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區法院違背公開審理的原則,阻止多名民眾進入旁聽,甚至還企圖扣留身份證登記,其中一人離開後被法院外便衣跟蹤。
徐永清的三位家屬被允許進入旁聽。法庭最後一排是旁聽席,有10個座位,3位家屬被隔開安排坐下,徐永清妻子是5號座位,徐的妹妹是3號,徐的兒子是8號。
庭審期間,法官一直強調不討論法輪功的性質問題、國家的法律問題,一直糾結於案件的所謂物證的細節,頻繁打斷徐和律師的發言,大言不慚地說,「今天法庭上不對國家的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進行辯論。」
公安機關以從郵局截獲的13封真相信為所謂證據構陷徐永清。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的行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權,且先行扣押信件,後才立案,程序違法。
公訴人提到,這13封信中,其中一封,公安機關在做指紋鑑定時不小心燒毀了,只剩了12封。可見公安機關想做唯一性鑑定來構陷徐永清,使看上去證據確鑿,但沒有成功。只是通過推斷得出這13封信屬於徐永清。
揚州市公安局出具了×教宣傳品認定書,認定這13封信及從徐永清家裏(非法)搜查所得的物品屬×教宣傳品。公安機關故意混淆認定與鑑定。徐永清指出公安機關的認定不具法律效力且沒有鑑定資質,此認定不應當被採納。公訴人沒有回應這個問題,就當沒問過。法官也只是說「這個問題已經記錄」,之後並無下文。
當辯護律師對「法輪功是×教」這一問題產生質疑時,公訴人胡說甚麼「公眾認知」,並沒有在法律層面上予以解答。辯護律師不認可「公眾認知」,要求用法律依據進行解釋,公訴人說這個問題前面已經說過了,不再答辯。
法庭在此過程中一直保持沉默,法官沒有要求公訴人對這個問題一定要做出解釋,並不再討論這個問題。
對法庭的不當阻撓以及檢察官對法律的曲解,徐永清以修煉人的胸懷微笑面對,進而平和的指出他們的荒謬之處。
庭審後半段,在法官的粗暴干擾下,徐永清仍然堅持並智慧的講清了真相,包括天安門自焚的虛假,法輪大法的普世價值、救人的意義,以及現行的法律法規。
他的勇敢為律師的發言撐起了空間,他的正念與堅持也給了律師很大的鼓舞與勇氣。
儘管律師與徐永清一再被剝奪發言的權利,儘管公安費盡心思羅織了十幾個不到場的證人證言,大量的未當庭播放的行車軌跡、攝像頭現場及附近錄像等,但在場的人都明白了,哪怕現行法律制度下,對法輪功的指控也是沒有依據的。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下午四點多,徐永清當庭被誣判二年,罰金五千。
當徐永清被帶走的時候,徐的妻子追出去向徐永清大聲呼喊:「徐永清,我愛你。你在我心裏就是個聖人!」在場所有的人都震住了,這聲音在人們心中久久迴響。
後記:徐永清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的一員。他們不畏強權堅持真理,慈悲對待每一個人,哪怕是傷害自己的人。這些無論身處何境踐行著「真善忍」宇宙真理的修煉人,挺起了中華民族的道德脊梁!
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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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丁善珉
法官:李燕 姚盛雨
書記員:陳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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