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晚,杜桂華和張迎春在新街基講真相,被解放路派出所警察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杜桂華是在中共對法輪功發動瘋狂迫害後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杜桂華愛玩麻將,脾氣火暴,在家裏誰惹她就蹦起來。在商店也不讓人,一點虧也不能吃。修煉法輪功後,顧客再怎麼挑剔,她也不和顧客生氣了,而是儘量跟顧客解釋、滿足顧客需要。在家中她孝順公婆,婆婆是丈夫的後媽,杜桂華對婆婆十分敬重,和婆婆的相處得很好。
第一次被綁架
二零零二年九月,杜桂華去看妹妹,妹妹被綁架了,她不知道,敲門時,屋裏有警察蹲坑,她被綁架到第一看守所,稀裏糊塗被拘留半個月。當時她剛剛接觸法輪功,知道法輪功好,還沒有修煉法輪功。姐姐在她家小住時,她去玩麻將,姐姐不讓她去,讓她和自己一起看書,就這樣杜桂華和法輪功結下了聖緣。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
第二次被綁架,遭酷刑,被勞教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杜桂華剛下樓被六、七個人,說是國保大隊的,綁架到鶴崗市第一看守所三樓會議室,警察對她刑訊逼供,把她的手背過去用手銬銬上,用細繩勒胳膊,兩名男警察用力往兩端拽細繩,細繩勒得雙臂劇痛,勒一會兒,鬆一會兒,一下午上了四、五次刑,胳膊、手臂都勒壞了。警察打她嘴巴子,臉都打腫了,晚上又把她銬在暖氣管上。
兩天後,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警察把她非法關進第一看守所。半個月後市公安局來了六、七個人把她吊起來三次,刑訊逼供。最後鶴崗市公安局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勞教杜桂華三年。
酷刑演示:吊銬 |
當時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的各地法輪功學員達二百多人,杜桂華被非法關在八中隊,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摧殘,強迫「轉化」。她被關在一個屋子裏,不寫所謂的「保證書」,警察就對她惡語相加,一邊威脅一邊拽她的手強行在獄警們準備的「三書」上簽字。
酷刑演示:大背銬 |
在勞教所遭酷刑和奴役
二零零三年七月中旬,獄警逼迫杜桂華寫用謊言編織的「週紀實」,杜桂華不寫,獄警蔣佳男、洪偉、刑事犯王傑把她拖出去上大背銬,用慘烈的酷刑折磨她。上大背銬時疼得她撕心裂肺。獄警又加大力度迫害她,強迫她坐小板凳(漆包線轂轤,上面有稜),雙手放在膝蓋上坐直,不許動一下,動一下就叫犯人打罵。從早六點多一直坐到晚九點,除吃飯外其它自由都被剝奪,這樣長達半個多月。
二零零三年初她被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後,被迫做奴工,編汽車坐墊、靠背等,從早幹到晚。
二零零四年二月,獄警蔣佳男、洪偉、刑事犯王傑再次把她拖出去上背銬。對她進行了更殘酷的精神摧殘和肉體迫害,逼她坐小板凳的同時,還逼迫她聽、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一幫獄警輪番拿電棍電擊杜桂華。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二零零五年三月,杜桂華被迫害得不能走路,一條腿沒知覺,一沾地就摔跟頭。醫生說她得了頸椎骨髓瘤,卵巢瘤、子宮肌瘤。在這種情況下,勞教所和鶴崗市610相互推托,遲遲不放人,最後在家人的多方努力下,四月六日杜桂華才被丈夫背回家。她被迫害兩年多,回家後才知道,為了供孩子上大學,家裏房子都賣了。
第三次被綁架
幾個月後,她又被鶴崗市國保大隊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工農分局解放路派出對杜桂華非法抄家,把她準備給孩子上學的五千元存款搶走(一年後才要回來)。
第四次被綁架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晚,鶴崗市公安局工農分局解放路派出所七個警察闖入杜桂華家,將她和佳木斯法輪功學員任海珠綁架,當晚劫持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工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直接參與迫害。杜桂華被迫害得身體出現嚴重病態,三天後被背回家中,四個警察在她家中監視居住,十幾天後開完「兩會」才走。
第五次被綁架
二零零九年四月,杜桂華又遭警察恐嚇騷擾,工農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紀某參與迫害,因她突然摔倒在地。他們才找到她丈夫,當天晚上把她接回家中。
由於幾年來的不斷的施壓和迫害,杜桂華和家人身心受到摧殘,嚴重影響了全家正常的生活,曾經使她的家境每況愈下,經濟上捉襟見肘。杜桂華及家人多次向派出所及工農分局索要被搶去的五千元錢,他們一直推諉,特別是片警王某更是堅決不同意給,一年後才把五千元錢要回來。
她被綁架期間,沒有錢供孩子上大學,丈夫把新買的樓房賣了,賣完後房價暴漲,她回來後這麼多年,家裏租房子住了十幾年,加上她被迫害期間不能做生意,給她的家庭造成的經濟損失最少有三十五萬。
《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公民有信仰自由。信仰、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發真相資料是合法的。杜桂華、張迎春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是綁架她們的公安人員在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