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大法 幸福伴
我是吉林省樺甸市人,一九九九年初,和母親蔡玉環一起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我修煉前體質弱,經常感冒,小時候發燒,得過肺門結核,還有鼻炎,這些病在我修煉法輪大法後奇蹟般的都好了。
母親蔡玉環修煉前一身病,膽囊炎、腎盂腎炎、風濕病、神經官能症、心肌缺血、低血壓、胃病、婦科病,每日在痛苦中度日,得法半年,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人,提升道德品質,一身的病不翼而飛,全都好了。
我丈夫公方利大概於一九九七年秋得法,自此力改陋習,不抽煙,不喝酒,不貪,不賭,孝順有加,思想境界更加高尚。
公方利每天以三輪車拉人或拉貨養家,我沒有工作,在家照顧丈夫、孩子和老人,日子雖不富裕,但也過得開開心心、其樂融融。
丈夫被迫害致死,看守所推卸責任
一九九九年的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樺甸市610、國保大隊、公安局、當地派出所對我們騷擾不斷。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丈夫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進京上訪,在吉林車站被警察攔回,永吉派出所警察將他接回,罰款五百元,伙食費九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丈夫在工作單位被非法抓捕,因堅持修煉,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晚,我丈夫公方利與其他七名法輪功學員到樺甸市八道河子鎮發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樺甸市國保大隊隊長夥同八道河子鎮派出所惡警綁架。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四點多,樺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於小強、永吉派出所片警劉剛及三名惡警闖進我家非法搜查。我丈夫後被劫持到樺甸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兩個月,期間我們一直沒有見過面。
樺甸市「610」夥同樺甸市法院預謀非法判刑,開庭那天,我也沒有見到我丈夫,法院和「610「主任楊寶麟不允許我們家屬進入法院旁聽,「610」的王洪海不斷的攆我們走。
而就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凌晨兩點三十分左右,我們接到看守所的電話,說我丈夫在樺甸市醫院,我們趕到醫院,我甚至沒有和他說上幾句話,就開始搶救,五點左右,丈夫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七歲。
在他非法關押的一年多裏,我不知發生了甚麼,他在裏面遭受了甚麼樣的遭遇,我們不得而知。丈夫的離世,給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陰影,我們的孩子才五歲,我沒有工作,生活來源都成問題。
丈夫去世後,看守所為了推卸責任,要儘快火化丈夫的遺體,我不同意,他們就答應給我辦低保,再給我兩萬元錢。後來我想不通,把孩子託付給姐姐,自己出去想找律師打官司,可是當時沒有找到。
這期間,看守所所長李光軍他們到我姐姐家威逼、利誘,讓我姐替我簽字,火化我丈夫,被我姐姐拒絕。他們就利用街道人員每天到我姐家看著,不讓我姐出門。
我回家當天晚上,我姐把孩子給我送回來,看守所監視我姐的人就知道我回來了,我家樓下有兩輛轎車,都沒有牌照,還有一輛警車在樓下監視。
我回家第二天早上,看守所所長李光軍就領著一幫人來敲門,進屋就罵人,我後來跟著他們到看守所談判,叫我簽字,我不簽,就威逼利誘,恐嚇,要把我的孩子給扔到福利院,要把我抓起來。
我不忍心一個五歲的孩子剛剛失去了父親,又要被迫離開母親。我妥協了,火化了丈夫,而看守所所長答應給我和孩子辦低保,事後卻告知要我去「610」,我沒有去,這個低保到現在也沒有辦。
公方利遭迫害致死詳情請參看:《壯年慘死 吉林樺甸市看守所稱「正常」》
我和母親屢次被非法關押、騷擾
我和母親蔡玉環於二零零零年底去北京證實大法,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我在北京的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星期,後來又被轉到河北省的一個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星期。
母親蔡玉環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被惡警非法抓捕時,拉扯中把腳背崴了一個大包,不敢走路,後被劫持回當地,在當地的看守所,母親被非法關押了大概1個月,在看守所裏,我母親堅持煉功,崴傷的腳一星期就好了。
二零零一年,我母親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吉林省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受迫害。在勞教所,母親被迫奴役勞動,每天三點多鐘起床,直到晚上十一~十二點才讓睡覺。超強度的勞動,母親完不成任務不許睡覺,還要加班。上廁所的時間都不給,讓母親憋著,還時不時的被獄警、包夾打罵。
母親不僅身體勞累,精神上也是,給她洗腦,強迫她看、聽污衊師父和大法的言論,還有每週寫「保證」,我母親身心受到巨大摧殘,回家時,母親的身體瘦的只有七十多斤。
我母親在被非法勞教的時候,家人為了她能早日出來,就找到「610」人員,「610」的人說交二千元錢就能回家,家人就交了二千元錢,給個收據,寫的是罰款二千元。家人去勞教所接我母親,勞教所不放人,「610」的人就是騙人。
我母親從勞教所回家後,當地的「610」,街道、派出所人員不斷上門騷擾,逼迫寫「不煉功的保證」。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凌晨四點三十分左右,永吉派出所片警劉剛領著一幫人到我母親家敲門,我父親問甚麼事,說是派出所的,我父親說派出所的白天來,大早上的敲甚麼門,不給開門,他們就瘋狂的砸門,砸累了歇會還砸,一直不走。後來又到我家去敲門。他們見敲不開門,就在樓下留了一輛轎車,車內一直有人,在我母親家樓下待了二、三天才走。
二零一七年九月份,永吉派出所警察多次敲門騷擾,沒給開門,就跟蹤我母親。九月十四日,在我家門口蹲坑跟著我父親進了家門,非法給我母親蔡玉環照相,我父親怒斥鄭某的違法行為,使其灰溜溜地跑了。
堅持信仰真、善、忍 我被剝奪工作的權利
二零一五年,我因實名起訴江澤民,被綁架至派出所。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早八點多鐘,永吉派出所劉剛又領著幾個警察到我家,要我去派出所核實訴江情況,我去了派出所,期間我要走,被派出所的兩個警察強行帶了回去。直到他們寫完了材料,讓我簽了字,才將我放回家。
我是一九九八年中專畢業,當時是統招生,包分配的,當時分配的單位不接收,一直沒有上班。直到二零一八年,政府給這些統招生一次再分配的機會,沒有編製合同工。上班之前要政審,到我所住的街道開證明,就因為我信仰真、善、忍,單位不接收,我被剝奪了上班的權利。
這麼多年的迫害給我和家人造成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巨大的傷害。我揭露這些迫害,就是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人員,多了解法輪功真相,停止作惡,早日醒悟,為自己和家人留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