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的一天,我單位一位姓曾的辦公室主任打電話給我,說他要來我家看我,上午九點多鐘來了兩個人,一個是曾主任,另一個是本單位的出納員,並帶來了一些水果。倆人坐下後,曾主任直接問我:「你在家幹些甚麼,還煉法輪功嗎?」我說:「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不煉呢?!」曾又問:「你告江澤民了嗎?」我說:「我告江澤民了,為甚麼不能告?他腐敗治國,迫害法輪功,告他是我的權利。」曾主任說他是皇帝,不能告呀!我說:你知不知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他(江)做了那麼多壞事,迫害死那麼多好人,就要告他。
接著我對他們講了真相,從天安門自焚是騙局,到四二五逾萬名法輪功學員和平上訪,講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我問他們:「你知不知道你們現在是執行了誰的政策?」他倆眼睛直直的看著我不說話。我對他倆說:「現在是習近平當政,你們怎麼還執行江澤民的政策呢?現政府講信仰自由、依法治國,強調司法機關: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早已廢除了勞教制度,修改了《警察法 》,公務員、警察辦案終身制等。你們又不是執法人員,怎麼來管這個事,你們擔當得了嗎?要注意呀!不要做違法的事呀。」
期間他們拿出一張表格要我簽字,我沒簽,他倆聽了我講的真相後把表格收回了說:「你這個事我再也不管了,出門走時連續說了幾遍再也不管了。此後他再也沒來過了。
八月二十五日,有人敲門,敲的很急,我半開門一看,是一個著了裝的和一個便裝的警察。我問他們姓什名誰。他們沒有回答。我說:「這麼急幹甚麼?」警察說:「了解情況。」他倆想進屋來。警察問:「你還煉法輪功嗎?」我說:「煉啊,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煉呢?」接著我就給他們講真相,心想找他們講真相,還沒機會,今天他們找上門來了,決不能錯過這個好機會,於是我對他們講:甚麼是法輪功,我師父告訴我們怎麼做人,怎麼做好人。接著我講天安門自焚偽案,四二五上訪緣由,貴州藏字石,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等事例。警察說:「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說:「有真相資料碟,你們又不看,隨便把好人抓起關押。」
我又跟他們講法律,問:「你們上班是不是要向憲法宣誓?」警察說:「是」。我說:「現政權講全面依法治國,信仰自由,修改了警察法,辦案終身制等法律法規。打個比方,今天我在家休息,你們來騷擾我,也是違法行為。我不告你,我兒子、我孫子告不告你,這很難說。」他倆聽我這番話後甚麼都沒說。
我抓住時機對他們講真相,不讓他們有說話的餘地。他倆無地自容,急忙快步下樓走了。我覺得他們當警察也可憐,也是受害者,需要大法弟子去救度他們。我悟到:心中有法在,正念強沒怕心,當面講真相效果好,再兇再惡的人聽了真相後也會感化。
個人層次有限,有不符合法理的,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