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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輪功殘疾女得健康 講真話遭冤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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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金崖鎮金俊梅,一九五七年臘月出生,今年六十一歲,是一個身高不到一米五、腿部殘疾的婦女,一九九七年下半年有幸修煉法輪大法。然而在江澤民對法輪大法的無理迫害中,身體、信仰、生命被肆意凌辱、摧殘。

金俊梅
金俊梅

金俊梅女士說:「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被惡意推、搡,致使一條腿從大腿根摔斷,子宮被摔得摺疊,使下身流血不止。在甘肅女子監獄,我被長期拳打腳踢,我的飯盒和臉盆因被用來打我,被一次次打破、摔爛,逼我一次次重新買新飯盒、新臉盆;他們不讓我上廁所,逼我大小便拉在褲子裏,讓我脫掉屎褲子,光著臀部在間道裏被拖來拖去,有犯人拿著錄像機圍在我的周圍攝像;逼我吃屎……」

下面是金俊梅女士訴述她的遭遇:

一、一次高燒無情地奪走我健全的雙腿

我不是先天殘疾。五歲以前,我和所有正常的孩子一樣,健康活潑,能跑能跳。

五歲的時候,有一天在外面玩耍,有些發燒,回家後父親給我吃了一顆人丹。睡了一晚上,一覺起來,想上廁所,慢慢的將身體挪到炕沿,兩條腿挪動著吊到炕邊,下炕的時候,一條腿有點軟。穿鞋時,腿軟的這隻腳,竟軟的塞不進鞋子裏,媽媽幫我穿時,腳丫子也無法展開來鑽到鞋子裏,我尿憋得厲害,媽媽就直接將這隻腳硬塞進鞋裏,腳趾頭被硬塞的時候摺疊起來鑽進鞋子裏。我趕忙走到屋外房簷邊,因是小孩子,尿也憋急了,就在房簷邊尿了,回到屋裏,我的兩條腿都軟的不行,後來一點勁也使不上。

爸爸背著我去了村衛生所,衛生所給我打了退燒針,燒沒退。衛生所讓我父親趕緊帶我去省人民醫院,省醫院又讓父親帶我去傳染病醫院。父親帶我到傳染病醫院,醫生帶我們父女到一個屋子裏,屋子裏有很多孩子,還有好幾個因救治不了已經死了,未處理的小孩屍體還在桌上。大夫給了我半袋藥,沒有要錢,讓我父親給我服下,說這些藥吃完後好就好,不好就不好了,孩子想吃甚麼就給買著吃上些。

這半袋藥拿上後父親直接帶我回家了。回家後給我扎幹針、過電、艾灸,都沒作用。由於兩條腿發軟,我爬著走了三年。父親在這兩、三年裏硬逼著我扶著炕沿走,慢慢自己用手硬壓住腿走,這麼走了好幾年。

到十三、四歲上學,我的右腿慢慢好轉,可以行走,左腿軟著,使不上勁,經常要把手放在左腿上壓著走。雖然雙腿有病,但是我的智力和雙手沒有任何問題。在家用各種方式治腿的過程中,家裏的一些家務活我還是照常在做,納鞋底、做鞋、做飯,期間被摔是家常便飯。

二、心灰意冷、絕望之時有幸遇見法輪功

二十五歲的時候,經人介紹和大我十七歲的丈夫,在一九八三年十月結婚,有了我自己的家。一九八四年我的兒子出生,一九九四年女兒出生。結婚初期,丈夫上班,我在家操持家務,兒子一、兩歲,我出門賣涼皮、賣冰棍、賣菜,給家庭增加一點收入。

一九八九年我和丈夫將以前的老房子翻建。一九九二年鄰居也翻修他們的房子,可是翻建的過程中佔了我兩間房的地基。我對鄰居說這是我的地方,你怎麼佔了呢?對方穿著皮鞋在我臉上踏了一腳,直接把我踏倒在地,在我的胃部用腳使勁踹,踹得我口吐鮮血,一邊踹一邊說,你的命都不是你的,甚麼是你的?我躺在地上看著鄰居在我口吐鮮血不止的情況下還揣著我的胃部,我使勁將嘴裏流出的血朝鄰居吐了幾口,那時候為了一點利益那個心怎麼也放不下,身體殘疾被鄰居踹,無力還擊,就想吐他幾口血也讓他晦氣晦氣,心真是不甘。

後來到醫院查出是胃出血。從醫院回來我找到大隊解決這件事,大隊書記說讓我去告他們,我告到城關區法院的渭源路法庭,法庭工作人員來查現場,看到鄰居將我房屋的下面直接挖空(到現在還空著),可是很明顯的案件法院沒有給我一個公道。上訴到中院,中院又發回重審,至今我也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連賠禮道歉都是奢望。

這一次被鄰居毆打,從醫院檢查後,我不光是胃出血,還患有膽結石、膽囊炎、心臟病,五臟六腑沒有一個地方好,臉也發黃,住院治療不起色,後來要做手術,沒有手術費就只能回家。

回家後一是病情嚴重,二是打官司毫無公道可言,心情鬱悶、氣憤,致使病情越來越嚴重。沒脈搏,後來眼睛也看不見,胃一直疼,心臟跳得特別厲害,胸口放一件襯衣,襯衣扣子壓在胸口我都受不了,感覺壓了一個磨扇(農村磨麵的石磨盤)。丈夫還想借錢給我治病,我為了不拖累家人想一死了之,喝藥的時候,被丈夫發現將藥搶走了,我也提過刀,還是被丈夫救下了。丈夫為了防止我輕生,把我娘家的媽媽叫到家裏照顧我,我為了求死,出口傷害了我媽媽,我媽媽不知內情很傷心地離開我家,後再沒有上過我的家門。

一九九七年上半年,有人送我一本《轉法輪》,我放在家中沒有看過。下半年的一天,我猛然想起《轉法輪》,便拿出來想看看。那時候,我眼睛看不見,連男女都認不出,只能看到一個人影。看書看不清,我就求李大師:我能不能做您的弟子?李大師,如果能收我為弟子,能叫我的身體好起來,我就修。我看到書中的字一閃一閃的,閃得特別厲害,就是看不清字,我說,「師父,我還是看不清字,能不能讓我把這個字看清,我想看清楚這個字。」後來就慢慢能看到字,功還沒怎麼煉,胃也不出血了,身體開始輕鬆了。不久後我找到了一個煉功點去煉功,時間不長,我全身的病都好了。

我不光無病一身輕,身體還比以前更好了,幹活、做事更順手了,特別是放下了那顆為錢為名的好強的心和不服輸的爭鬥心,對鄰居佔了我的地基一事通過學習《轉法輪》我不再心痛、氣憤,而是平和和坦然接受,我知道法輪大法不僅給予我一個健康的身體,更給了我一顆包容別人的心。

法輪大法給予我第二次生命,那種感激真是無以言表,也難以表達我對師父的感恩,故而我和人接觸的過程中都能開心地告訴有緣人法輪大法好。

三、為了說句真話,我被屢次迫害

可是,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竟然動用國家機器強制性地對大法弟子實施史無前例的迫害。

1、上訪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我們蘭州本地的法輪功學員到省政府和平上訪,警察卻把我們拉到體育館,後又拉到桃樹坪拘留所,在桃樹坪拘留所讓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我看到後說這是假的,這些都是假的。後來單位領導把我從桃樹坪拘留所接回來,罵我罵得很厲害,看到我身上的法輪章,要搶,我不給。

村長劉學華到我單位找到我,把我叫到單位辦公室,和書記一起對我說,電台記者問你的時候,你就如實地說,說你的腿是因為煉法輪功煉殘的,我說不是。村長說,我們保你呢,你還這樣說,我說不是。我走出辦公室,他們還在一旁說,我再沒搭理他們。後來電台記者採訪我的時候,記者問我,你的腿是煉法輪功煉殘的嗎?我說不是。

為了說句公道話,我兩次去天安門。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去北京後,說我沒帶身份證讓我回家。

第二次是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去北京後被綁架,先關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後在清河派出所呆了十天,一個年輕小伙子,把我的拐杖拿走,讓我蹲軍姿,我蹲不到位,就站了一個多小時,我要上廁所,不讓上,讓拉到褲子裏,我強烈地要求上廁所,後來允許我上廁所時,我都已經拉到褲子裏了,等我回來後,又讓我站軍姿,試圖打我。我呵斥他,你竟然打上訪公民?他才沒有動手。我一直絕食,絕食十天左右就放了我。

一起來的山東女同修,帶著五歲的孩子,頭髮被拽的頭頂的頭皮都爛了,臉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警察還拿刀直戳她的身體,她穿著棉衣,刀尖都戳進身體了,孩子哭得特別厲害,警察卻絲毫不理睬,我在一邊不停地說,你們執法犯法,好長時間警察才停手。女同修自始至終一直在忍,我和這位同修,還有另一位抱小孩的女同修一起放出來,三人分別坐車回家。

2、第一次被綁架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二零零一年,蘭州市榆中縣公安局警察到我家抄家,把我的大法書、師父講法帶、煉功帶搶走了。把我帶到榆中公安局,榆中公安局兩個人揪著我的兩個肩膀將我提來提去,警察張俊蘭在我肩上、背上啪啪的使勁打,還給我銬背銬。我一直打嗝不停,我說,「我的身體是被判了死刑的,必須得煉功,否則不行。」警察張世宗給我一號脈,沒脈,就趕緊找錄音機讓我煉功,剛開始放的是師父的講法錄音,後來發現不對,又換成煉功音樂,我就盤腿打坐。當時準備給我判刑,被褥都從家中拿來了,看我身體不好就放回家了。

回家沒幾天,榆中國保又來提審,我不配合,他們就說遇到一個神經病,走後再沒來。

3、第二次被綁架 在看守所左腿被齊大腿根摔斷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一同修被綁架,國保跟蹤我好幾個小時後綁架了我和嫂子岳丁香(也是法輪功學員)。下午兩、三點左右,一群人沖到我的家裏,將我的丈夫先帶走,對在屋裏的我女兒和我外甥,一頓恐嚇;女兒被驚嚇的陰影至今都無法揮去。把我和嫂子岳丁香綁架到一個地方,我們被分開拘禁,我不知道他們對我的我丈夫實施甚麼樣的非法手段,就在樓道裏喊,你們為甚麼抓我?我不就煉了個法輪功,法輪功就是教人向善。幾天後他們把我非法關押在九州第一看守所,放我丈夫回家。

在看守所十四隊七號室裏我被非法關押了九個月。到看守所後,看守所收走了我的拐杖,我無法正常行走。丈夫給我送的東西,號室裏的人放的太高,我取不上,就給丈夫的回條上寫不要再送東西了。丈夫還是找人給我送熟雞蛋,找律師給我維權。

我上廁所時,獄警讓其他被關押的人扶我。這些人名義上是扶我,事實上到了廁所,就使勁把我往前一推、一甩,好多次我都被甩到牆邊或窗戶邊,我扶住牆或窗,才沒摔壞。後來一次,這些人把我直接搡在便池裏,臀部猛地掉在便池,我疼的一下子喊了出來。後來他們將我從便池扶起來,到廁所外面,號室門口有一個鐵櫃子,我準備扶櫃子還沒抓住櫃子的瞬間,扶我的人將我猛地一推,我一下摔在地上,雙腿直接劈開,左腿的大腿根當時就摔裂了,下身血流個不停。過了幾天,流血不止,才找來所謂的法醫看,我說腿骨折了,大夫拉著我的腿一搡一拉的,疼得我使勁的喊。因直接摔在便池,子宮被摺疊一起,流血不止。每天打止血針,打兩針、三針都無法止血。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城關法院對我非法庭審,腿被摔斷,就抬著我參加開庭。主審法官是金濟勇。我被非法判刑八年。

丈夫在我被綁架之後,在外給我請律師、找各部門要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因腦溢血離世。兒子到醫院給我丈夫換上衣服,直接放到太平間冰櫃裏,兒子跑到法院,說我父親已經去世了,我來要我媽來了。因我摔斷腿,下身流血一直得不到緩解,人瘦的也脫了相。聽到我丈夫離世的消息後,城關法院於十二月十日以監外執行的形式讓我兒子將我接回家。兒子怕我承受不住我丈夫去世的事實,不讓我去醫院太平間看看我丈夫的遺容,也不讓送我丈夫去華林山(火葬場在華林山),我就在家一直哭,兒子為了阻止我出門,最初在家守著我,我丈夫的遺體還是姪兒送去華林山的,兒子後來趕到華林山。後來聽說,我丈夫的靈車往華林山開的時候,車怎麼也發動不著,姪兒給我丈夫說:兒子在家裏守著他的媽媽,今天是姪兒送您一程,您就走吧。車才啟動。

4、第三次被綁架送進甘肅女監酷刑虐待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我單位的人,派出所警察,610等幾十個人,在我的房子裏,院子裏,大門外都站滿了,一部份人衝進家門,我正在看大法書,趕忙把書放在沙發靠背上,怕他們拿走,他們還是搶了書,給書拍照,給我雙手銬上銬子,兩個人從我身體兩側將我架起,拖走了,直接拉到一個醫院,給我抽血,怎麼都抽不出血,這些人又硬逼我喝飲料水,喝完後還是抽不出血,最後大夫又在血管上插了一個針頭,抽出來的是黑血。(我單位來的人是劉學華、劉延龍,拱星墩派出所高所長,還有辦案警察。)

這些人把我送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不要我。派出所所長硬找看守所所長,沒找到,看守所十四隊的田慶萍是隊長,硬將我塞到十四隊,八月三十日看守所用車將我送到甘肅女監。

我被直接送到甘肅女子監獄邪教科,先是搜身,並脫光衣服照相,人圍的很多,後強行給我穿囚犯衣服,然後將我放到監室裏,是個二樓,那時一個號室十四個人,高低床,差不多每個號室七、八個法輪功學員,兩個犯人把我連抬帶拖帶架到二樓。

當天進去後,幾個犯人跟我談話,問我在外面幹啥,我說我在曬太陽。監獄警察丁海燕和朱鴻來提審,朱說,多一個你也罷,沒你也罷,你說這段時間你出去幹甚麼呢?我說我在曬太陽。無論是犯人,還是朱鴻、丁海燕,表面上只是簡單的一問,拿著這個話題要的不是我的實話,而是要順著他們的思路回答,否則,就是一頓毒打,拳打腳踢,我還被丁海燕多次用電棍電。這個問題問了一段時間,這段時間犯人們就藉這個話題問我的時候打我。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以後的日子裏,無論在號室,還是在大廳,都會有一個問題,每一個問題都要持續一段時間,每一個問題,我無論怎麼回答,都是她們藉口一遍遍毒打我的由頭。例如,問我這幾年在外面幹甚麼?問我跟哪些同修聯繫?說我把某某同修害了;說我不管兩個孩子;讓我說和哪些同修有關係等等,問題的答案沒有標準,每一個問題只是為了打我,一遍遍、一次次對我的毒打,毫不手軟,還時不時告訴我:法輪功,打死算自殺。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剛到監獄的時候,賴小燕(經濟犯)和代紅瓊包夾我,號室長叫郭輝,賴小燕喜歡給郭輝打報告。郭輝經常指示號室的包夾對付我。有一次,犯人們找我在大廳談話,沒談幾分鐘,就直接把我拖到衛生間,梅菊、畢志葉等四、五個犯人,把我扔在地上,我整個身體都在地上,包夾將我的上身扶起,將我的頭壓到地上,用腳踩住,然後腳踢,拳打,頭上,身上亂踢亂打,打完後還給我說,你聰明一點,好好的說,法輪功,打死算自殺。打完後還威脅我,不許給任何人說,在衛生間被打時衣服濕了,讓我回號室換了衣服後,又將我拉到大廳,罰我蹲,一直問我在外面的幾年裏究竟幹甚麼,問上一陣後,就罵我,說我跟鄰居吵架。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我剛到監獄,一次兒子來見我,問我家裏的錢放在哪,我告訴他,我放在床的一頭,褲子口袋裏裝著,大概有一萬多元。兒子找不到 ,估計當天抄家的時候被搜走了。就為了這一萬元錢,我回到號室,被包夾一次次、一遍遍的毒打。我一申辯,她們就往我嘴上搗,我提起錢,包夾和犯人就一直打我,直到我不提錢之後,才沒有再為這一萬多元錢打我。

剛到監獄,我在地上挪著走,犯人們罵我,你是人嗎?還是狗?還是畜生?由於看守所被人扶最後將我的腿摔斷,到監獄後我不讓其他犯人扶我,犯人還是硬把我拉到間道,然後故意把我放開,扔在地上,說我不走,警察孫立偉說,她不走,就撂脫,讓我在間道睡了一早上,孫立偉指使人讓我在間道躺著,不讓我起來,還說我故意不起,讓我在地上躺,賴小燕守在身邊不讓我動,一動就折磨我,故意讓我仰面在間道躺了一早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不讓我上廁所,尿褲子裏、拉褲子裏,就把我拉到廁所,讓我站在便池裏,包夾從水龍頭上接水,一盆一盆的往我身上直接潑,因為潑得太猛,水太涼,一下子潑到人身上,人的氣就一下子撅住了,氣上不來,渾身打顫,一年四季的給我潑水。想甚麼時候潑水就拉我去廁所潑水。有一次,廁所停水,就將廁所水桶裏接的水全潑給我之後,從水龍頭再去接,沒有水才停手。有時潑水,包夾打著我逼我脫光衣服,有時候不脫衣服直接就潑。長時間的拳打腳踢,我的頭就像一個硬殼。潑完水後硬逼我吃藥,膠囊,逼著強行吃,還要把舌頭抬起來他們看看有沒有壓著藥,發現舌頭下面有藥,就搧我巴掌,離開監獄前幾個月還給我潑水。

有一次夜裏我尿憋得不行,好多天沒有大便,又不讓上廁所,從床上下來我在地上一再要求上廁所,晚上值班的犯人讓叫包夾,包夾在睡覺,我知道叫了也沒用,就沒叫。值班犯人還是不准,最後我不得不叫醒包夾,包夾不願意我去上廁所。後來我拉到褲子裏,犯人們說臭得不行,讓我換屎褲子。這種夜裏拉褲子的事有好幾次。有一次,夜裏我換了褲子,到第二天早上包夾說我換的褲子還臭的很,讓我脫掉,我脫掉後,就不讓我再換別的褲子。兩個人把我的兩個肩膀架起來,把我拽到間道,我的腿在地上拖著。從間室出來,在間道裏拖的時候,犯人拿著錄像機前前後後跟著拍,然後把我拉到廁所,又開始潑水,水潑完後,讓人從號室把我的衣服拿回來讓我穿上,穿上後直接把我拖到大廳所謂的「學習」。呂玉霞和陳淑芬兩位同修幫我洗屎褲子後,犯人們對她二人收拾了好久。當時的隊長是丁海燕。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中共酷刑示意圖:拖拽

賴小燕走之後,犯人安迪娜包夾我。一次吃完飯,安迪娜讓我喝水,我不喝(覺得上廁所不方便),就讓我把飯盒洗掉,我以為她真的讓我洗,我手就放到飯盒裏洗,我的手因為在地上拄著,手是髒的,洗了飯盒的髒水她讓我喝掉,我不喝,她就在我的胸部猛踹,打著我喝了這些水。

有一次吃飯,按照規定的時間我沒有吃完,就不讓我進號室,直接把我帶到廁所讓我吃剩下的飯,在廁所,我還是吃不下,包夾安迪娜就用洗廁所的刷子在便池裏刷上屎往我的飯裏甩了甩,將屎甩在我的飯裏,讓我在廁所裏吃,我就一直哭,有犯人還跑到廁所,說我是甚麼人,連監獄的飯都不吃吃甚麼?最後還是在毒打下逼著我連屎帶飯吃上了,我一邊哭,一邊吃,一邊噁心的要吐,卻吐不出。

以上是我剛到女子監獄時他們對我實施的迫害。我是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離開甘肅女子監獄的,這三年當中,對我的肆意毒打一直就沒有間斷過。

這三年裏,我因為腿殘疾,行走不便,被包夾長期架著兩個胳膊,雙腿拖在地上,拖來拖去。上樓梯拖上來,下樓梯拖下去,有時候仰著身子拖,有時候趴在地上只拽起雙臂和頭上下樓梯拖;間道裏拖,往廁所拖,總之,我走路基本就是被拖來拖去,身體被樓梯、過道間磨的到處是傷。

包夾拖著我往廁所走,毒打我的時候,有一次隊長丁海燕剛好到鐵門外看到了,我也喊:「丁隊長,你看看,她們在打我。」丁海燕轉身就離開了,甚麼也沒說。

不讓我上廁所,屎尿拉在褲子裏,號室長郭輝就拿裝整提衛生紙的包裝塑料袋,讓我晚上睡覺的時候套在身上,說是防止弄髒床單。剛開始塑料袋往身上套的一邊是開口的,將雙腿連臀部套進塑料袋裏,腳部一邊的口沒有打開。一段時間後,把腳底下的塑料袋口子也打開了。穿了幾天,郭輝又別出心裁,把這個兩邊開口的塑料袋直接裁剪、縫成他們說的內褲,每天晚上強迫我穿上。郭輝和我的床鋪並排,每天晚上監督我穿塑料褲子,夜裏不讓脫掉。還讓值夜班的犯人也監督我。強迫我穿了一年多,塑料袋不透氣,致使我的大腿根和腰部出滿了紅疹疹,濕疹,奇癢無比,撓破後又是鑽心的疼。就這樣,還不讓我脫掉,逼我仍要晚上穿著塑料褲子睡。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對我的毒打,不只是拳打腳踢,有時候將我一腳踏到床架上,在我的胃上踏,頭在床架上往破裏磕,往桌子上碰,拉到監控看不見的地方打。兩個臉盆摞在一起,在我頭上使勁的打,臉盆的邊打破後,破的地方將我的頭打破。郭輝拿一米多長的塑料尺打我的頭、臉、手。包夾我的犯人架著我從大廳往回走的時候,犯人馬雅琴在我的脊背捶、砸、推,有一次差一點把我推倒。把我的手放在地上,郭輝、安迪娜、崔毅文多次腳踩在手面上,使勁的踩。我的左手手腕有一次被郭輝、代紅瓊以扶我為名故意掰骨折,兩個人還拿著我已經骨折的手,一個拽,另一個使勁的甩。沒人管也沒讓看醫生。

酷刑演示:腳踩在手上搓捻
酷刑演示:腳踩在手上搓捻

我走路慢,每次都是犯人把我架到大廳後,我一隻手扶著桌子走,另一隻手腕骨折的胳膊只能輕輕蹭點勁,一次桌面子開了,一下把我摔了個仰面朝天,頭摔破流血了也沒人管沒人問,還說我裝著。吃完飯在大廳寫思想彙報,動不動包夾就撕,說寫的不符合她們的要求,不讓我睡覺,包夾改好後,我去抄,抄好包夾就撕掉。打著逼我寫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文字,不讓寫的時候不讓坐在凳子上,讓蹲在地上。有好幾次讓寫到了夜裏三、四點,包夾輪流睡覺,還有幾次,讓寫到通宵。家裏給我打的錢,我自己沒買過,都是包夾給我買的,買過一次大豆,買過紙,買過筆芯,自動鉛。

犯人崔毅文包夾我時,有一段時間,她要帶新來的人,所以我寫完思想彙報後到點就上床睡覺了。而崔毅文因帶新來的人不能睡覺,她就多次在我睡覺時直接對著床上的我拳打腳踢,然後拽到地上對我又是一頓毒打。

酷刑演示:凳子砸頭
酷刑演示:凳子砸頭

崔毅文在我洗衣服的時候,或回號室,用凳子砸我的後背,砸我的頭,好幾次從背後使勁把我翻了個跟頭,或趴在地上,飯盒都因此摔破了幾個,我都不知道崔毅文怎麼放翻的我。凳子也砸破了幾個,飯盒破了我不要了,也不吃飯,崔毅文找來飯盒,讓我吃飯,我不吃,就打著逼我用她找的飯盒吃飯,我用崔毅文找來的飯盒吃飯後,崔毅文就用我的錢買新飯盒,她就拿走了。

崔毅文不讓我上廁所。我一次晚上睡覺偷偷尿到塑料盆裏,然後灌到塑料瓶裏,乘上廁所時倒在廁所,崔毅文發現後,在我的盆子裏接上水,讓我把裝尿的塑料瓶放進我盆子的水裏,逼我把盆裏的水喝掉。我不喝,就在我胸部踏,打著逼我用裝尿的塑料瓶喝了一瓶浸過尿的水。

犯人崔毅文、安迪娜、梅菊因迫害我「有功」,減刑提前釋放回家。

這只是我在甘肅女子監獄被非法拘禁三年期間被長期連續毒打迫害中的部份片段,而我遭受的所有酷刑折磨都是在獄警的授意和支持下,犯人們積極所為。監獄是一個羈押服刑犯人的監管場所,更多的職責是教育那些違法犯罪的人能夠守法、遵法,可是,在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的這個二樓,獄警直接執法犯法,堂而皇之讓犯人在毒打法輪功學員的時候聲言:打死算自殺。當我回憶起那段時間被毒打、侮辱、折磨的一個個場面,看到那些犯人們肆無忌憚、毫無底線的神情、言行時,我的眼淚就禁不住的流,我無法抑制自己的泣不成聲,她們真的很可憐,真的很可憐,她們在被別人毀掉未來,自己也在無知中自毀。

我離開甘肅女子監獄後,對我的迫害從獄中延伸到獄外。以我修煉法輪功為難我的兒女,我領取退休金要求我每月必須寫東西,我不寫,他們就做筆錄,必須我簽字才可以領取。參與的每個人都在執法犯法,有些人明知法輪功學員被冤,卻仍在推波助瀾、助紂為虐。

中共自身的存在,就是為了毀掉中國人做人的基本理念,使中國人遠離神佛,敵視佛法,跟隨中共與魔共舞,從而毀掉中國人為目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肆意凌辱和虐殺,目的是毀掉修煉人對佛法的正信,毀掉修煉人骨子裏存有的對神的記憶和人應有的良知善念,目的是毀掉修煉人的修煉之路,進而將其做人的最基本的本性也被毀掉,使其生命被真正毀掉。

明慧網上關於甘肅女子監獄的報導,有些小的地方與事實有點出入,就被獄警拿來折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誣蔑說明慧網在造謠。其實,就是這小小的失真恰恰彰顯的就是甘肅女子監獄的邪惡,獄警與犯人配合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殘酷和惡毒。所有被迫害的真相都是壓制在那個二樓的某一點、某幾個人、或某個人知道,虐殺是真正的目的,毒打和折磨的種種手段都需要幹完後隱藏,不為人知。對外裝點得就是春風化雨般的人性化教育,這小小的失真卻曝光了邪惡的本質。

我作為當事人,被長期的毒打折磨,很多時候,當我知道自己被打時犯人已經打完了;我被多人群毆時將我的頭塞進自己的褲襠,事後我連哪些人參與其中都沒有看見;我在間道被打的連著翻幾個跟頭,都不知道是被怎麼打的。我是當事人,都無法將自己被毒打折磨的事實真相完整的還原,那些在明慧網將迫害真相及時給予報導的同修,是在揭露邪惡的曝光中加持著在獄中的同修,在及時的抵制迫害,減緩著迫害。

在我生命瀕臨死亡之時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救度了我,而我最初修煉法輪功,只是為了強身健體,有一個好的身體能夠活著,就這小小的心願卻在江澤民流氓集團的邪惡迫害下,使我一次次陷入死亡的絕境,每一次都被告知:「法輪功,打死算自殺。」每一次在死亡線上被肆意欺凌試圖置於死地的境地,都是「法輪大法好」的正信使我得以死裏逃生,也使參與迫害者看到一個生命的堅韌,迫害者的失敗,江澤民這個小人的狂妄和對中國民眾所犯的不可饒恕的罪惡,更看到法輪大法的超常和威嚴;每一次的死而復生,都使我親身感受和見證了法輪大法的殊勝,看到參與迫害者的可悲,中國人離棄神傳文化的底蘊和祖宗的教誨後的可憐,也讓我深切地體悟到法輪大法才是真正的佛法修煉,是一個無知之人走向覺者──得到神的救贖的唯一途徑,珍惜法輪大法,就是在珍惜自己的生命。

真、善、忍是唯一救贖世人的正法,李洪志師父才是真正救度你我的人,我能活著,寫下我的人生經歷就是最好的見證,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面對酷刑凌辱仍在真心地給您講述法輪功真相就是一個個最真實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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