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淪為迫害好人的兇手 公安局長、派出所長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 大陸綜合報導)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九年來,數不清的公、檢、法人員因為淪為中共江澤民的幫兇,迫害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而遭到惡報。人在做,天在看。希望那些執迷不悟者靜下心看看法輪功的真相,為你指路的明燈就在法輪功的真相裏。

湖北省公安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佩德遭惡報

湖北省公安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陳佩德,男,七十多歲,二零一八年春天,經醫院檢查,患有肺癌,一年需花上百萬元的進口藥來維持餘日。

從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迫害最瘋狂之際,陳佩德任公安縣公安局副局長,他組織、參與、策劃了對公安縣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公安縣看守所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師父法像;對法輪功學員錄像並在公安縣電視台播放。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公安縣財政學校培訓處辦「洗腦班」;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公安縣一廣場焚燒大法經書。

據不完全統計,公安縣遭受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有六人,非法勞教的有十一人;非法抄家、非法關進看守所,強行送進「洗腦班」的有數十人;迫害致死的有三人;敲詐單位、搶劫個人財物,合計數十萬元。

善惡有報是天理,所有對大法及法輪功學員犯罪的人都要遭到天譴,如今,陳佩德重病在身,生不如死,也是他對神佛犯罪的惡果。

雲南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王波遭報

據人民網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信息,雲南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王波,在擔任勐臘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某專案組副組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對因工作失責造成錯案負有領導責任。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有關規定,經西雙版納州監委委員會議討論並報西雙版納州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波記大過處分。

表面上王波是在擔任勐臘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期間由於工作失誤而受到處罰,其主要原因是他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經常協助抓捕迫害法輪功學員。勐臘縣成為西雙版納州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多的地區。在他擔任景洪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期間仍然積極推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政策。

山東蓬萊市小門家鎮派出所警察趙福文遭惡報

趙福文,村裏集人,五十歲左右,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把師父的法像用力摔,用腳踩,把法輪功學員用的MP3也朝地上摔,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稍稍收斂一些,以後法輪功學員到集市上講真相,他大吵大鬧搶奪提包,搶資料鬧得滿集市都在看他發飆,集市上人人都在議論,對八十歲的老人還這麼狠,你沒父母嗎?

多次作惡不聽勸阻後,趙福文遭惡報,得肝癌而死。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退休公安局局長鄧華遭惡報

二零一八年,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前公安局局長(已退休)鄧華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並處罰金十萬元人民幣。

鄧華,一九九九年任黑龍江大興安嶺塔河縣建設派出所所長,之後擔任塔河縣公安局副局長,是大興安嶺塔河縣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