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同修們的誇獎,我不知道找自己,還生出了歡喜心,再加上顯示心,自己覺的高高在上。豈不知這正中了舊勢力的圈套,上了舊勢力的當。讓我放大了這些人心。接下來使自己變本加厲的繼續做著所謂幫同修的事情,這些年的表現現在看來,自己簡直就像一個小丑。
二零一六年,我從同修的舉動,看到自己做的事情有點不對勁,反思自己,我這麼與同修們交流,不是耽誤了同修們學法的時間嗎?我這不是幫同修,我是在起著舊勢力起不到的反作用!認識到這些後,我放棄了兩個小組的交流,認認真真的在現有學法小組學法,可自己的舊毛病不斷的翻出來,在這兩個小組學完法後,也少不了進行一番交流,都是以自己為主講人,進行交流。同修們只當聽眾。
可自己的交流,都是針對同修們,表現得如何不在法上。如:讓同修們看看自己包書用的紙,是否有問題;回家對著鏡子看看自己煉功動作到不到位;發正念倒不倒掌;家裏還有沒有沒清理淨的邪黨書和畫等等。在小組裏發正念時,自己根本靜不下心來,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儘管不是馬上提醒同修倒掌了。但是,心裏還是放不下。
記得有一次,一個老同修學著法,用手摳腳丫,同修們其實都看到了,只有我直言不諱的提出來了,告訴同修:不能這樣做,這行為是不敬師不敬法。當時老同修無話可說,雖有些不好意思,還是立馬當著同修們的面就改正了。儘管我說的沒錯,可出發點不對呀。表面上是提醒同修敬師敬法,其中卻有炫耀自己的成份在裏面,顯示自己悟性高,法學的好,隱藏在這些話語背後的是顯示心,抬高自己。這種修表面,不修實質的自我抬高、自我膨脹,發展到再後來,生出了瞧不起同修,看誰都不順眼。
記得二零一七年四月的一天,那天是學法日,我被一同修請到了她們的學法小組,想讓我跟她們交流交流。那天,自己毫不客氣的,用自己悟到的一些法理,與同修交流。將近三個小時的交流,基本上都是我自己在說。
那天,我耽誤了同修們學法的時間。第二天,是那個小組救人的時間,因為應該學法的時間讓我給耽誤了,她們沒有學上法,救人時被舊勢力鑽了空子。一同修在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遭到綁架,後來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還在監獄裏。現在,每當想到此事,我都不會原諒自己,總感到同修遭綁架,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自己這種看同修,修別人,平日想起的法理都是針對同修的,而不是按師尊要求向內找自己,修自己。展示給同修的都是「金玉其外」。我悟到了這些後:下決心修掉這些人心。
今年開始,我用心學法向內找。我對師父各地講法,一本一本的學,特別是師父今年的新講法下來後,我反覆通讀,一口氣通讀了十幾遍,認真思考,對照師父的講法,找自己的問題。我終於認識到了:一切都是自己這兒出了問題,擰勁了。自己像個手電筒一樣,光照別人,向外看,修同修,不對照法找自己,不修自己,光去找同修的問題。沒有做到無條件的找自己。跟同修的接觸中,我就會看到同修們表現出的自認為不符合法的言行。拿同修的短處和自己長處相比,走魔道而不自知。我就是忘乎所以、不知天高地厚的妄自尊大,太危險了。
幸好師父的講法,點醒了我。我終於會修自己了。我終於明白了:每個同修都有師父在管,用不著我指手畫腳來教訓同修。師父說:「我經常跟大家說這樣的情況,就是倆個人發生矛盾的時候,各自找找原因:我這兒有甚麼問題?自己都找找自己有甚麼問題。如果第三者看見了他們倆個人之間有矛盾,我說那個第三者都不是偶然讓你看見的,連你都要想一想:為甚麼叫我看見了他們的矛盾?是不是我自己還有不足的地方啊?」[1]
是啊!如果每一個同修都能好好修自己,遇到矛盾都能無條件的向內找修自己,都不指責別人,哪裏還會出現讓我們看不上的人和事呢?
現在我知道了,自己雖然說是修煉二十年了,可根本不會修,對師父的向內找的法理,只侷限在感性認識上,沒有從理性上認識到法理的內涵。
我現在能有如此的體會,非常感謝十幾年來風風雨雨和我一起走過來的同修們。在今後的修煉路上,我會從仰面「修」同修中走出來,真正做到低下頭來修自己。讓自己那顆不安靜的心穩定下來!淨心學法,無條件的向內找,珍惜這萬古不遇的機緣。
個人近期修煉中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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