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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慶陽市七旬史喜琴遭迫害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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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肖金鎮法輪功學員史喜琴女士,七十多歲,在過去十七年中,被非法勞教二次,判刑三年六個月,非法拘留六次,關洗腦班迫害三次,而且多年遭騷擾、勒索、人身侮辱。

關於史喜琴女士遭受的迫害,請參考明慧網文章《遭勞教、判刑等迫害 甘肅史喜琴控告江澤民》。以下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史喜琴女士所遭遇的迫害情況補充。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史喜琴和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想使政府糾正對法輪功的錯誤政策。由於被人告密,她們才走到西安時,便被從肖金趕來的派出所警察攔住了。警察張振華等三人將她們銬在西安火車站的廁所內,搜她們的身,搜去她身上的一百元錢;然後劫持她們回肖金鎮,一路都沒給她們飯吃。到了肖金鎮,又把她們銬在太陽底下銬了整整一白天,晚上把她們送去拘留所,非法拘留了一個月。

拘留期間,公安局將她們拉到肖金鎮的全鎮萬人大會上進行批鬥,侮辱她們的人格。把她放回家後,又勒索了她一千二百元錢。其後,從肖金鎮政府又來了六個人,連喊帶罵,逼她寫保證不再煉法輪功了。她不寫,他們沒辦法了,便走了。這一年,政府部門還給她們辦了三期洗腦學習班,強制給她們洗腦,強迫她們義務為他們幹活。

六月份,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看法輪功講法錄像,被人誣告。西峰公安分局、肖金派出所的警察到她們每個人家裏都去騷擾。有四個警察到她家裏,每人腰裏都別著四五副手銬。她沒在家,他們便把她老伴大罵了一頓走了。在半路上碰見她,把她綁架到派出所,對她拳打腳踢。第二天,又把她銬了一天。晚上八點多,西峰公安局來了兩個人,一個叫鄭祥。鄭祥進門打了她兩個耳光,另一個勸說不要打了。他們看了她的筆錄,說這沒有甚麼事情,就把她放了。

七月末的一天,幾位法輪功學員去她家。進門才幾分鐘,就來了幾個派出所警察。他們進門先是一頓亂打,然後綁架她們,搜她們的身,拘留了她們。他們以她們聚會為由,判她一年勞教。在勞教所,她被背銬在床邊,蹲不下,跪不下,把一雙鞋磨得腳趾頭都出來了。還被強迫做苦役,背石頭、背土,還不讓吃飽。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集體絕食,待遇才略有改善。

二零零一年十月,史喜琴當時已從勞教所回來了。她因為身體不舒服,有七八天沒有吃飯。第八天晚上十一點多,從肖金派出所來了五六個警察。他們騙她說是肖金磚廠的,有事要問一下。她老伴開了門,他們一下子衝了進來。她指責他們的惡行。他們要把她弄上車,連拉帶纏折騰了幾個小時,她被拉上去了。他們還騙她老伴說去問個話,一會就送回來。她昏乎乎地一步都不能走。他們把她拉去關在禁閉室裏,她在禁閉室的水泥地上睡了多半夜。天快亮時,一個好心的人給她送進來一把椅子,讓她起來坐一會。她上廁所時,倒在廁所的糞坑裏,屎尿糊了一身,胳膊、腿上碰得到處都是傷,血流不止。第二天下午,范哲等幾名警察送她去戒毒所拘留她。她又是兩天沒吃沒喝,臉色蠟黃。戒毒所的人怕她死了擔不起責任,把她送到肖金鎮政府。鎮政府的人說,放回去吧。派出所的人說她沒病,是在裝病,不放她回去,七八個人看著她,她在鎮政府院子裏的台階上躺著。他們最後把她拉去檢查病,檢查費花了三千一百多元,他們叫她自己掏。在他們的威逼下,她老伴付了錢。醫院檢查後說她確實有病,他們才放她回去。

二零零三年三月的一天下午,她在地裏幹活,有人在她家門口叫她說,你過來一下,問個事。她回到家門口,猛然從背後出來八個警察,把她拽到院子裏,翻箱倒櫃,到處搜查,甚麼也沒找出來。他們把她綁架到派出所,將她銬起來,罵她。她質問他們,有甚麼證據,為甚麼銬她、在她家裏翻箱倒櫃。所長張曉華派人將她送拘留所拘留。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來人通知她說給她判了兩年半勞教。她不服判決,要覆議。他們說,天下烏鴉一般黑,沒人管。幾天後的一個晚上,他們連夜要送她去勞教。當時她已經脫了衣服睡下了,他們對她連打帶罵,把她從床上拉下來,押上車,連鞋都沒穿,只穿著一條線褲,甚麼衣服也沒給,就往勞教所送去了。她後來才知道這件事情的起因,是派出所發現樹上掛有印著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有一個叫劉紅偉的人給派出所說是她掛的。在勞教所,她被警察及勞教犯打罵,被迫做苦役。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日晚十點鐘,她在自家炕上看書,忽然聽到大門猛響。她趕忙出門看時,見從門外進來八個人,穿的不是警服。他們一腳將她家房門踢開,到屋裏翻箱倒櫃,衣服被子扔得到處都是,對她的老伴連喊帶罵,對她家炕洞和灶裏的灰都翻了幾遍,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整理都無從下手。連她兒媳的屋子都翻了。她兒媳阻止說:「我沒修煉,你們憑甚麼翻我屋子?」連她孫子都被叫出去盤問了三遍。不法人員把她和老伴堵在門外,翻出四千六百多元她平時節約的錢,卻硬說是三千四百元,又把她老伴單位匯的二千元工資搶在手裏不給。她老伴不顧死活和他們幾個爭奪,才拿到手裏。他們又一個人上去搶。她老伴說:「我今天和你們拼了我都不給你們錢。」他們這才罷手。他們還搶走了她所有的大法書、師父法像、法輪功真相資料、她女兒的DVD機子、二個MP3,10盤神韻晚會光碟、電視接收器等東西。幾個人將她連拉帶推綁架到車上,連夜送去拘留,接著又非法判她三年有期徒刑。後來,她知道了這八個搶劫綁架的歹徒是西峰區公安局和肖金派出所的,為首的叫朱長鎖。

在監獄裏,在獄警王麗麗、朱科長(不知名)、孫偉等人的指使下,包夾她的刑事犯常春、揚靜、揚會林、咸代英、袁雪英、馮春林、嚴風等對她一天到晚打罵不停,不讓上廁所、不讓洗臉、不讓睡覺,稍有不慎就整天站著,甚至一站十幾天都不讓坐一下。獄警讓她們這些法輪功學員進隊長辦公室後要蹲著,不准站起來,侮辱她們的人格,經常打她,打得她腿上身上臉上頭上到處是傷,傷痕不斷。不讓她上廁所,她便不敢吃飯。幾個刑事犯就硬拉著給她灌食,撕她的嘴,使她嘴上血流不止,嘴腫得張不開。她們想盡辦法欺負她,使她達到了承受的極限。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她回到家中,西峰國保大隊朱長鎖和肖金派出所人員又三天兩頭上門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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