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8日,魏秀英收到凌海法院的行政判決書。判決書羅列雙方的意見,列舉法院認定的證據,法院的觀點,最後給出判決:
一、確認被告錦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扣發原告魏秀英養老金的行政行為違法;
二、被告錦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全額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養老金的行政職責;
三、駁回原告魏秀英的其它訴訟請求。
據知情者透露,社保局長曹志宏為了工作不出錯,為了拿到依據,不承認此次判決,表示要上訴。
2009年4月17日,魏秀英被凌海市國保和金城分局綁架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2014年4月14日魏秀英保外就醫回到家。
2017年魏秀英的養老金被停發,當局並要求她補交判刑七年的全部工資13萬餘元。
關於魏秀英一家人遭受的迫害情況,請參考明慧網報導《五年冤獄折磨 遼寧錦州魏秀英九死一生》、《熟睡中遭警察綁架 遼寧女孩精神失常逾七年》、《遼寧凌海市大法弟子魏秀英被迫害致命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