飛(林鴻飛),男,二十九歲,在德惠市地稅局工作,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吉林監獄。
蔣文彬,男,三十五歲,德惠市第五糧庫職工,被非法判刑三年。
六月,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長春市中級法院二審非法宣判
二零零四年六月,僅一個月間,長春市就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王玉環、汪玉玲被非法判十五年;李曉光十二年;趙桂香十年;閆華偉、劉靜、付桂傑都是九年;蔡柯、謝飛都是八年;付得秀被判七年;金昌祿被判四年;王秀蘭、李雅琴都是三年;鄒積華九年;朱丹被判十年。
十二月,王興香遭誣判,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八年折磨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德惠市民王興香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德惠市郭家鎮派出所綁架,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王興香認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散發真相資料沒錯,不服非法判刑,並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德惠開庭,匆忙宣判,非法維持原冤判。王興香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她堅持修煉法輪功,拒絕「轉化」,受到教育監區的殘酷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經歷八年冤獄酷刑折磨的王興香回到家中。八年中,被強迫長時間坐小凳、「上繩」、「抻床」、奴工迫害……都無法改變真正法輪功學員的信念,王興香說:「真善忍在我心中扎根了。」
◆二零零五年枉判案例
原長春理工大學教師遭酷刑,被非法判刑八年
張玉芬,女,當時三十一歲,原繫長春理工大學教師。修煉法輪大法,卻遭殘酷迫害。二零零四年四月,張玉芬被警察綁架,受到夾手指酷刑逼供:在幾個手指間加上筆,然後被警察使勁攥手,疼痛難忍,手指立即紅腫,後來化膿,形成的傷疤很久才好。後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被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遭強制洗腦,受抻床酷刑迫害。
十月下旬,長春馮海英被非法判刑七年
馮海英,長春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被綁架至雙陽第三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七月下旬,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秘密傳訊提審,十月下旬,被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六年枉判案例
修大法無病一身輕,長春於翠蘭遭十年冤獄致殘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翠蘭修大法多種疾病痊癒,因堅持信仰,二零零六年十月被冤判十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殘酷折磨,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於翠蘭,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之前,她滿身是病,氣管炎很嚴重,打針、吃藥,甚麼方法、偏方都治到了,絲毫沒減輕病痛。她還患有胃病,吃不進去飯,神經衰弱,晚上睡不著覺,每天都頭痛,痛的已經不知道頭不痛是甚麼滋味了,眼睛看不清字,一看點東西,頭連著眼睛痛得都受不了。煉功沒多久,滿身的病全好了,整天一身輕,走多遠的路、幹多少活,都不覺得累。也能吃飯了,吃甚麼都香,睡覺也踏實,頭也不疼了,而且頭腦非常清晰明瞭,氣管也好了,再也不咳嗽、喘了。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於翠蘭正在路上走,被市局國保支隊三個警察綁架,迫害得生活不能自理,持續打不明藥物後,腿麻、腳麻,腳趾頭都不會動了。醫院有的大夫和主任說,於翠蘭腿不能走路、麻是每天打吊瓶藥量大造成的。二零零六年十月,於翠蘭被抬上車,跟著一個大夫和護士,送去開庭,十一月判決十年有期徒刑。於翠蘭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冤判。
二零零七年一月,於翠蘭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由於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受到辱罵、打嘴巴子、不讓上廁所(憋得膀胱直到現在排尿都不正常)等等。更殘酷的是被三次「抻床」酷刑迫害。抻的過程,真的像五馬分屍一樣,撕心裂肺的疼,身體像斷開一樣,那種痛苦是無法形容的。出的汗把褥子都濕透了,頭髮上也都是汗。在這三次大刑之間,還抻過她很多次,每次時間都比較短,時間不等。不抻時,被獄警指使的刑事犯們就打她、罵她,用拳頭打她胸部,打她臉,她的眼睛被她們打的眼皮翻過來,翻不回去,直到第二天,眼皮才翻過去。她左眼下眼皮至今還留有一道痕跡。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身陷囹圄十年的於翠蘭終於走出了監獄。六十一歲的她,滿頭白髮,因被抻刑迫害,兩肩肩胛骨移位,兩隻胳膊已殘,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零八年枉判案例
一月,榆樹市民呂先鋒被冤判,再被長春市中級法院加刑一年
呂先鋒,榆樹市泗河鎮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被泗河鎮派出所和公安國保大隊綁架。二零零八年一月,被榆樹市邪黨法院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上報到長春市中級法院核准,嫌不夠竟然又加刑一年,再由榆樹市法院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一日下午冤判呂先鋒有期徒刑四年,劫持到四平石嶺監獄迫害。
三月三十一日,再對四位法輪功學員冤判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長春中級法院再次對法輪功學員高維喜、王福霞、石國良、楊德芳非法開庭審判。四人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被警察綁架,被南關區公安分局以資料點的所謂「罪名」起訴。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南關區法院秘密對高維喜等四人開庭後,又上報到長春市中級法院,負責的長春市中級法院法官是孫天琴。王福霞和石國良分別被誣判九年,高維喜和楊德芳分別被誣判七年。
高維喜,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國家級冰球教練。二零零八年被誣判七年,劫持到四平監獄。高維喜堅持修煉法輪功,七十多歲的老人被惡徒瘋狂迫害,打得遍體鱗傷。
高維喜曾任吉林省體工隊冰球教練、國家隊冰球教練,經常帶隊參加國際比賽,為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拿過很多獎項,在國內冰球界享有很高榮譽。然而長期艱苦緊張的訓練、比賽,使高維喜患上了冠心病、動脈硬化、膽囊炎、胃炎、十二指腸潰瘍、關節炎、前列腺炎、直腸炎、嚴重的腎虛、肝炎造成了輕度肝硬化。因為訓練比賽造成傷害,有嚴重腦外傷留下的後遺症、腦震盪後遺症、手術後遺症、青光眼、關節損傷、骨折、頸椎病、胸腰椎彎曲、骨質增生及股骨頭壞死等,多方求醫,均不見效。一九九六年,高維喜病情加重,最後臥床不起,疾病的折磨令高維喜痛苦不堪,絕望中他甚至寫下遺囑,安排好了後事。
一九九八年,高維喜接觸到了法輪大法,修煉後,各種疾病不翼而飛,精神越來越好。更令人驚喜的是他還改掉了多年養成的火暴脾氣,變得溫和有禮。一九九八年冬運會期間,他受聘擔任香港冰球隊教練,受到隊員和其他教練員的一致好評,香港冰球總會表示還會邀請高維喜來指導香港隊參加國際比賽。一九九九年初,高維喜在接受吉林省教育電視台採訪時說:「法輪大法挽救了我,給了我新的生命。」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高維喜被吉林省公安廳、長春市南關公安分局警察非法抓捕,被誣判七年徒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四平石嶺監獄。
高維喜已是古稀老人,大法修煉使他死裏逃生,精神煥發,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為體育事業做出了貢獻。他無私忘我的把修煉大法親身受益的體會和邪黨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告訴世人,是大善之舉,參與綁架、審判和關押他的公檢法人員是在迫害好人,是真正的犯罪。
五月二十五日,對楊友蘭等四人非法判刑事件
二零零七年五月九日,長春市警察非法抓捕了很多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對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判前,法院只通知兩位家屬,審判中法庭強令任何人不許說話,法庭匆匆念完所謂「判決」,幾分鐘就草草完事。出庭的四位法輪功學員不服判決,申明修煉法輪功沒有罪,並喊「法輪大法好!」。據說被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有六位,其中楊友蘭被非法判五年,馬秀榮八年,曹玉芹五年,趙海波四年,鄭東輝、王鵑芳、李靜三人情況不詳。
◆二零零九年枉判案例
六月,長春法輪功學員高淑余、岳新玲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長春法輪功學員高淑余、岳新玲分別被長春南關區法院誣判四年,高淑余及家屬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南關區檢察院、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辦案人員,迫使高淑余的律師解除辯護合同,並拒絕向家屬通報案情,剝奪家屬知情權。高淑余合法權利未得到保護,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
高淑余,女,五十五歲,長春市新華書店退休職員,家住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豪園小區。修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原有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暴躁的性格變的溫柔和善。她性格開朗,樂於助人,曾幫助朱淑雲的妹妹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看望在那裏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朱淑雲,並使其被迫害的真相曝光於世。隨後黑嘴子勞教所勾結長春市公安局跟蹤並非法監視高淑余。
八月,吉林大學教授曾令文被無理起訴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曾令文教授被長久路派出所警察帶到朝陽區檢察院,起訴到朝陽區法院。案件未經審理又很快轉到長春市中級法院,曾教授的辯護律師被告知不允許作無罪辯護。
曾令文,女,七十四歲,吉林大學物理系退休教授。二零零九年七月中旬,長春市長久路派出所警察到曾教授家所謂「入戶調查」,發現有法輪功真相資料,便非法翻抄、搶走室內私人物品,包括曾教授的工資。
曾令文教授天資聰穎,勤奮好學,十七歲就以優異成績考取吉林大學物理系,畢業後被保送研究生,專攻理論物理,後留校任教。她工作勤勤懇懇,教學、科研成績顯著。一九八五年,她在美國猶他大學做訪問學者期間,出色地完成了電子自旋共振波譜學研究課題,得到國際同行的認可。
家庭、事業、生活的壓力以及多年伏案工作的勞累,使曾教授患上了關節炎、骨質增生、心臟病、低血壓等多種疾病。為重獲健康,她練了多種氣功,還自學了中醫針灸,但都沒能使身體狀況得到好轉。一九九二年,曾教授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身上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通過學法修心性,她原來急躁的性情不見了,人變得越來越平和、慈祥,總是熱情、真誠的幫助別人,她矯健的步伐、敏銳的思維總讓人以為她是年輕人。
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曾令文教授曾多次被迫害,被非法監禁在八里堡拘留所,後又送到戒毒所,強制洗腦,非法關押四十九天。二零零二年二月九日,曾教授被綁架到長春「六一零」辦的洗腦班。曾教授不接受洗腦,一個多月後被非法關押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曾教授拒絕寫「五書」,拒絕「轉化」,被迫害兩年後又被加期四十天。回家後,曾教授和家人仍經常受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的騷擾和監視。
十月,長春市中級法院不開庭直接宣判七人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省農安縣法院對魏成等七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非法判處魏成十八年,韓希祥十四年,李鳳明十四年,趙玉書十年,王秀平十年,張萬軍九年,齊雲超九年。等候在法院門外的四位遠道而來的北京律師,被擋在了大門外,不准進入。
法輪功學員李鳳明等人不服一審判決,集體上訴到中級法院。長春市中級法院本應兩個月後重審,家屬詢問開庭日期被一次次的推托、搪塞。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屬得到消息說十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不開庭直接宣判。律師向長春市中法承辦法官鄭偉核實了此事,並確認「不是開庭,是直接宣判」。
◆二零一一年冤判案例
誣判長春市民郭文帥,偷偷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郭文帥二零一一年九月被吉林省國保警察綁架,關進長春第三看守所。郭文帥絕食反迫害,每天高呼「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天理不容!」,看守所警察給郭文帥戴上一個稱「背背佳」的刑具、戴腳鐐等折磨她。迫害三個月後,長春市朝陽區法院人員口頭說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長春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誣判。十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大約四點,長春市中級法院讓家屬去接郭文帥,在途中,卻把家屬甩了,將郭文帥偷偷劫持到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郭文帥身體非常虛弱,被抬進去後送監獄內醫院。監獄不讓家屬與郭文帥見面。郭文帥雙目失明的母親,經常去長春市委要人,常常被惡人抓起來送到看守所或別的地方,有一天警察還對郭文帥的母親踢了兩腳。
◆二零一三年枉判案例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姜濤、劉彥君、劉豔春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三日被二道分局和順街派出所警察綁架,被二道區法院非法判姜濤三年徒刑,劉彥君、劉豔春各兩年。三人上訴後,長春市中級法院的法官鄭偉,置三位律師的辯護於不顧,推說自己說了不算,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作出維持原冤判的裁定。
◆二零一四年枉判案例
長春朝陽區龐麗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長春白菊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了居住在朝陽區建設街的法輪功學員龐麗,警察非法抄家時搶走電腦、打印機、龐麗和兒子的手機,她丈夫的集郵冊和十幾萬元現金(後追要回七萬五千元)。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龐麗被長春朝陽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七年刑期。龐麗全盤否定非法羅織的所謂罪名,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冤判,二零一四年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
四月四日,非法維持原枉判,李偉在吉林監獄被迫害,家屬申訴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長春法輪功學員李偉在去長春市百老匯上班的途中,被長春市公安局國保高軍、潘高峰等多個警察綁架,被刑訊逼供,並被搶走家中大法書籍四十多本、打印紙一打、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經營的大量電腦配件、光盤盒一箱、德國工具箱一個、現金兩萬元左右(給父親看病的錢,後來勉強要回一萬六千三百五十元)等私人財物。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李偉被經開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冤判五年。李偉不服,提出上訴。李偉要求指紋比對證據並要求家屬再次請律師介入。長春市中級法院法官鄭偉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接了律師手續且讓其閱卷。之後律師根據事實與證據材料作出無罪辯護並遞交辯護詞,要求公開開庭。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鄭偉拒收外地律師手續,並說:只有做有罪辯護才能讓律師介入,而且律師的辯護得由他看過可不可以辯護。二零一四年四月四日,長春中院非法維持原冤判,李偉被送到吉林監獄,一直被殘酷迫害。四十七歲的李偉消瘦憔悴,牙齒已掉十顆,仍被強制坐板。家屬向吉林省高級法院申訴。
四月九日,律師遞交上訴手續遭推諉,劉偉等八人被非法維持原冤判
二零一二年十月到十一月間,劉偉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點多被非法開庭,後冤判劉偉十二年、張國珍十年、楊洪彪九年、常寶軍八年、王亞娟八年、修繼學七年六個月、蘇秀福七年、楊維娟七年重刑。隨後家屬聘請的多名律師相繼到長春中院要求閱卷,多次遭到拒絕。二零一四年的四月九日,長春市中級法院對劉偉等人進行二審,非法維持原冤判。
六月六日,對法輪功學員付貴華不開庭,直接維持原枉判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長春市公安局、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唐克、呂明選等人夥同燒鍋鎮派出所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用榔頭砸開防盜門,闖入付貴華家,綁架付貴華、友人孫豔霞、女兒於健萍,並搶劫財物。
第三天,雙方家屬十餘人去看望家人,遭唐克、古城派出所等人暴力綁架,幾乎均被酷刑折磨。雙方家屬控告酷刑兇手遭報復,被非法拘留,其中年僅四十多歲的劉桂紅回家後身體每況愈下,幾個月後含冤離世。
付貴華和孫豔霞被國保警察八次構陷「起訴」,八次被長春市中級法院以「補充偵查」打回來。孫豔霞被酷刑折磨出多種疾病,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命危時被「取保候審」,付貴華則被冤判三年。
付貴華上訴後,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辦案人鄭偉仍舊不接外地律師手續,不見律師。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對付貴華也是「不開庭,直接維持原枉判」。家人、律師都絲毫不知情。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付貴華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超長時間洗腦、體罰折磨,短短一個多月內就檢查出肝炎,且體型嚴重佝僂,身高縮短十公分,雙腿、雙腳嚴重浮腫。
付貴華曾多種疾病纏身,如:神經衰弱、肝硬化、心臟病、哮喘、肺炎、腎炎、糖尿病、風濕性關節炎、低血壓、坐骨神經痛及婦科病等,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使自己身心健康,卻無辜被冤判入獄。
九月二日,對長春市張豔梅維持一審的非法判決,家人提起申訴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張豔梅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被長春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羈押,並被長春市二道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張豔梅提出上訴,長春市中級法院副庭長鄭偉依然不允許律師介入辯護,不公開審理,於九月二日宣布維持一審的非法判決,並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把張豔梅轉入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嚴管迫害。
張豔梅拒絕轉化,身體被迫害得非常嚴重,心律嚴重失常,心臟早搏和房顫加重,喘氣都很費力。後張豔梅被女子監獄兩次送到吉林省醫院、一次新康醫院治療。但監獄以各種理由不給辦理保外就醫和減刑。
二零一六年六月,在張豔梅的要求下,她家人在諮詢中法申訴立案的相關事情後,為張豔梅提起申訴,並遞交相關手續。張豔梅申訴一案定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進行問訊,結果未知。
十二月,楊惠麗、於英傑、王亞娟被秘密判刑
長春市朝陽區法輪功學員楊惠麗、於英傑,於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初遭綁架,二零一三年初聘請北京律師後,家人和律師們排除法院相關人員們的多次刁難、說謊、躲避和干擾,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聯名上告。十一月底,法院為阻止律師們正義辯護,偷偷冤判楊惠麗三年半,於英傑三年兩個月,王亞娟八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律師前往長春市中級法院,就王亞娟、於英傑被冤判一案上訴。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王亞娟的家人陪伴律師找到中院辦案法官鄭偉,要求正常閱卷遭拒。鄭偉電話告知律師:以後你就不要來了,我們吉林這個地方是不允許外地律師為法輪功案件作辯護的。上次接了你們律師手續,允許你們郵寄辯護詞,差點受到處分。律師問:是哪個部門下達的文件?並說要對此事提出控告!鄭偉回答說:你去問司法廳,他們同意辯護,我就同意。下午,律師找到省司法廳律政處李處長,就吉林省長春市各級法院非法阻止律師為法輪功案件做辯護人一事,提出質疑。省司法廳律政處李處長說:沒有下達不允許外地律師為法輪功辯護這樣的文件。律師就律師職責和法律規定向李處長做了質詢。李處長稱:律師為法輪功做有罪辯護應該是允許的(修煉法輪功合法,當然是無罪辯護),但吉林省律師因為受這方面條件的制約和嚴格限制,所以就沒有人接辦。
已知王亞娟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枉判案例
吉林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劉芳遭誣判七年
德惠市法輪功學員劉芳,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被綁架,曾絕食抵制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被德惠市「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系統公、檢、法對劉芳非法判刑七年。在看守所歷經二十個月的非法關押,劉芳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家人到監獄看望劉芳,見她臉部浮腫,精神萎靡不振,睜不開眼睛,家人斷定劉芳正在遭遇迫害。長春市中級法院第二十四廳在家人提出申訴的情況下,才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上午草草開庭,走過場一般。
◆二零一六年枉判案例
三月一日,對長春孫秀英、王鵬、王恩國維持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長春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孫秀英、王鵬、王恩國(原長春市一汽職工),被長春市綠園區法院非法審判,王鵬、王恩國被非法判六年,王鵬、王恩國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長春市中級法院罔顧事實,非法維持冤判。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九日,王恩國被送四平石嶺子監獄酷刑迫害,被獄警按倒在地,用電棍電。七月底到八月八日間,在接見室二樓,天天被毒打迫害到半夜,毆打致失去活動能力,去廁所必須人扶著,牙齒不能咬東西。和王恩國一起被送到吉林省四平石嶺監獄的五位法輪功學員有王鵬、姜一舟、孫秀英等。
五月十五日,榆樹市劉淑豔上訴被非法維持原判,遭冤獄迫害離世
長春榆樹市劉淑豔,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劉淑豔曾遭惡黨多次迫害,給家人和自己的身心都造成嚴重傷害和摧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榆樹市刑事偵查大隊閆國輝和管瑞川,去山東孤島,將長期流離在外、年近六旬的劉淑豔綁架回榆樹市,榆樹法院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宣判劉淑豔三年徒刑。劉淑豔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長春中級檢察院、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劉淑豔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監獄,遭強制「轉化」迫害,不到一年時間,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淑豔,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含冤離世。
七月二十六日,對付燕飛非法維持原冤判
付燕飛,女,四十二歲,家住二道區八道街小學附近。她原是華北石油教育學院(今渤海石油學院)教師。因兒子二歲時被發現患有自閉症(不交流、不說話)、特別多動,必須有人隨時陪護,付燕飛辭去工作,多年來一直悉心照顧孩子。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四日,包括付燕飛在內的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長春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二道區法院對付燕飛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宣判後,趙俊峰詢問付燕飛是否上訴,付燕飛表示不是上訴,而是要當庭反訴。趙俊峰不予理睬,還表示對付燕飛家中患有自閉症的八歲孩子的情況不予採納(此前,趙俊峰多次對付燕飛家屬及律師表示,會充份考慮付燕飛家中的特殊情況,其實是欺騙家屬和律師)。
付燕飛上訴至長春市中級法院後,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中級法院法官何福秘密宣判維持原冤判。二審既沒有開庭審理,也沒有通知付燕飛的辯護律師及家屬,何福稱「這是上面的決定」。
二零一六年八月初,付燕飛已經被非法關押至吉林省女子監獄,因拒絕「轉化」,遭「嚴管」迫害,多次遭戴手銬、體罰、關小黑屋等手段迫害。
◆二零一七年枉判案例
長春市中級法院阻撓外地律師辯護,懷胎七月的女兒為親人辯護受阻
二零一六年三月九日,長春市孫永及女兒孫光譜、王永青、張文福、張文秀等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法院秘密開庭宣判:孫永被誣判七年;王永青被誣判五年,處罰金四萬元;張文福被誣判三年,處罰金五千元;張文秀被誣判一年半。他們不服非法判決,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律師到長春市中級法院準備遞交律師手續。律師與負責王永青案子的李冬鶴法官通了電話,得知律師是來自天津的,李冬鶴聲稱,「我們有規定,不接待外地律師。」律師問是甚麼規定,李冬鶴辯稱不能說。
二月二十四日,中級法院在沒開庭、沒通知辯護人和家屬的情況下,做出對王永青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上午,因長春市中級法院不肯接外地律師手續,懷身孕七個月的張文福女兒無奈,只能申請作父親的辯護人。她忍著身孕不適症狀,找到李東鶴遞交關於「張文福修煉法輪功無罪」的辯護詞,希望公正處理此事。但中院仍不敢讓家屬正常閱卷,致使張文福被冤判的情況不能合法、公正的展示出來。
張文福在修煉法輪功以前脾氣暴躁,沾火就著,經常在社會上打架鬥毆,甚至連派出所所長都打過。家裏人天天為他提心吊膽,生怕他惹出甚麼亂子。一九九五年,他發生意外摔斷了腿,左股骨粉碎性骨折,醫生說他得終身拄拐,要是感染髮炎了,還得高位截肢。一九九六年初,張文福修煉了法輪功,僅半年時間,他就甩掉了雙拐。更讓人驚奇的是,他的壞脾氣沒有了,並處處要求自己做好人,孝敬父母,凡事為他人著想。四鄰和親友看到他翻天覆地的變化都讚歎不已!張文福被非法抓捕之前,還曾在建築工地捨身救助了從高空中墜落的老闆娘,並奇蹟般的生還。
就是這樣一個被法輪大法改變後的好人,卻被警察綁架,非法關押。
八月,張銘刻上訴,長春中級法院法官拒見律師被控告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長春市寬城區法院法官董屹紅,偷偷對法輪功學員張銘刻非法判刑。張銘刻上訴至長春中級法院,上訴卷宗已到中級法院,辦案法官是邵坤。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張銘刻的辯護律師來到長春市中級法院,提交律師手續並要求閱卷。聯繫法官邵坤時,邵坤卻不接見律師。律師已向長春市檢察院控告邵坤的違法行為。
十一月,法輪功學員方紅上訴中被劫持到監獄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長春市法輪功學員方紅、王輝,被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法院非法開庭。在十分鐘內,法官對他們非法宣判,庭審草草收場。方紅被非法判四年半,罰金一萬元人民幣;王輝(王曉輝)被非法判一年半,罰款五千元人民幣。二人均已上訴。但家屬去中院查案子是否到中院?法院說案子沒到。十一月六日又去,還說案子沒到。可是在十三日,監獄給方紅兒子打電話,說他媽已被送到蘭家監獄。
德惠市崔濤等十人遭非法判刑,上訴一再被刁難,被非法維持原誣判
德惠市崔濤等十名法輪功學員被德惠市法院一審枉判一至七年不等,被非法關押超過一年,楊金鳳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回家,其餘九名法輪功學員依法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二審進入到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二審法庭以石泉為庭長,法官何福為主審法官。
崔濤聘請北京執業律師李靜林為自己的辯護人。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律師到長春市中級法院遞交辯護手續,石泉與何福故意刁難,拒收律師合法手續。律師就審判長石泉的違法行為向長春市檢察院提告。
九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崔濤兒子崔佔磊堅持提交父親的請求,石泉命何福推托周旋,仍拒收崔濤的文件。
崔佔磊針對二人的違法行為,向長春市中級法院、長春市檢察院、吉林省高級法院、吉林省檢察院相關信訪、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了書面控告。
同案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郝傑,聘請石家莊執業律師劉廣安為自己二審辯護律師。九月二十六日,律師到長春市中級法院遞交律師手續,石泉派工作人員出面,以到司法局辦手續為由,拒收律師辯護手續。
石泉多次故意違法,阻撓刁難法輪功學員、家屬和律師。律師針對石泉的違法行為,到長春市人大和市政府、司法局、市委紀檢和監察部門,進行了上訪舉報。法官何福粗暴兇狠的威脅李靜林律師,高聲問「控告是不是你寫的?」律師直率的回答「是!」何福遂手指律師蠻橫的威脅說,「你等著!」
九月十三日,家屬再度向刑二庭提交崔濤的書面文件,再度遭何福的推托。
十一月八日下午三時後,家屬陸續接到電話通知,稱九日上午九時開庭。此時已沒剩多少時間通知辯護律師到場。李靜林律師正在南京辦理其它案件,無法趕到。劉廣安律師匆忙到場,被何福再次拒絕辯護手續。
十一月九日十點三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崔濤等十名法輪功學員上訴案開庭,辯護席上有崔濤申請的親屬辯護人崔佔磊就座。審判長石泉未到庭,代理審判員何福宣讀裁定書,非法維持一審原冤判。在裁定書上簽字的除石泉、何福以外,還有代理審判員萬明元、書記員趙悅。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崔濤等十位法輪功學員已從看守所被轉押到監獄。
十一月,劫匪勒索不成反誣陷好人,長春中院張德友罔顧民意枉判孫景和遭報
長春市九台區上河灣鎮石羊村村民孫景和,修煉法輪大法,誠實善良。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孫景和開車路過塔木鎮,遭遇四名歹徒持刀搶劫勒索,四人暴力毆打並勒索錢財未果,轉而惡告孫景和求賞。九台區法院刑事二庭罔顧事實,一審非法判孫景和五年半刑期,並處罰金一萬元,而持刀搶劫的歹徒卻逍遙法外。
孫景和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在當地有口皆碑,四百多村民簽名按手印支持釋放好人孫景和。
孫景和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院長張德友親自擔任審判長,無視法律和普遍民意,非常快速的對這個明顯的重大冤案作出反應,十一月二十一日維持對孫景和的非法判決,孫景和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監獄。
張德友害人終害己,冤判孫景和一個月後即於十二月二十日被宣布落馬,包括財新網、中新網等中共媒體都同時報導了張德友因嚴重違紀被調查的消息。善惡必報,毫釐不爽。
長春市中級法院阻止法輪功家屬交辯護詞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消息,法輪功學員裴淑梅,被長春市二道區法院趙俊峰在不許律師閱卷、辯護、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枉判二年。裴淑梅上訴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中院一直以來不接律師手續,不讓律師閱卷、辯護。裴淑梅只得委託家屬作辯護人,遞交修煉法輪功不違法的辯護詞,法官何福卻找各種藉口,推脫責任,使裴淑梅合理、合法的個人權益不能得以實現。
第三部份 蒼天示警 迫害好人遭惡報
這場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善惡有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以二零一五年為例,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為八百七十八人,公檢法包括政法委、「六一零」人員遭惡報者為七百零九人。吉林省及長春市也有眾多遭報者,有些人還未遭到報應,切莫狂妄,那是上天在給你重新做好的機會。機緣可是稍縱即逝,就看你能否珍惜和把握這個機會了。篇幅所限,下面僅列舉部份惡報案例以示警醒:
▼洪虎(外號紅鬍子),原吉林省省長,繫原中共惡黨中央軍委副主席洪學智(外號洪麻子)的長子,其兩個弟弟一個叫洪豹,一個叫洪獅。洪虎自到吉林省上任以來,其弟弟洪獅也被他帶來搜刮民脂民膏,對吉林省人民實行三光政策──摟光、吃光、賣光,其任上吉林省人民生活水平列全國倒數第三。
一九九九年以來,他與吉林省省委書記王雲坤沆瀣一氣,對吉林省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殘酷的迫害,犯下了滔天罪行。二零零五年初,中紀委專案組就已掌握了洪虎的犯罪證據,由於王雲坤和洪學智的庇護,並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但內部爭鬥激烈。中紀委專案組又不甘心,於是在掌握大量證據的情況下,將洪獅密捕,在審訊過程中,洪獅眼看大勢已去,為了保全洪虎,便撞牆自殺,後經搶救成了植物人。專案組看出了人命,便對洪虎一案草草收場,後上報將洪虎革職了事。而洪虎的二弟洪豹(原天津軍區副司令員)患了精神病也回家。至此,洪氏家族的三條「獸」(虎、豹、獅)都落了個可恥的下場。
▼田中林,原長春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雙手沾滿了法輪功學員鮮血,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四年其在任期間,可以說是壞事做絕(明慧網曾多次曝光其惡行),而且是報應連連,先是他的兩個弟弟和一個姪子被汽車撞死,接著他的老婆患鼻咽癌,生不如死,再接著他的父母在不到一年內相繼去世,隨後他的妹妹田英(四十歲左右,現任長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六一零」中隊長,參與迫害法輪功)多次開車肇事,造成頸椎等處骨折。緊接著田中林被吉林省紀委和中紀委多次「雙規」,後調離長春市公安局到吉林省政法委任一虛職副書記至今,因多病從不上班。
▼谷兆健,男,四十九週歲,原長春市公安局宣傳處副處長,兼邪黨長春電視台「金盾銀屏」節目製片人(註﹕此欄目由長春市公安局和長春市電視台合辦),現任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新大隊副政委。多次帶領手下非法給法輪功學員錄像,醜化大法李洪志先生和弟子,並多次在電視台播放,造成極壞影響。例如原長春法輪功總站負責人的所謂「揭批」錄像,以及一些法輪功學員在高壓下違心寫「揭批」文章,理智不清被「轉化」、侮辱李洪志先生的錄像等,很多都是出自於其手。這其間法輪功學員一直給他講真相,他就是不聽。
由於他一意孤行,作惡多端,出賣良心,導致全家遭報。他六歲的獨生女兒患上糖尿病,他本人和老婆都疾病纏身,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多種疾病。二零零八年一月份,谷兆健被醫院診斷出甲狀腺惡性腫瘤,怕長春法輪功學員曝光,到醫院偷偷做了手術。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晚谷兆健心臟病發作,死在辦公室內。
▼曲萬臣,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該惡徒是公安局二把手,主抓迫害法輪功,二零零四年就遭到惡報,得了股骨頭壞死症,明慧已曝過光。後來,據內部人士說,曲萬臣患上喉癌,基本不能工作,將被調離公安局。
▼趙俊峰,長春市二道區法院刑庭副庭長,專門負責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了解法輪功真相,在處理法輪功學員付燕飛、顧宏偉被構陷的案件中,卻依然對他們非法判刑。據知情者說,趙俊峰在第一次非法開庭審判付燕飛後,很快就得病打吊瓶。在第二次非法開庭判決後,第二天,就因病住院了。
▼孫萬勝,原長春市中級法院院長,為了個人私慾,賣力跟隨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長春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孫萬勝親自審批的。此人因受賄被雙規,遭到報應。
▼王海琦:琿春市法院院長,受賄即將判刑。王海琦是從原琿春市政法委書記身份來到法院任院長的,在其任職期間,為了能升官發財,積極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二零零七年,王海琦因受賄近百萬元,被逮捕並已公訴到延邊州中級法院,擇日對其進行審判。
▼方雲海:五十多歲,榆樹市法院副院長,株連親人死亡。在迫害初期,在榆樹「六一零」任職,幾次在電視上誣蔑法輪功,毒害眾生。在任副院長期間,榆樹法院多次冤判法輪功學員,其中經方雲海負責的至少有兩起。二零一零年過大年,方雲海的兒子方明和朋友去廣西旅遊,因吸毒過量在正月初九那天死於南寧一個旅店。對外說是心臟病發作死亡,年僅三十一歲。
▼佟華:敦化市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本人因受賄被捕。近年來,佟華參與謀劃、非法審判了多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因受賄被逮捕。
▼董訓喜:五十多歲,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本人腿上長包,不治而亡。曾多次參與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左右,遭報突患重症,腿上長包,後來去長春和北京醫院醫治,不治而亡。
▼劉學軍: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本人受賄被逮捕。任職期間,涉嫌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包括對法輪功學員戚鳳敏和賈桂榮的誣判。二零一五年一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區法院院長劉學軍遭惡報,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吉林市龍潭區法院欲對龍潭區七十三歲的法輪功學員馬佔芳非法開庭,已組織了審判庭成員。不料,就在開庭的前一天,審判長出了車禍,摔斷了腿,把案子交給了姓湯的法官。湯姓法官知道是報應,略有所悟,取消了庭審。
另兩個比較典型的惡報案例是:
第一個枉判法輪功學員的法官陳援朝死於肺癌
陳援朝,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級法院刑一庭庭長,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全國首例非法審理法輪功學員的案件中,他擔任審判長,非法判決四名法輪功學員二至十二年徒刑。陳因此獲得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和最高法院的賞識,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記集體二等功,陳援朝被記個人二等功。然而,惡有惡報。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八日,剛滿五十一歲的陳援朝被確診為肺癌,次年九月二日,在萬箭穿心般的痛苦煎熬中離世。
河北省讚皇縣紀檢委滑海英兒子暴死後附體勸誡
原河北省讚皇縣紀檢委滑海英是「六一零」負責人,所以縣裏的不少法輪功學員被他抓過,送去勞教,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他指使獄卒打法輪功學員,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2002年2月10日,滑海英的長子滑恆外出騎摩托車被撞死,滑恆的三姑聞訊趕到他家,一進門就被滑恆附體,借他三姑的嘴對其父滑海英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所犯罪行痛述不已。見其父倔強木訥,又拽住滑海英的脖領反覆大聲說:「爸爸你以後不要干涉法輪功」滑海英大驚失色。此事在家族中引起強烈震撼。故去之人借人體還魂,必是真言相告。事後滑海英果真不再參與迫害。此事被明慧網披露後,河北省內高官又驚又怕,派專人前去調查真偽,揚言要弄個水落石出。他們找到當事人滑海英,滑海英頂著巨大壓力,將事實全盤托出,最後還提出辭職不幹了;派出調查真偽的省內高官又到當地百姓中明察暗訪,所說都與明慧網報導的一致。前來調查的官員被真真切切的實情所震動。回去如實彙報,河北省內凡是了解此事的官員大為震驚,紛紛找藉口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當事人滑海英被調到了讚皇縣衛生局任職。
古人云:「禍福無門,惟人自招;善惡有報,如影隨形。」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同在。上述人員遭致的惡報,是不聽法輪功學員苦口婆心的良言相勸,為了個人私利,一味作惡的必然結果,令人惋惜。無論以任何方式迫害法輪佛法信仰者都是犯罪,會受到追訴與天懲。
現在的「錯案終身追究制」、「責任倒查制」,也宣告「執行上級命令」不是逃脫制裁的藉口。迫害法輪功的人將來會如納粹戰犯一樣,無論躲到哪裏都將被終身追責。路透社二零一七年八月初報導,現年九十六歲的德國前納粹黨員格勒寧(Oskar Gr?ning),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終審維持原判四年徒刑。他只是奧斯維辛這個殺人機器中無足輕重的一員,但是他協助從被害者身上收集財物。因此被控從經濟上幫助了納粹,並支持了該政權系統的殺戮。
近幾年,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高官,被以打老虎的名義紛紛拿下。抓捕李東生時,公布的第一個頭銜就是「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就是告訴人們,六一零也不是保護傘,六一零連自己頭頭都保護不了了。實際上這也是天懲惡人。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的謊言欺騙和嚴密封鎖中,真相已經打開了善良的公檢法人員的心靈。現在很多人都在用良知做出選擇。據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報導統計,中國大陸二十一個省、直轄市被非法關押並即將走入或已經走入非法司法程序的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及退卷案件中,在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中級法院,都有阻止或終止迫害程序的案例,使五十四名法輪功學員獲釋,另有九十七人被退卷。
在此提醒長春市中級法院人員,你們不要幻想將來「上級」會站出來,替你們承擔罪責,中共官員也從沒有上級為下級頂罪的。枉法判決會給法輪功學員及家人帶來怎樣的痛苦,給社會帶來怎樣的傷害,你們非常清楚。任何一次開庭,都是你們自己選擇正義良知還是面對歷史審判的抉擇。不要再枉判好人,把自己引向絕路。
希望長春市中級法院人員能為自己生命的永遠著想,拿出勇氣,秉承道德、法律與良知,善待法輪功學員,也是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