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娘人非常善良有正氣。跟她講現在社會的亂象,說這一切都是因為共產黨從小就給我們強制灌輸了黨文化的一套東西,使人不信神、不相信善惡有報造成的。人不信神、不相信善惡有報,所以就可以為了自己的私慾、貪念甚麼壞事都敢幹。她語氣很認同的說:是。跟她講「天安門自焚」中的疑點,她說同意。說到很多地方,她都非常認同的說:是。問她可不可以用某某化名給她退黨,她說她不是黨員,說那就退團、隊,問她可不可以,她很明白的說:可以。跟她講大法的真相,讓她記住「法輪大法好」,她全都接受。就在這時,我一下子明白了:這是師父引來的、她是師父的親人,師父讓她用這種方式得救的!
當真正明白這一點時,我的內心很震撼。我認識到我的存在、我的出現只是為了符合人間的理而已,因為神不能親自顯現來告訴她,得要一個真實的人來告訴她。如果師父把應該得救的人用各種方式帶到我們面前,讓我們用人的語言把得救的訊息告訴他,而我們因為各種人心的阻礙,沒有去做、或者沒有做好,那就是一種犯罪!當內心真正的認識到、體悟到這一點時,我真的被震懾了。因為我一直都沒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識到救人這件事情的嚴肅性和做不好的嚴重性。
師父在講法中早就明示了一切,師父說:「師父的法身也好,正的神也好,大法在世間布的巨大的場也好啊,可以把有緣人、可以把可救度的人利用各種環境弄到你跟前來,給他提供一個知道真相的機會,但是你們得去做,你們不去做也不行。」[1]這段講法讀過很多遍,說起來也知道,可是卻並沒有真正悟到、體會到其嚴肅性、嚴重性。
通過今天的這通電話,我終於明白了一些。
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美國首都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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